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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更好地发挥供销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组织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深化企业改革、创新治理机制为重点,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努力把供销
2、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开创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新局面。二、主要目标经过五年努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有效强化,系统优势明显增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备,市、乡、村三级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助力乡村振兴效果更加明显;社有企业经营机制灵活高效,风险管控严格有力,实力活力竞争力更加强劲;治理机制科学规范,从严治社全面深化,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十四五”期间,全市供销系统销售、利润、资产总额保持年均增长8%以上,在全市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保持先进行列,实现增比进位。三
3、、工作任务(一)完善组织体系,形成上下贯通的组织架构。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着力打造为农服务“国家队”,承担起助力乡村振兴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光荣使命。1.强化市供销合作社引领作用。市供销合作社立足更好发挥龙头作用,坚持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市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推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加强系统联合合作,引导本级社有企业完善服务功能,密切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当好带动系统发展的龙头。同时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
4、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责任单位:市供销社)2 .健全市供销合作社人员机构。着力解决市供销社人员编制、经费保障问题,将市供销社现有人员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供销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市供销合作社要积极整合系统资源,实行市级社和基层社资产管理、网络运营、项目建设一体化,统筹构建区有运营中心、乡镇有为农服务综合体、村有服务站点的城乡综合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3 .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乡镇全覆盖。立足我市基层供销
5、社实际情况,着眼筑牢服务根基,延伸服务触角,全面加强基层社组织机构建设。由市供销社主导各乡镇政府配合组建基层供销社,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基层社。对实力一般的基层社,通过政策引导、上级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着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对实力较强的基层社,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承担涉农政策项目实施和公益性服务,打造成为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通过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力争2025年12个乡镇(街道)实现基层供销合作社全覆盖,达到经营组织完整、发展能力较强、服务功能齐全、社会形象良好,真正发展成为当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
6、带动力量。(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4 .推进村社共建服务组织。借鉴先进地区“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经验,支持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合作,融入“五位一体”农村组织体系。选拔村“两委”负责人兼任基层社理事、监事,参与基层社管理,提升经营水平。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优势和村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共同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共上发展项目,共育干部人才队伍,共抓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二)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提升为农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牢牢把握机遇,适应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继
7、续深化供销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努力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优化服务供给,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1.拓展农业生产服务。围绕提高农业农村发展质量,推动供销社系统创新服务机构和服务模式,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积极参与省级农资采购和农机服务联盟,形成农资集采规模,统一调配农机服务资源。在市级,通过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建设为农服务公司;在乡镇,依托基层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方式,为农民和新型农
8、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推广栾城区“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农户元氏县“龙头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土地托管模式。到2025年,为农服务中心覆盖所有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25万亩次。(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2 .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化流通体系。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着眼构建现代化流通体系,依托省供销商贸公司推进农产品由线下展销向线上推广延伸,网点售卖与平台经营互通,传统物流与冷链物流结合,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经营服务网络。积极参与全省农产品电商联盟,支持财政预算单位农产
9、品消费通过供销网络采购。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管护。主动参与国家“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积极参与省级冷链信息平台,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依法合规使用政府专项债券建设冷链物流园区,参与建设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整合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资源,按照国家和地方应急储备的政策标准,结合市实际情况,争取建设地方应急储备中心,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粮、油、肉、食盐等生活物资储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到2025年,争取建成1个应急储备中心。(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
10、3 .稳妥开展信用合作服务。发挥供销社联农带农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优势,与金融机构合作,为金融服务下乡搭建平台。稳步推进“政银社户保金融支农模式,满足农村资金需求。(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4 .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着眼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整合供销社系统内外两种资源,加快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为城乡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等多样化服务,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群众评价好的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11、。主动参与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探索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农村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组织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5加快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构建以市乡统一、规范联动、功能全面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为目标,探索、创新管理规范、阳光透明、运行高效的农村产权交易运营机制。着力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进驻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积极推进“市+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体系、产权交易管理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拓展农村产权交易品种和服务项目,发挥区(市、乡)农村产权
12、交易中心鉴证、抵押、结算等综合服务作用,有效推动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建立部门协同机制,财政部门要落实产权交易中心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财政、交通运输、供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财乡管办公室要把交易鉴证作为农村集体资产收支的记账依据,落实和推进农村集体机动地、未承包到户土地、农田水利用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等应进必进交易品种进场交易,大力推进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水权、农业产业项目、供销社资产等入市交易,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强化政策扶持和市场建设督导,增强
13、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三)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构建产业发展支撑。树牢新发展理念,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改革方向,创新社有企业体制机制,加快转型升级,严格风险管控,不断增强实力、活力、竞争力,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1.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社有企业的全面领导,选优配强社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党组织重大决策前置程序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社
14、有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强化权利责任对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将员工收入与工作业绩、企业效益和发展目标挂钩,严格考核、兑现薪酬,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责任单位:市供销社)2 .优化重组社有企业。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社有企业的工作思路,着力做大做强农资、日用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等新兴产业
15、和现代服务业,构建为农服务产业新体系。依托重点企业和产业,以产权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合并、并购、托管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批立社、兴社、强社的为农服务龙头企业。到2025年,全市供销系统至少拥有1家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3 .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大社有企业各类风险排查力度,落实“一个风险点、一位领导、一个专班、一名律师”风险化解机制,建立台账清单,明确责任时限,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风险。依法依规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管控,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和报告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把风险消灭在源头和萌芽状态。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降低企业
16、资产负债率,确保资金链安全。对新上项目和投资,科学评估论证,落实风险责任,一旦发生风险,严格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四)创新治理机制,强化从严治社。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进一步优化供销合作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努力建成运行高效、管理民主、协同互助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1.健全运行机制。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推进依法依章治社,加快构建供销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上下贯通的双线运行机制。规范和加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设,各级社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和人员配置。完善理事会工作机制,指导成员社之间的经济联合与合作,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维护社员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责,引进相关职能部门监事、专家监事以及农民监事,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2 .理顺社企关系。坚持社企分开,厘清社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