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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学校通用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有关条例、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学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第二章学校党委工作规则第三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政治核心、领导核心,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一领导学校工作。第四条学校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学校党委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对学校重大事项作出
2、决策,具体包括:(一)讨论决定学校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稳定、思想政治和群团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O(二)研究确定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人事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筹措和使用、招生和收费等重大问题;学校重大基建项目、重要资产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重要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四)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负责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考核。第五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并分
3、管某一方面工作;委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第六条党委会议是学校党委集体议事和决策的主要形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其他同志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汇报有关情况、发表参考意见,但不参与表决。(一)党委会议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确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二)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时,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三)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议、决定,根据需要可以党委名
4、义印发文件或编发会议纪耍,会后需要贯彻落实的,应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第七条学校党委下发的公文使用“*八中字【201X】X号”,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发;部分临时性通知,不需要正式文号,使用党委便签印发,使用“201X)0(号”编号,以便存档。校区党总支下发的公文使用“*八X字【201X】X号”,由党总支书记签发。第三章学校行政工作规则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教学、德育、总务和其他行政工作。各校区常务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工作,并向校长负责。第九条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一)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S(二)拟订学科建设和
5、师资队伍建设方案。(三)拟订学校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推荐校区常务副校长、副校长人选,任免各校区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负责人。(四)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条校长办公会是处理行政日常工作的会议,研究确定由校长负责的教学、德育、总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研究落实学校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和措施。(一)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区常务副校长、副校长、各校区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会议研究讨论的需要,可遨请党委有关负责人参加,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二)会议议题由校长确定,重要议题要及时与党委负贲人沟通,列入会议议程的议题要在三天前通知与会人员。会议安排专人做好记
6、录并形成纪要,提交校长签发,做好保密和存档工作。(三)校长办公会议议决的事项由各校区负责落实,校长室负责督查督办,并将决议事项落实情况向下次校长办公会报告,重要问题及时报告。第十一条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由相关领导召集,有关校区分管校长,年级、处室负责人参加,研究协调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重要的专题会议由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室整理会议纪要,印发给校级领导及相关处室。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大会,一般一学年召开两次,寒假期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进行师德师风教育,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暑假期间或学年开学初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总结部署学年教学工作。第十三条学校行政公文一律使用“*八中发【201X】X号”,由
7、校长同意签发;部分临时性通知,不需要使用正式文号,使用学校便签印发,用“201XXX号”编号,以便存档。第四章校区行政工作规则第十四条常务副校长是校区行政工作的负责人,按照学校党委、校长的部署和要求,主持校区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校区副校长协助常务副校长做好分管工作,并向常务副校长负责。第十五条校区常务副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一)拟订校区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校区教育教学活动、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拟定校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方案。(三)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四)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
8、管理和保护校区资产,维护校区的合法权益。(五)定期向上级部门和校区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实行校务公开。第十六条校区校长办公会和行政办公会是处理校区日常工作的会议,研究确定校区教学、德育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研究落实党委和学校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第十七条定期召开校区教职工例会,对教职工进行道德素养和专业技能培训,部署阶段重点工作。第十八条校区各部门要严格按职能分工履行工作职贵。第十九条部门正职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召集和主持部门全体会议;副职按照分工或受正职委托,做好分管工作。第二十条各校区行政公文使用”八X发【201X】X号”,由常务副校长同意签发;部分临时性通知,不需要使用正式文号,使用
9、校区便签印发,用“201XXX号”编号,以便存档。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要求,统一格式。第五章纪律要求第二十一条积极推进依法治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高中教育形势政策变化,不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政策规定,确保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十二条坚持政务公开,建立重要决策事项公示制度。学校重大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和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根据需要通过不同形式,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向全校公布,征求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第二十三条学校主要领导对学校各类会议的决议、决
10、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校区耍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的要求,对学校各类会议的决议、决定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学校决策情况的汇报,提出要求。遇有新情况、新问题,需对决策进行调整、完善的,应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第二十四条校区副校长以上领导外出须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安排好外出期间的工作。各校区中层正职外出,时间3天以内须向校区常务副校长请假,3天以上须向校长请假。外出期间,保持联络畅通,返校后,向请假领导报告。各校区中层副职外出,须向部门正职和校区分管领导请假。第二十五条实行重大事项协调报告制度,各校区教育教学的重大事项要及时与其他校区常务副校长沟通,并向学校主要领导
11、报告。学校的财务支出情况,要按照XX市第八中学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财务支出和报销审批的规定的通知(*八中发【2015】4号)的规定,各校区会计室须于每月10日前把上一月财务收支情况以清单的方式分别报学校和校区校长室。第二十六条各校区坚持正常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做到正点值班,及时、独立处理有关事宜。值班人员要做好衔接,不得空岗。值班时对接到的电话和来访,要耐心答复,并做好记录“遇到紧急、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校区和学校领导。第二十七条各校区对外来人员来访应实行“首问责任制”,即对来学校咨询问题或办理公务者,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应负责问清事由,并与有关年级、处室接洽。第二十八条各校区对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与发放、文印、收发和印章管理等,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申报、签批手续。第二十九条各校区、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学校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适当渠道提出,在学校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学校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O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本规则由学校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