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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三、本次征地意向的范围、权属已经双方确认,涉及的被征地农户由乙方负责告知。征地上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正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实施征地相关程序。四、在上报征地时由县统征地机构与乙方签订正式征地协议,并按照上报时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统一征地机构根据实际批准征收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五、征地方案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自觉遵守,违约方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七、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八、本协议于年月日
2、签订,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签章)代表人:日期:乙方:(签章)代表人:日期:三、本次征地意向的范围、权属已经双方确认,涉及的.被征地农户由乙方负责告之。征地上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正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实施征地相关程序。四、在上报征地时由县统一征地机构与乙方签订正式征地协议,并按照上报时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统一征地机构根据实际批准征收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五、征地方案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自觉遵守,违约方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
3、担违约责任。七、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八、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甲方:乙方:村民委员会(被征地农户)根据国务院批复的XXX高速公路段工程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国土资函201XXXX号),XXX政府下发了征收土地补偿方案公告20IX(年)1第X号,因XX工程路基土方的需求,现将征收你的七地平方米,现就有关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 .被征地农户完全同意XX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方案公告20IX(年)第X号的安置补偿内容;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国家规定将土地补偿费用的XX
4、%补偿给乙方:4 .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内乙方不再申请被征用同数量的耕地,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与其他村民一样正常分地:5 .此次征收乙方的土地平方米,补偿标准元/平方米,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土地安置费用合计元;6 .甲方在签订此协议后30日内以打卡方式一次将安置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7 .此协议如同法律、法规相抵触将依法执行;8 .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备案一份:9 .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村民委员会法人:年月日(签字)乙方:(签字)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篇2征收土地单位:被征收土地单位及安置人员:根据建设需要,现对乡(镇)村组的土地进行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
5、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规定进行补偿,经征收土地单位和被征收土地单位及安置人员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一、被征地单位同意征收土地单位征收耕地亩,地点:征收土地单位共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经济林木补偿费等,共计:元(大写:)其中: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小计为:元,同意全部补助给承包经营者用于再就业项目。安置补助费,小计为:元;青苗补偿费,小计为:元;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小计为:元。三、安置人员的所有费用必须用于再就业项目,如因其它原因将所有费用用作他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被安置人员自行负责。四、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及被安置人员达成协议后,日内按本协议向被征地单位及
6、安置人员分别付清所有款项,土地所有权由原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变更为全民所有。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征地单位、村民委员会及被安置人员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监督征收单位:代表:(签字)征收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签字)被征收土地单位:代表:(签字)被安置人员(土地承包经营者):(签字)年月日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第一篇: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2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村民委员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的批复(京发改号)和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拟进行改造项目土地级开发。该项目需征用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市建设征
7、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概况:该地块编号为,位于侧,面积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二、征地补偿费:1、补偿方式:货币补偿。2、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万元/公顷(万元/亩),共计万元。其中安置补助费包括对下列人员的转非安置费用:此次征地需将村名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其中劳动力名,超转人员名。劳动力和超转人员统一按货币安置方式进行。三、其他补偿:1、育苗补偿费补偿标准为:2、其他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为:、林木:、双方确认,本次征地不涉及房屋拆迁。四、甲方付款金额及时间:甲方待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
8、后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计万元支付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项账户,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将该款项转付乙方。五、乙方交付甲方建设用地时间:乙方在甲方支付征地补偿款后日内向甲方交付土地,允许甲方进场进行下一步工作。六、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逾期支付征地补偿费,每延迟一F1.,应按照拖欠金额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2、在甲方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后,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的用地进度向甲方提供土地,每延迟日,乙方应当按甲方征用该宗地支付征地补偿费用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第八条规定的方式解决。3、遇不可抗力或政策的调整使本协议
9、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在镇人民政府协调下协商处理,各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对被拆迁房屋是否设立抵押:口是:口否。设定抵押的,抵押权人为,乙方应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将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乙方与抵押权人之间的抵押关系与甲方无关。4、第十条附则1、本协议自签订之H起生效,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2、本协议式伍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另叁份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甲方(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O四年月日(二)乙方在本社常住人口4人;属于确定的应安置人口4人,分别是:户主:王洪江、妻子:张洪琼、女:王丽、子:王涛。(三
10、)乙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私产,土地性质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第二条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根据棉丰普安22OkV线路建设的规划要求,对乙方采取货币补偿,自行拆迁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安置第三条拆迁补偿(一)乙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由甲方补偿,补偿标准按照简府办函20147号文件成安渝高速公路简阳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和资府函20141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二)甲、乙双方本着农户自行拆迁的原则,经现场实际丈量清点核算,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如下:(1)砖混房屋123.8411fx420元而=52014元;(2)砖瓦(土瓦)93.60ma28OX/m,=26208元;(3)房内附属物补偿25434
11、元;(4)过渡期补贴4人x75元/人?月x1.2月=3600元;(5)搬家费:2次200元/次=400元;(6)残值收购217.44m215元11f=3262元。各项补偿及补助费共计110917元。(大写:壹拾壹万零玖佰壹拾柒元整)。第四条宅基地补划及产权办理乙方享受补划宅基地面积,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补划宅基地所占土地根据统一规划由所在村组负责调节。乙方的临时过渡期为2014年I1.月8日起至2014年11月7日,过渡期为12个月。产权办理由甲方负土贞。第五条奖惩办法乙方从签订协议之H起30H内完成搬迁并将房屋自行拆除的,可享受按时搬迁奖励金:砖混(砖瓦)
12、217.44m,280元=60883元,合计60883元。该费用在被拆迁户按时搬迁并将房屋自行拆除后领取。逾期不搬迁的,从逾期之日起5日内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搬迁,并可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拒不搬迁的当事人处以3000以上20140元以下的罚款。第六条拆迁安全责任根据棉丰普安220kv线路建设的要求,乙方采取农户A行拆迁的方式进行拆迁。乙方在拆迁过程中应注意拆迁的安全,如乙方在拆迁过程中发生拆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改变。谁违反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本协议内容履行完毕
13、合同终止。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甲方:德阳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简阳市新市镇董家村十社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第五篇:征地安置补偿申请书范本申请人:文U,男,汉族,生于1956年2月1日,住址:沙坪坝区民283号,联系人:汪信明,电话:66区114813883939668请求事项:将渝北区镇村4社刘*昆(坤)于2014年被拆住房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两申请人补偿安置或者对两申请人进行30平方米住房安置。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认为,2014年土地被征收后,贵局以房屋没有被拆迁为由不对刘昆(坤)进行住房安置,在2014年拆迁房屋时又以刘昆(坤)已
14、经死亡不需安置为由不予安置是错误的。理由如下,刘昆(坤)住房所在地属于2014年征地范围,我国征地补偿法律政策对是否属于享受补偿人员的界线均以征地公告发布之日为分界线,据此,刘昆(坤)应属于2014年征地享受住房安置的人员,应该在征地时即予以住房安置,贵局应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两年有效期内用地或予以落实相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而不能以房屋未被拆迁而不安置,否则,就会导致批准征收刘昆(坤)住房所在土地的征用文件在两年后自动失效,贵局就不能在2014年9月2日后拆迁刘昆(坤)的住房,因此,贵局于2014年再去拆迁刘*昆(坤)住房的行为于法无据,侵害r两申请人对该房屋的合法继承权。另刘东*昆(坤)房屋
15、所在土地于2014年就被征用而纳入城市规划项目建设地,在2014年9月2日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文件失效后,该房屋在2014年被拆迁时其已经属于城市规划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就应该按照城市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对房屋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安置。从前述两个方面也可以说明,如果征地补偿实施部门因不予用地而不在两年内或者以房屋未被拆迁不属住房安置对象不在两年内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就会导致批准征用该土地的文件自动失效。所以,*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中关于房屋未被拆迁的人员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规定不具有完全合法性,只能在征地批准文件的两年有效期内适用才是正确的,否则,一旦超过两年,就属于没有在两年内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而与国家的相关上位法及政策规定相悖而违法。所以,申请人认为贵局不予以落实安置的行为违法,特请求贵局按申请人请求予以住房安置!盼予以书面答复!此致*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