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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坚持制造业当家、产业第一,从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快我市工匠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四大主导产业和智能家电、装备制造、精细化工三大优势产业集群(以下简称重点产业集群),加快构建“产教培”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工匠型产业工人培育体系,创新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岗
2、位+培养”模式,探索实施毕业年度学生“用培融合”计划,努力把打造成为产业新工匠的培育引领之地、成长向往之地、技能创新之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实现重点产业集群全覆盖,重点建设10个以上示范性产业学院、工匠学院,培育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十百千万”新时代产业工匠骨干队伍。到2025年,我市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4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38机二、主要任务(一)实施“行行出状元”“匠苗”成长行动。以实施“行行出状元”工程为抓手,以职业院校为主阵地,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储备,重点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本地产业发展贡献度,加快建立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工学一体、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技能人才培
3、养模式,推动职业院校组织毕业前后学生开展3至6个月学生学徒或“技培生”培训。到2025年,全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9.2万人,其中高职和中职院校达到6.9万人,力争毕业生留珠率达到65%:技工院校达到2.3万人(市技师学院达到1万人),力争毕业生留珠率达到90%;探索每家职业院校每个理工类专业群建设1个以上产业学院、工匠学院;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在专任教师中占比达到50机坚持和加强职业院校党的全面领导,配强配优公办职业院校书记校长和党政班子,推行党委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探索从主管部门或公办职业院校选派党务、业务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民办职业院校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落实教育部
4、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职业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一)实施“百万行”全员“匠心”培养行动。以产业工人技能提升暨企业员工培训“百万行”三年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产业工人和企业员工城市归属感、安全生产意识、技术技能水平和工匠精神,重点实施政策法规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知识更新、产业工人技能提升、新业态和全民数字素养提升五大培训工程。到2024年,全市累计开展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和企业员工培训超100万人。(三)实施“金蓝领”优秀“匠才”引进行动。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助力重点产业集群引进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杰出人才,着力解决重点
5、产业创新领域用人主体技能人才短缺和其他企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问题。到2025年,全市引进培养重点产业高技能领军人才、杰出人才50人以上,引进技能人才2万人,吸引市外技工院校实习生1万人以上。(四)实施技能竞赛“匠艺”锤炼行动。进一步完善市、区联动办赛机制,推行“赛展演会”办赛模式,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竞赛投入保障机制,每年举办全市“行行出状元”职业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职工“五小”创新成果竞赛等,对符合条件的选手核发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每年产生50名以上“市技术能手”。鼓励群团组织、行业、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巾帼建功立业、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带动企
6、业职工学技能、练技能。(三)实施示范引领“匠领”推选行动。到2025年,每年重点培育10名左右具有绝技绝活,处于业内技术技能领域前沿,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中有重大贡献,能引领产业技术发展,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特级工匠;重点培育100名左右具有精湛技能,在市内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或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表现优异,为企业和社会创造重大效益,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工匠;重点培育1000名左右具有过硬技能,在区域产业行业领域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区级工匠;引导培育100OO名左右掌握熟练技能,富有发展潜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工匠。(六)实施技能创新“揭榜挂帅”行动。组织企业技
7、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开展工艺改进等活动,总结、命名和推广一批先进操作(工作)法。组织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开展以解决工作现场难题、推动所在单位创新发展为目标的群众性创新活动。聚焦重点企业技能创新需求和技术难题,探索组织开展技能创新揭榜挑战活动。三、加大产业新工匠培养力度(一)推动“产教培”融合发展。1 .深化校企联合培养。支持重点企业联合本地院校(含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下同)开展新型学徒制(含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学生学徒制培训试点)和现代学徒制培养方式,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推进职普融通,推动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鼓励实施校企联合招生招工、“双元”育人的“订单班”培养模式,校企
8、双方可结合实际灵活制定工学交替培养方式。鼓励企业捐资设立校企合作奖学金。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建立“工匠学院”,打造集订单培养、学徒培训、技能提升、技能评价、技能创新于一体的园区公共服务平台。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交流机制,专业课教师每年到企业实践不少于1个月,将企业实践、技能创新实效和社会培训服务作为职称晋级的必备条件。将本地院校、企业内部技艺传授作为“十百千万”新时代产业工匠骨干队伍选拔培育的必备条件。对重点产业相关、通过技能等级认定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民办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分别给予4000元、6000元补贴。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培育
9、师资(专家)库,统筹管理和使用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师资源。3 .推进社会化培训。充分发挥“技行”职工在线教育培训平台作用,统筹整合培训(实训)资源和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含在珠高校、职业院校、职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下同)开放。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学生学徒或“技培生”培训,面向重点企业订单式精准培养输出技能人才,倾斜急需紧缺和新职业新工种。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化培训、技能创新等服务,收入可用于社会培训的教师课时工资,最高60%的净收入可用财政绩效总额之外的补充绩效工资发放,其余部分可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二)力口强“政企社”协同
10、推进。1 .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职业院校要顺应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对标行业技能标准和龙头企业真实岗位标准,构建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材、课程体系,支持职业学校双精准专业建设,重点支持建设20个左右与重点产业集群相匹配的专业(群)。2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足额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企业,支持其面向新招用员工开展自主精准培训,可按规定给予奖补。支持企业联合社会培训机构或自主引进培育产业工程师、技能工匠,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定向技能培训补贴、新引进人才补贴。支持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对认定的企业给予土地、财政
11、、教育费附加、技术改造补助、企业创新平台建设、融资、信用等支持政策。3 .完善多元办学体制。支持市职教集I才I加挂市技工教行集团牌子,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市技师学院共同牵头完善市职业(技工)教育集团实体化运作机制。支持格力职业学院发展。支持职业院校改扩建解决办学空间瓶颈,纳入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范围,提供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项目审批。4 .提升公共实训服务供给能力。加大投入提升公共实训服务能力,将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打造成集技能训练、技能评价、技能研修、技术交流、竞赛集训于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市理工类公共实训中心、服务类公共实训中心建设。依托市技师学院和
12、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两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升级打造面向珠澳产业企业和全市职业院校开放共享的湾区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世界技能大赛珠澳集训基地。5 .打造珠澳产业人才公共服务枢纽基地。优化提升“产业新工匠”等技能人才的服务平台功能,为产业发展和促进澳门经济多元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基础设施为支撑,完善人才服务、就业创业培训等功能,打造一流珠澳产业人才服务生态环境,吸纳和培育更多的“产业新工匠”等优质技能人才。四、完善产业新工匠使用机制(一)拓宽技能人才引进渠道。实施“金蓝领”技能人才引进行动,对新引进技能人才按规定给予工作奖励、生活补贴。新招用市外
13、职业院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按规定给予企业招工补贴。进一步放宽技能人才入户条件,职业院校毕业生或持有初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办理人才引进。支持对口帮扶地区初高中(含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在珠务工人员子女报读我市技工院校,按规定给予免学费和助学金补助,鼓励“订单班”企业给予生活费、交通费资助。(二)提高技能人才收入待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作用,技能人才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增幅。定期发布分职业(工种)、分技能等级的工资价位信息。引导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三)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鼓励企业建立技能津贴、班组
14、长津贴、带徒津贴等,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圆梦计划”和工会学历提升补贴引领作用,引导企业推荐班组长、学徒制师傅等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进修,通过弹性学制学习取得相应的学历和技能等级证书,所需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促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贯通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通道,引导企业畅通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流动渠道。五、完善产业新工匠评价机制(一)健全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制度。大胆“放”权,鼓励重点企业积极开展内部评价,实现评价范围、评价等级、评价规范、评价方法“四个自主”。支持重点企业对新招录或未定级职工,可根据其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结合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规范要求,直接认定相应的
15、职业技能等级。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十百千万”新时代产业工匠骨干,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的技能人才,可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二)建立健全“新八级工”制度。支持重点企业设置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对重点产业创新领域用人主体员工通过企业自主认定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的,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6000元补贴。建立完善覆盖广泛、梯次衔接的市、区、企业三级首席技师制度,市、区首席技师按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补,鼓励企业对企业首
16、席技师给予奖励。(三)支持技能等级与学历贯通。支持市技师学院与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学分或课程互认,完成规定学分或课程的学生,可获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格力职业学院增挂职业培训学院牌子。支持职业院校开展技能等级认定,“1+X”证书培训考核站点建设及证书认定。(四)推进珠澳技能等级互认机制。深化珠澳职业技能竞赛办赛交流机制,探索世界技能大赛联合集训、联合参赛,共建珠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盟,推动直接采认澳门地区职业能力证明书试点工作。六、完善产业新工匠激励机制(一)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评选中提高高技能人才比例,在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和政协委员提名中注重推选优秀的高技能人才。特级工匠由市政府颁发证书,纳入各级党政领导联系人才的范围。(二)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待遇。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