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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健院关于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托育机构负责人及儿保师资培训班培训场所比选公告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拟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托育机构负责人*一、项目名称*市202*年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托育机构负责人*二、内容要求1、能提供容纳350人及以上的会议室或教室;2、能提供扩音系统、会场具备1.ED等设备;3、能提供350人及以上同时就餐场所;4、能提供不低于260个停车位;5、交通便利,距地铁站1公里以内,公交车站线路不低于3条;三、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
2、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四、比选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年8月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五、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年8月10日10:0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市计生保障中心。比选时间:202*年8月10日10:00(北京时间)。比选地点:*市计划生育保障中心五楼会议室。六、联系方式*采购人:*市计划生育保障中心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