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分析答题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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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刑法案例分析做题步骤1、勾考点2、罪、犯罪构成(主体、主观、客观、客体,因果,每个罪的特殊分析),司考考财产和职务犯罪3、共同犯罪分析4、犯罪形态分析5、刑罚:量刑情节(自首、累犯、年龄、立功等)+每个最的加重结果和情节(盗窃、抢劫等常若财产犯罪和伤害类犯罪的加重结果需掌握)6、要写:可以从轻、应当从轻等处理方式。7,写结论,构成哪些犯罪,要不要并罚。下面带着做题,红色字体较大的是我写的答题模式,供各位练习.配套讲解音频见订阅号和各个群公告。(2014年)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货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

2、非国有企业附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IE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证人丙,厩内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供优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五金厂收到化工厂的货款后,内再将26万元货款汇至乙的个人账户.丙为使五金厂能氏期向化工厂供货,便提前将五金厂的26万元现金汇至乙的个人账户.乙K1.呻让事后知情的妻子丁去银行取出26万元现金,并让丁将共中的13万元送给甲.3天后,化工厂会计准备按照乙的指示将26万元汇给五金厂时,因有人举报而未汇出。甲、乙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恃了上述罪行,并将26万元上交检察院。此外,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乙利川职务之便.长期以明显

3、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我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的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戊为了使乙长期关照原料公司,让乙的妻子丁东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乙、丁均知情),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己分给红利58万元,每次分红都是去原料公司领取现金。向麟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黑、犯罪形态、共同犯邪、数罪并罚与法定重刑情节),须答出相应理由.官方的参考答案(2014年):一、甲、乙利刖职务上便利实施了贪污行为,虽然客观上扶褥了26万元,构成贪污罪,但该26万元不是化工厂的财产,没有给化工厂造成实际损失:甲、乙也不可能贪污五金厂的财物,所以,XtF,乙的贪污行为只能认定为贪污未遂

4、.甲乙犯贪污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拧减轻处罚.即揭发了乙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咐罪的犯罪事实,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该的答题格式(按照答题步骡来、以免遗漏得分点):一、甲I1、甲是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欲将万元BWr化工厂的公款为己有、构成贪污n2、甲和乙之间在共同故*、有共兴和共同的贪污行为,构成共同犯罪3、由H后国有化工厂没有实际损失,甲和乙是贪污罪未遂.4、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椅靠行,构成自,可以从轻或者It轻处罚.5、甲还向检察院胃发乙的其他犯晕事实,属于检举假发同案犯其他的犯”事实.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fc罚.二、乙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

5、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的行为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乙以妻子丁的名义在原料公E享有10%的股份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符合受购罪的岗成要件,成立受购罪,对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的罪以及上述贪污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应该的答题格式(按照答题步骤来、以免遗漏得分点工二、乙、1、乙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欲将26万元国有化工厂的公款据为己有,和甲在构成贪污未遂的共同犯*,2、对于贪污罪乙同时还有自It情节,可以从轻轻处罚.3、乙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以明显高于布场的馀格向其远房亲戚戊较曹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wn万

6、元.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4、乙利妻子丁有受贿的故意、客猊上收受原料公司享有10%的股份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也可以说收受干股)成立受贿罪,是共同犯罪.5、乙存三个犯爨行为,符合三个犯构成,应求以为崇友善法牟利IB与受购罪以及贪污罪,实行数41并罚.三、丙将五金厂的26万元揶用出来汇给乙的个人账户,不是为了个人使用,也不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不能认定为持用资金罪.但是,丙明知甲,乙二人实施贪污行为,客观上也帮助甲、乙实胞广贪污行为,所以.丙构成贪污罪的共犯从犯r应该的答题格式(按照答题步骤来、以免遗漏得分点反三、丙、1、西暮先明知甲、乙二人实施贪污行为,客观上为他们实施帝助行为.所以构成贪污,和

7、甲乙是共同犯罪,丙是从犯、帮助犯.2、丙将五金厂的26万元,用出来汇蛤乙的个人账户,不是为了个人使用,也不是为了煤取个人利益,不能认定为“用资金罪四、丁制26万元收出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阳瞒犯罪所得罪.因为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也不是其他犯罪所得.丁也不成立贪污笄的共犯,囚为丁取出26万元时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既不是精助分赃,也不是行贿,因而不成立犯罪。丁时自己名义的干股知情,并领取贿赂款,构成受购罪的共犯(从犯)。应该的答题格式(按照答题步骤来、以免遗漏得分点M四、丁、1、丁和乙有受购的故意、客观上收受朦料公司享有10%的股份分行红利58万元的行为(也

8、可以说收受干股),成立受购罪,是共同犯罪,丁应该认定为从犯.2、T之前帮助乙将26万元取出的行为,由于是事后的,事先并不知情,所以不构成贪污d的共犯.3、丁取铁的行为也不构成捧饰、犯耶所得I1.因为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所得,也不是其他犯罪所得4、由于丁之前不成立共同犯罪,那26万也不是犯罪所行,所以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五戊作为回报让乙的衣子丁未出资却享有限科公司10%的股份,虽未进行股权转让餐记,但让丁分汨红利58万元的行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行贿罪,应该的答题格式(按照答题步骤来、以免遗漏得分点):五、戊为了像取便乙长期关照科公司,这个不正当利益,让乙的妻子丁未

9、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星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让丁分得缸利58万元,这个行为是一肿变相的行为,即送干股的形式,并且丁和乙均知情,戊构成行购罪.2013年(此题较难、我教不会写的题怎么做能得分,至少得三分之二的分)案情: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某日凌晨,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甲伯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制死余某,仓皇逃离.(事实一)逃莫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杳。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熟,试图将其带走。即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印的朋友乙开组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程某边退边说

10、:“你们不要乱来.我是势察.”甲对乙说:“别听他的.假警察该打“程某被打倒捽成轻伤.(事实二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甲让乙提裔车速并走英形,以防谢某超车。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康。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Ig伤.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事实三)在甲、乙被起诉后,甲父丙为使甲茯得轻判,四处托人.得知丁的表兄刘某是法院刑庭庭长,遂托丁将15万元转交刘某.丁给刘某送15万元时,遭到刘某坚决拒绝。(任实四)J书知丙事情办不成,但仅退还两5万元,其余IO万元用于自己炒股。在甲被定罪为刑后,无论丙如何要求,丁均拒绝退还氽款10万元.再向法院自诉

11、丁犯有侵占罪.(事实五)问麟|.就事实一.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2.就事实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现由是什么?儿就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尉某伤的结果负责?现由是什么?4 .就$实四,丁是否构成介绍JeJMI?是否构成行IH11共犯门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赠黠?理由分1是什么?5 .就*实五,有人认为丁构成侵占耶,有人认为丁不构成侵占罪.你赞成事一观点?具体理由是什么?下面红色字体较大的是我写的答题模式,供各位练习.配套讲解音频见订阅号和各个群公告。参考答案:I.甲携带凶器盗捞、入户盗窃,应当成立盗窃罪。如暴力行为不是作为压制财物占有人反抗的手段而使用的.只能视情况单独定罪.

12、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才能定抢劫罪.甲并非出于上述目的因而不应认定为抢劫罪.在本案中,被害人并未发现罪犯的盗地行为,并未反抗州也未在杀击被古人后再取汨财物,故时甲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不能对甲定抢劫罪。(此题展示的是不会做的答题方法,抄题目)1、甲有两个行为,1、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没有盗窃到财物2、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剌死余某.3、符合盗窃辕和故意杀人修的犯罪构成,甲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到余家盗窃,并且携带了刀这个凶器,情节严,但甲最终没有盗窃到财物.而后又伯败露用匕Ir刺死余某,有杀人的故意,也有杀人的行为,造成余某死亡的结果.4、甲

13、没有转化为抢劫,因为甲是因为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不符合转化抢劫的主观构成要件,没有转化(考到盗窃一定加这个转化抢劫进去,多写不扣分,少些肯定没分)6 .甲、乙的行为系假也防卫,假想防卫视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意外那件。在本案中,卬、乙在程某明礴告知是警察的情况卜,仍然时被宙人使用暴力,主观上有过失.但是,过失行为只有在造成重伤结果的场合,才构成犯罪,甲.乙仅造成轻伤结果.因此.对于事实二,甲、乙均无罪.(此题展示的是不会做的答题方法,抄题目)1、甲主观上以为程某是劫便,与程某扭打.乙中途加入和甲一起般打程某,他们这里有认胆错误,以为程某是劫匪2,但后面程某告知自己是警察,甲乙任然继续殴打

14、,从题中表述可以看出甲乙并没有相侑程某的话,以为他是假警察,3、终有程某被打成轻伤的这个后果.(前面这些有三分之二的分数),4、我认为他们有打人的行为,但是主观有认识错误,构成假想的防卫,对假想的防卫处理有不同的理论,认为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此题造成的是轻伤的结果,无论是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都无罪.7 .在被告人高速驾车走蛇形和被害人乘伤之间,介入被害人的过失行为(如对车速的捽制不当等),谢某的曳伤与甲乙的行为之间,仅有条件关系,从规他判断的角度看,是谢某自己骂驳的汽车时乙车追尾所造成,该站果不应当由甲、乙负货。(此题展示的是不会做的答题方法,抄题目)谢某重伤的结果主要有下面原因导致:1、甲让乙

15、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2、乙慌乱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堆.3、*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一半的分数)按照条件说:无则无Ib甲乙的第一个走“蛇形”的行为是对于结果有因果关系,第二个乙自己操作失误对于结果有因果关系,第三个谢某自己的行为对于结果也有因果关系(三分之二的分数).但这里存在介入因素的情况,如果认为介入因素中断了因果关系,那么甲乙对结果无需负责,如果认为没有中断则需要负责,我认为这个结果是谭某自己驾驶的汽车对乙车埴尾所造成,该结果不应当由甲、乙负责.4 .丁没有在丙和法官刘某之间牵线搭桥,没有促成行明受贿事实的介绍行为,不构成介绍购赂罪.丁接受丙的委托,桥助丙

16、实脩行贿行为,构成行痂罪(未遂)共犯.丁客观上并未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主观上并无收受财物的意思,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题展示的是不会做的答题方法,抄题目)1、丁某的行为是:受甲父的委托,将15万元转交刘某.但丁给刘某送15万元时,遭到刘某拒绝.2、介华贿赂罪要有居间介的的行为,丁某的行为不不符合所以不构成.3、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丁在*实中帚助受委托,帮助送钱给国家工作人员刘某,所以构成行贿的帮助犯,是从犯,由于刘某拒绝,丁是未遂.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需要有受贿的故意,即三吃占有财物,但丁的行为只是希助丙送钱,并无非法占有的故意,所以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妙题目犯罪人的行为,分析下问题里涉及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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