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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法创作中的心理学摘要:有关书法活动中心理现象和心理规律的论述也多有出现,涉及的问题也颇多,诸如书法创作的一般心态、想象与书法、动机与书法、灵感与书法、心情与书法、特性与书法、品德与书法等方面,古人都有独到之思想。本文拟对这些思想给以总结,以期促进当代书法艺术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关键词:书法心理创作灵感【正文】书法,自东汉时期跨入自觉的艺术时代以后,便渐渐成为我国占代一门极为普及的、雅俗共赏的艺术形式。于是,关于书法的论著也口趋丰富。可以说,在我国占代,有关各类艺术形式的论著中,书法论著是最为丰富的。在这众多的论著中,有关书法活动中心理现象和心理规律的论述也多有出现,涉及的问题也颇多,诸如书法创
2、作的一般心态、想象与书法、动机与书法、利感与书法、心情与书法、特性与书法、品德与书法等方面,古人都有独到之思想。本文拟对这些思想给以总结,以期促进当代书法艺术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下面详细分析之:一、书法创作的一般心态在占人看来,书法创作一般包括两种心态:一种是虚静态,另一种是炽情态。虚静创作是收视反听、绝虑凝神、居敬持志、人书相对的创作心态。东汉的蔡邕在笔论中最早提出:“夫书,先默坐静思,沉密神采,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东晋的王羲之在题卫夫人笔阵图中也说:“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凝神静思意在笔前,然后作字。”与此相对,炽情创作是情燃如炽、激情奔放、欲罢不能、一吐为快的创作心态。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中写
3、道:“昔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此外,占人还提到一种“嬉戏创作心态”,既非虚静,也非炽情,而是一种随意的涂鸦式创作,其目的是“消口”,即打发时间。二、动机与书法创作。古人对动机在书法创作中的作用的相识是很早的。东汉的蔡匿在笔论中就说:“若迫于事,虽中山兔老不能佳也。东晋的王献之不作应酬之书,即使王公大臣求字也不例外,缘由就是王献之认为应酬之作是迫于外在压力,而非内在动机,故不便发挥创作水平。现代心理学就动机与解决问题的效率的相关性探讨结果表明:动机太弱,人的潜能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解决问题的效果比较差;假如动机太强,大
4、脑皮层兴奋与抑制反差太大,思路陷入狭窄状态,人的机体各部分不能有效协调,因此解决问题效率也差。只有中等强度的动机下,解决问题的效率最好。三、心情与书法创作.古人论述心情与书法创作的关系涉及三方面的内容。首先,古人认为,书写内容对书写时的心情状态有影响,所谓写“悲”则悲、写“忧”则忧。孙氏通过对王羲之书法作品的分析,道出了书写内容对书写者心情的示意作用。其次,占人认为,不同心情状态下,其书法风格亦有相应的改变。对此,元代的陈辉曾在翰林要诀中作了精辟的概括:“喜怒哀乐,各有分数。总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情有重轻,则字之敛舒险丽亦有浅深,改变无穷。”再次,古人
5、认为,书法创作可以解除消极心情,达到心理平衡书者,抒也,或抒发主动情感,或泻泄消极心情。这一相识是符合书法艺术活动的心理规律的。正因为如此,所以,现代心理学家和医生经常劝某些患者从事书法活动,以增进其心理健康水平。四、想象与书法创作。占人认为,书法创作就是盥造形象,从而表现书法家的特性,抒发其感情。书法之“象”是取象异类,A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一切事物均可作为书法之象的原型,如山川河流、鸟兽虫鱼、花草树木,风雨雷电等。占人认为,想象的作用,就是把F1.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种形象在大脑中所形成的表象材料进行转换、加工、改造、重新组合、进而创建出书法之象。还需指出的是占人将取象异类而形成的“象”分为抽
6、象之“象和具象之“象1抽象之象是追求神似,具象之象是追求形似。前者如王凝之观鹅掌拨水而得笔法,张旭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而得草书之法,黄庭坚观樵夫荡桨而得笔势,等等;后者如所谓点如怪石、龙爪、杏仁、梅核、蟹目、菱米等,竖如悬针、垂露、曲尺、铁柱等。前者是创建想象的功能,后者是再造想象的功能。五、灵感与书法创作.古人关于灵感在书法创作中的作用的论述很多,不过古代书论并没有“灵感”一词,而是用“神合”或“天人合一”表示。占人还相识到酒对灵感爆发的催化作用,古人关于酒能促进灵感爆发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酒的作用有三:一是对大脑皮层有麻醉作用,使大脑减弱了对机体的限制,机体可以处于自由活动状态;二是大脑本身的
7、焦虑和惊慌被解除,进入自由联想状态,消退了“思路狭窄”现象;三是酒醉使书法家远离尘世的不平、苦恼、怨恨、欺诈,免受世俗的干扰,从而复原Iii我,回来自然,倾听臼己心灵的独白、体察大H然生命的气息,而这乂是书法家创作的重要条件之一。六、特性与书法风格。特性与书法的关系是占代书论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关于这一问题的思想表现为两个方面:(一)特性差异导致书法风格的不同.占代有“书如其人”之说,早在汉代,扬雄就提出书为心画”之说,元代的郝经提出“书法即心法”说,明代的项穆又提出“书为心相”说,清代的刘熙载提出“书为心学”说。在此基础上,占代书论家又就不同特性者及其书法风格进行了界说。唐代的孙过庭在书谱中
8、列举了九种特性及其相应的书法风格:“虽学宗一家,而变成多体,莫不随其性欲,便以为姿(二)就同一个人而言,随着其特性的发展,其书法风格亦作相应的改变.人的特性是在先天神经类型的基础上,经过后天生活实践和教化的作用渐渐形成和发展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同时乂具有可册性。占人不仅相识到特性的改变,亦相识到书法风格随特性之变而相应改变。七、品德与书法境界.品德与书法的关系即是“书如其人”说在品德方面的发挥,即“人品书品论这也是占代书论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并为很多人所推崇,清代的朱和羹在临池心解中写道:“书学不过一技耳,然立品是第一关头。品高者,一点一画,自有清刚雅正之气;品下者,虽激扬顿挫,俨然可观,而
9、纵横刚暴,未免流露楮外。”这一思想在古人对书家墨迹的评价中亦体现出来。明代的项穆在书法雅言中也有类似的评价:“心为人之帅,心正则人正。笔为书之充,笔正则事正矣。至于褚遂良之遒劲,颜真卿之端厚,柳公权之庄重,虽于书法少容夷俊逸之妙,要皆忠义直亮之人也。尽管现在有些人对占人的“书品人品论”提出质疑,但是当我们看到当今书坛上某些品质恶劣之徒以所谓“创建求新”的名义大行其欺诈、投机之举时,我们不得不赞美占人持论的高度正确性。此外,古人对天资、学养与书法的关系亦有所论述。总而言之,在古代的书论家看来,书法活动是多种心理因素协同作用的过程。无论是虚静态创作还是炽情态创作,都离不开动机、想象、心情、灵感等因素的重要作用。而且书法的风格和境界均受制于书法特性和品镌。须要指出的是古代书论家侧重于对书写和创作心理的分析,而对书法家的观赏中的心理现象和心理规律涉及甚少,只有书法观赏中的“共鸣说”和“净化心灵说”被提及,对此,本文不作分析。主要参考书目:历代书法论文选(上、下),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8月。高尚仁:书法艺术心理学,香港文化艺术出版社有限公司,1992年H月。杨春晓:中国古代笔迹心理学思想综论,载烟价师院学报199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