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_粤人社规〔2020〕2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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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5月2金管理局:办规程印广东:障厅2粤人社规(2020)21号杰器吗唱合资利it留卜凝励起型皆烈型即材界器野云言喂管?罂昱但副音喈州典旨补望会嘉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起霞吗导邑眼管国型昱包副音喈1.Hq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和规范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

2、事务所(中心、站)(以下简称“乡镇(街遒)事务所”)、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居)协办员“)和合作金融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活动(上述机构以下简称“对外经办服务机构”)。第三条本规程所指业务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征缴衔接、基金申请和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基金管理、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稽核内控、信息系统管理、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内容。收支、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相适应的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机制,强化稽核内控管理,建立基金运行监测和预警机制,落实

3、监管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开展待遇核发前资格校验,排查核实疑点信息。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处罚欺诈骗保行为,及时追回违规发放待遇,保障基金安全完整。第十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告知承诺一信用管理-联合惩戒”服务模式,将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义务、内容以及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若当事人违背承诺并符合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形的,纳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由相关部门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第十一条建立省集中式社会保险一体化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子系统(以下简称“省信息系统”),全省对外

4、经办服务机构统一使用省信息系统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实现数据集中、信息共享、实时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内部强化各险种的数据比对,避免重复参保和领取待遇;外部实现与教育、公安、民政、法院、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扶贫、残联、税务等部门共享数据,并明确数经办风险防控,对本行政区域内业务经办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和检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衔接、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数据应用分析、经办宣传与培训;负责规范、督导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编制、汇总、上报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

5、务和统计报表;参与建设省信息系统,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数据比对;建立适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需要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配备相应机构和专职人员等工作。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征缴衔接、缴费核定、退费处理、补助和资助核定、基金申请和划拨、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开展数据比对、基金管理、统计分析、档案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数据应用分析以及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负责稽核内控管理,实施内控检查和待遇稽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核算;负责编制、上报本

6、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并对乡镇(街道)事务所和本行政区域内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人员培训和监督考核工作(地级以上市直接经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参照执行,下同)。乡镇(街道)事务所负责参保资源的调查和管理,对参保人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特殊人群和退役军人身份及关系转移资格等业务进行初审,将有关信息录入省信息系统,并负责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村(居)协办员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料收集、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等工作。村(居)协办员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档

7、次选定与变更、待遇领取、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向参保人发放有关材料,提醒参保人按时缴费,通知参保人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确认、摸底调查、居民基本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第十三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全面应用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参保登记、待遇申报、信息查询等环节应用,并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第二章参保登记第十四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相关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越行

8、政诉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通过为申请人提供异议重核调查,减少行政争议。申请人有异议并提供证据的,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立即开展核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调查核实,出具办理结果告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于待遇计发标准有误的,应及时重新核定待遇,经申请人确认后按新标准发放并补(扣)发待遇。对转入的个人账户记录有异议的,转入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联系转出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处理。第九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应会同乡镇(街道)事务所和村(居)民委员会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9、。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对举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视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第九十八条乡镇(街道)事务所、合作金融机构办理和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人员必须经过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经办水平。品忌啜管丹i昱皆副音原音口号例岩咎介保人姓名:,性别:_公民身份号码:住址: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银行账号:,开户行J指定受裁人或法定承人姓名:,是叁保人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可多列)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多领待遇事实:上至事实有证据证明一根据规定,,多领取的城乡居民

10、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退回社会保险基金。规定,决定如下:请你们在年月日前,将多领取的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回我局(中心)指定账户,户名:,级行账号:,开户银行:O逾期不按本追回决定退回多镇待遇的,本局(中心)将通知相关银行从1.参保人姓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限行账户中退回相应金额。如不版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局(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符合严重失信人员行为的,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

11、实施联合惩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电话:年月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本决定书一式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1三转入函字()第号经审核,同意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县(市、区),清予办理相关手续: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户整地址请将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基金汇入下列账户:账户名:开户行:账号:特此函告。年月日单位名称(章):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经办人:审核人:制表日期:填表说明:此表一式两联,转入地、转出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参保时间联系电话转出地村(居)委会转入地村(JS)委会转出地县级

1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起始时间缴费终止时间计缴费年限历年个人账户明细(元)年份个人缴费补助(资助)政府补贴利息j1.Ztb至本年末个人账户累县1.计储存额备注村其他省市县转出时间转出金额大写转出原因转出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意见:(签章)年月日经办人:审核人:制表日期:填表说明:此表由转出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生成。一式两份,转入地、转出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审批表填表说明:本衣一式三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财务及财政部门各留存一份.内部函件请勿外传口卜国1刃匈口旦.基叫上口1皿|呈I独乂五口1舁国卫口己口己1.*1

13、.J=A-I人=I人口I三111_1t=at=d-ITrmU:(合作金融机构)经核实,参保人(姓名)等人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元(具体情况见附件),请按照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社银合作协议协助将多领取待遇金额从相应人员账户中扣款。请将扣款退至我局(中心)指定账户,户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电话:附件: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名单及金额明细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年月日氮!替导宙喂管q型昱但副音颔音翟封世S!得赞领3岳序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扣款金额(元)备注合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领取待遇年龄计

14、发月数60139611326212563117641096510166936784687569657056注: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参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告知回证(样式)看知单aXXX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被告知人行口地址告知文书先却单位地址收到日期被告知人签字代收人说明代收理由备注注:1.被告知人拒绝在告知回证上签字的,由告知人在备注栏注明拒收情况,并把告知文书留在被告知人所在地,由告知人与有关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即视为告知。2.采用邮寄告知的,被告知人在收到告知文书后,须在回证上签名,并将木回证寄回告知单位。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口期与告知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告知回证没有寄回的,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H期为告知日期。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0年5月26日印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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