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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范文2024-2024年度六篇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1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要求,听取和审议“公、检、法”关于司法活动规范化建设,特别是“罪行法定、疑罪从无、无罪推定、证据裁判”执法理念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现将我局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依据。一是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以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为基础,先后制定了执法民警行为规范、执法资料汇编等10余项规章制度,对案件办理流程依法进行规范,确保从接处警、案件受理到查处
2、、办结,都严格按照程序标准进行;二是建立受案、立案登记管理制度。各办案单位从接处警到受、立案都有登记和警务信息平台录入记录,通过季度考评定期对各部门接处警登记进行检查,发现受、立案不实的,除扣绩效考核分值外,给予通报批评,坚决杜绝立案不实情况发生;三是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立了办案部门扣押、法制部门审核、督察部门备案、警务保障部门管理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办案部门对涉案财物只有扣押决定权,对涉案财物实行专人管账、专户管钱、专室管物、专场管车,实现扣管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四是初步建立办理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为切实解决办案部门办理刑事案件质量参差不齐,初步建立了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
3、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刑事执法办案监督管理,规范与检察院、法院的对口衔接配合,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二)注重执法主体培养,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一是强化规范执法理念建设。结合公安部“四项建设”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组织民警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开门评警”等思想大讨论和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理念;二是大力加强执法培训。2014年以来,组织开展警务实战训练11期680余人次,点对点法制业务培训16批次240余人次,集中理论学习14批次,500余人次,选派业务骨干到浙江、深圳等地跟班学习8批次,65人次。组织民警参加在线司法培训19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考取C本3
4、人,初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以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81人,高级执法资格考试19人;三是强化以案说理”、“以案明纪”、“以案育人”的教育。在指导业务办案部门培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典型案例专项讨论。2014年以来,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案例讨论9次,180余人次,今年4月份,组织民警对呼格吉勒图”案件进行了大讨论活动,以此案为反面教材,警示民警严格执法。(三)完善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夯实执法硬件基础。一是完成了执法功能区改造。刑侦综合楼技术用房、巡警大队和4个派出所功能区新建、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基层所队办公环境普遍改善,实现了办案、办公场所物理分割,办案区集侯问、询(讯)问、辨认、信息采集、涉案
5、财物管理于一体的现代化办案模式。基层派出所执法场所实行“四区划分”,即办案区、办公区、服务区、生活区,区域分布更科学;二是执法装备全面提升。2014年以来,为各执法场所配备人员信息绦合采集系统5台,高清执法记录仪49台,普通执法仪104台,执法记录仪终端系统5台,手持PDA终端41台,同步录音、录像设备5套。从民警接触当事人开始留有完整、持续的音视频资料,做到执法活动全程记录,起到了规范民警执法和保护民警、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三是以公安厅“四个一律”要求规范办案区使用。按照公安厅“四个一律”规范使用办案区专项检查要求,”违法嫌疑人被带至办案部门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进行讯问询问,一律先进行人
6、身检查和信息采集,一律专人负责看管,一律要有视频监控记录”。2014年,我局投入48.2万余元对各办案区悬挂支点、硬棱角、视频监控覆盖率等进行了彻底整改,办案场所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进一步规范民警在办案区的执法活动。(四)严格执法监督管理,助推规范执法养成。一是执法质量监督考评常态化。我局实行执法质量周通报、月小结、季考评、年汇总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监督考评工作,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以及民警办案情况、个案测评、教育培训等归档记录,准确记录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情况,倒逼民警规范执法;二是建立法制监督员执法监督机制。我局各办案部门教导员兼任部门法制监督员,实行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双重管理,
7、政委分管执法监督工作,办案单位办理的行政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先由法制监督员进行审核,再由分局审核,实现了执法办案审核关口前移,严把案件审核关;三是开展经常性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日常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每年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立案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四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执法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与区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加强了刑事案件侦办及诉讼中的执法交流,提高刑事执法办案质量。及
8、时整改“12345”市长热线和“行风热线”反馈的执法问题,积极采纳、听取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一是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民警执法理念的升华和执法方式的转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公正执法自觉性都有了明显提高,执法不规范行为、违法违纪问题显著减少。2011年以来,我局涉警投诉和信访案件同比大幅下降;二是公安机关履职能力显著增强。规范执法不仅约束了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而且提高了民警的办案效率和质量,队伍的整体战斗力进一步提升,促进了打防管控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球设。2014年,海南区刑事警情同比下降7.8%
9、,严重暴力、侵财类犯罪分别下降35%、13.6%,2015年1-5月份,刑警警情又同比下降20.隔;三是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步提升。在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中,用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通过规范执法提高群众守法意识,提升执法公信力,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公安工作目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在不断提升。三、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通过近年来对基层办案部门执法工作的调研总结,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民警规范执法理念需要进一步提升。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
10、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就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推动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进步,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速议:(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锻造新时代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的根本、基础和保蹿,必须坚持抓执法与抓队伍相结合,按照“四个铁一股”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公
11、安部已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痛疾开刀,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整风的精神和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强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招聘、待遇保障等制度,切实用好这支队伍。各级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引。全面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及时出台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地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切实解决制度执行
12、“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一线办案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指引。同时,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枪法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打击违法犯罪制度体系。提高科学建章立制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三)强化组织督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受案立案和“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各项要求,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计划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执
13、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借助办案环境改造和科技力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动员全警力量,全面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导,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四)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目前人民警察法中关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职责任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合理界定警察职责权力,完善警务管理体制,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此外,建议根据当前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需要,修
14、改、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珞交通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法等法律,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的调研和指导,为完善社会治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五)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虽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但尚不足以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为严
15、惩袭警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必将有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长远发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为覆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维护社会持续安全稳定
16、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5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永恒主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之一,在日常工作中担负着大量的执法工作。公安交警既是公安机关直接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警种,又是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形象窗口。每一位公安交警执法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都会直接影响到警民关系,乃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局。因此,如何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成为当前交警部门踞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交警基层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确保正确行使执法权,提高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一、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态度不文明。个别民警的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文明程度与当前我市地位不相适应。个别民警以管人者自居,对违法当事人态度冷、躁、硬,存在“脸难看”的现象:个别服务窗口民警接待群众不热情,回答问题不清楚,使群众徒劳奔波,存在“话难说”、门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