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基金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福利基金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社会福利基金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银行对账单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原始资料和证据。具体包括:(_)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年度财务报告等;(四)
2、审计报告类:年度审计报告、重大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换届、离任审计报告;(五)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及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等。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第三条基金会档案主管部门和基金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基金部负责力等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及时整理归档,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管理清单,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第四条会计档案由基金部指定专门人员在专门地点负责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
3、件。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第六条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第三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第七条基金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第八条凡需借阅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理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第九条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第十条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财务负责人或理事长批准。第十一条需要复印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第四章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第十二条各种会计
4、档案保管期限如下:(一)会计凭证保管30年;(二)会计账簿保存30年;(三)财务会计报告保存10年,其中年度财务报告永久保存;(四)其它会计资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10年,银行对账单10年,纳税申报表10年,会计档案移交清册30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永久。第五章会计档案的销毁第十三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基金部提出销毁清单,会同基金会档案管理主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理事长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基金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第十四条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主管部门和
5、基金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理事长。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本办法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见下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序号档案名称-会计凭证1 原始凭证2 记账凭证二会计账簿保管期限30年30年备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年永久10年10年103456789四10111230总账H年30明细账H年30日记账H固定资产卡片30其他辅助性账簿年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10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银行询: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年3013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HxF14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15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永久16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