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新时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实施方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新时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实施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I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
2、念,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我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二)基本原则。坚挣资源公有,即坚持自然资源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坚持物权法定,依法依规确定自然资源的物权种类和权利内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和行使代表。坚持统筹兼顾,在新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基础上,与相关改革做好衔接。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统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坚持发展和保护相统一,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新空间格局。坚持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
3、权登记。(三)工作目标。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白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二、工作任务(一)配合做好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局直接开展的自然资源统确权登记工作。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环境分局等部门,组织自然资源所
4、在地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要求配合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配合做好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界线核实、权属争议调处等相关工作。(二)做好本级和镇(街道)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市自然资源局直接开展本级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登记机构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登记机构要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规定,并参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级区域自然资源内除部、厅及市自然资源局直接开展和受上级委托开展登记之外的确权登记工作,按程序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
5、书,并向社会公开。本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及分工,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资源清单进行调整。1、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市白然资源局会同市林业局等相关单位组织技术力量依据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审批等资料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直接利用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杳成果确定资源类型、分布,并开展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权籍调查。通过统一确权登记,明确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
6、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参照部、省、市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统i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除部、省、市直接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统一调查。2、开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水务局、相关流域管理机构、水流流经的各镇(街道)组织技术力量,依据国土调查和水资源专项调查结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并对承载水资源的土地开展权籍调查。通过
7、统一确权登记明确水流的范围、面积等白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参照部、省、市开展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除部、省、市直接确权登记之外的水流进行统调查,组织相关单位负责辖区范围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配合做好相关确权登记调查工作。国家和省批准的白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水流自然资源不再单独划分登记单元。其他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内的水流自然资源,除水流源头外,应当尽量保持主要河流的生态完整性,可以单独划定水流登记单元。3、开展湿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市自
8、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单位(部门)组织技术力量依据国土调查和湿地资源专项调查结果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并开展权籍调食。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湿地自然资源的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市白然资源局等部门,参照部、省、市开展湿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除部、省、市直接确权登记之外的湿地进行统一调查,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负责辖区范围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配合做好相关确权登记调查工作。在自然保护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登
9、记单元内登记的湿地不再作为单独湿地进行登记。4、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单位(部门)组织技术力量依据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库,结合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和国家、省、市出资探明矿产地清理结果等划定登记单元界线,调行反映各类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的探明储量状况,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范围、种类、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勘查、采矿许可证号等相关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
10、市自然资源局参照部、省、市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除部、省、市直接确权登记之外的已探明储量矿产资源进行开展确权登记工作。5、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市自然资源局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组织林业等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尚未颁发林权权属证书的森林资源,原则上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按照国家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划定登记单元,进行所有权确权登记。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参照部、省、市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除部、省、市直接确权登记之外的森林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三)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市自
11、然资源部门不再单独建设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统一使用全国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实时共享,建立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做好本市负责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并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国土调查、专项调查信息的实时关联。自然资源部门与生态环境、水务、林业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和有效监管。三、工作步骤(一)准备启动阶段(2021年7月IH至2022年4月30日)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会议,学习贯彻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
12、于自然资源确权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部署我市自然资源统确权登记工作,对项目进行立项申报、编制工作预算经费、收集我市各类自然资源和水流等基础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等前期准备工作。编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具体组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职责分工等,报市政府审批后印发实施。(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1、配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本市行政区域的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大江大河大湖,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等重要白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13、(粤自然资登记(2021)1447号)要求,2022年我市应选取2-5个重点项目(以自然保护地、湿地、水流等自然资源为主)作为本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计划。市自然资源局向各镇(街道)调查摸底及征求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环境分局等部门意见,确定2-5个重点项目作为我市2022年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项目。卜.一步,我市组织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并逐步完成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编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具体组织工作实施方案,逐步完成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3、随着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同步完成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库的建设。(三)全面覆盖阶段(2023年及以
14、后)在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最终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自然资源局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对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明确任务要求,保障工作经费,落实责任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全市自然资源统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监督,完善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并督促落实。(二)强化协同配合。市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
15、牵头作用,与生态环境、水务、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基础资料,现有资料不能满足需要的,应积极研窕解决办法,必要时可开展补充性调查;要加强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检杳,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客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提供环境保护规划、特殊保护规定、审批资料等相关资料信息,配合开展登记单元划定及单元内公共管制状况核实等。水务部门负贵提供河湖名录、水利普查成果、水资源调查成果、河湖管理范围界线、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界线、公共用途管制、特殊保护规定、审批资料等相关资料信息,配合开展水流登记单元划定、调查以及成果审核、确认等。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批资料以及公共用途管制、特殊保护规定、规划等相关资料信息,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划定、调查以及成果审核、确认等。根据实际需要,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权提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信息,配合开展确权登记工作。(三)落实资金保障。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等工作经费,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等原则,分别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四)做好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全面准确宣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与成效,加强工作经验交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自然资源登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