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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总体要求11.1 适用范围I1.2 规划原则11.3 规划范围与期限11.4 空间层次12基础工作22.1 底图底数22.2 规划建库和管理系统22.3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32.4 规划实施和灾害风险评估32.5 总体城市设计研究42.6 总体规划与同级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对接研究42.7 重大专题研究43编制内容要点53.1 空间发展目标战略53.2 国土空间格局与“三区三线”63.3 产业布局与民生公共服务93.4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风貌103.5 基础设施支撵与韧性城市113.6 自然资源保护与集约利用133.7 城市更新与国土整治修复133.8 中心城区规划
2、141总体要求1.1 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全省地级以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报国务院审批城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2 规划原则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区域协同、全域统筹,以人为本、注重品质,传承文化、彰显特色,多规合一、智慧规划”的原则,创新规划工作方法,体现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促进国土空间高效能治理,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1.3 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包括市级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海域国土空间。以全国大陆和有居民海岛海岸线修测成果作为陆海分界线确定陆域和海域范围%规划基期年为2
3、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1.4 空间层次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级总规”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侧重战略部署、总体格局和全域全要素管控。中心城区侧重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和土地利用。有条件地区可以全域按中心城区深度开展规划编制。1暂未定界的城市可按照而沛-的空间内部-红线的工作范因进行确定.害评估应重点考虑地震易发程度、活动断层避让范围等内容,地质灾害应重点考虑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内容,气象灾害应重点考虑台风、洪涝(尤其是城市内涝)、高温等内容,海洋灾害应重点考虑风暴潮、海浪、堤防等内容。有条件地区可开展海平面
4、上升等风险评估。2.5 总体城市设计研究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市域层面协调城镇乡村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的整体空间关系,提出优化空间结构和空间形态的框架性导控建议;梳理并划定全域尺度开放空间,结合形态与功能对结构性绿地、水体等提出布局建议;明确全域全要素的空间特色,提出需重点保护的特色空间、特色要素及其框架性导控要求。中心城区层面统筹各类空间资源的布局与利用,合理组织公共空间与景观风貌系统,确定城市特色空间结构,提出空间秩序的框架和结构性导控要求,明确开放空间与设施品质提升措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与活力。2.6 总体规划与同级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对接研究以“十四五”规划为重
5、点,梳理同级发展规划和交通、水利、能源、开发园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等专项规划涉及的空间管控、建设项目和用地需求,衔接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涉及的空间保护要求等,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分析矛盾冲突,提出统筹协调方案。2.7 重大专题研究结合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聚焦支撑空间布局,开展空间发展战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空间响应、城镇化与人发展、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重要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产业空间布局、综合交通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居住与住房供应、社区生活圈、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与运行保障等专
6、题研究。沿海城市应加强海洋资源保护利用及陆海统筹等研究。位于北部生态发展区和五大流域的城市应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生态治理修复等研究。3编制内容要点3.1 空间发展目标战略3.1.1 目标战略落实国家和省的区域发展战略,把握“双区”两个合作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依据上位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定位指引和相关要求,明确本地区在区域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所处的地位、作用及承担的主要职能,确定城市性质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3.1.2 指标管控1)指标体系市级总规指标体系由“必选指标+自选指标组成。落实部市级指南和省国土空间规划的指标体系,形成26项市域必选指标和13项中心城
7、区必选指标(见附录B);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的常态化指标调查监测要求,按照一核带区”区域发展格局,分类设置自选指标内容库(见附录B)。各地可增加地方特色指标。2)指标分解细化指标传导管控要求,重点分解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枳、用水总量、建设用地总面积、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林地保有量、湿地面积、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等指标,形成市辖县(市、区)指标分解方案,确保市级总规指标的传导落实。3.2 国土空间格局与“三区三线”3.2.1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与省际周边区域协同,以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为引领,对照”核两极多支点、一
8、链两屏多廊道”的网络对流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和五大都市圈主体形态,加强交界地区空间管控和布局引导,完善区域协调格局(详见附录C)。以自然地理格局和“双评价”为基础,坚持陆海统筹,明确市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等保护类要素管控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总体布局,构建陆海一体、城乡融合,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进一步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各县(市、区)主体功能定位。内部功能空间差异显著的县(市、区),可以乡(镇、街道)为单元集中连片划定主体功能区分区。3.2.2 管控边界划定以主体功能定位和“三区三线划定为基础,在市域层面划定级规划分区和海洋
9、发展区的二级规划分区,在中心城区层面进一步对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的二级规划分区进行细化2(详见附录E)。建立规划留白制度,选择指标预留、空间预留、功能预留等多种方式,为重大项目、重大事件预留空间,应对发展的不确定性。3.3 产业布局与民生公共服务3.3.1 产业空间布局围绕国家及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结合全省“走廊+组团+平分”的网络化产业协同布局模式,合理布局产业空间,提出产业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以及产业园区、产业区块等相关管控要求。促进产业园区与城市服务功能的融合,住确保环境安全的基础上引导发展功能复合的产业社区,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3.3.2 住房保障与公共服务依据人口规模和需求,合理预
10、测住房与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与结构。加强城镇居住空间供给和结构优化,提出政策性住房布局要求和配置标准,改善职住关系,引导增量地区居住空间与交通节点、产业空间协调布局,完善居住公共服务配套,避免形成单一功能的大型居住区。结合城市服务职能,顺应人口流动趋势,明确市域公共服务中心体系,提出养老、体育、卫生、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配置标准,确定社区生活圈建设目标要2行条件的城巾可在中城仝域细化至;您规划分区.求。333绿地系统与游憩体系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整体性、完整性、连续性,建设结构完整、级配合理、均衡分布、功能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提出绿地系统等级体系和建设要求。优化景观与游憩系统构建,综合
11、确定城市开敞空间建设目标。结合生态廊道、万里碧道和蓝绿网络,构建系统安全的慢行系统和连通城郊的绿道系统,明确游憩体系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3.4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风貌3.4.1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挖掘传统岭南文化、海洋商贸文化、近代革命及红色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梳理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框架,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整体保护各类遗产及其依存的历史环境和人文景观的要求和措施。针对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地域和廊道,明确整体保护和促进合理传承利用的空间要求,规划传统岭南文化游径、南粤古驿道、长征历史步道、红色小径等文化展示系统。3.4.2 城乡风貌与
12、魅力空间塑造依托现有地域景观本底、江河流域特色和城乡空间格局,梳理山脉丘陵、河湖湿地、历史文化遗产、重要地标及公共建筑等自然与人文类空间景观要素,运用城市设计方法,构建城市总体风貌格局,塑造具有岭南特色的魅力空间,提出全域山水人文格局的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原则,明确城乡特色保护、风貌塑造和高度控制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健全城乡风貌全过程管控机制。3.5 基础设施支撑与韧性城市3.5.1 综合交通体系发挥综合交通对区域网络化布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落实省级及以上交通专项规划,落实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要求;分析区域、市域、城乡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情况,研判交通供需平衡情况,明确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目标与分
13、区策略,确定市域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完善物流运输系统布局。确定航空、航运、铁路、公路等布局与控制要求,预控市级以上、跨县(市、区)交通廊道的线型走向以及交通枢纽(包括且不限于综合客货运枢纽、机场、港口)等大型设施空间布局及规模要求,增强区域、市域、城乡之间的交通网络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坚持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模式,提出与城市功能布局相融合的公共交通体系与设施布局。鼓励交通和土地利用一体化发展,提出重要公交走廊、公交枢纽和站点(含轨道交通)的空间布局与用地控制要求,提高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及竞争力。鼓励交通设施用地混合使用和集约高效开发,引导智能交通、低碳交通等新技术应用,促进交通空间提质增效。3.
14、5.2 市政基础设施体系预测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垃圾处理等需求总量,统筹存量和增量、地上和地下、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系统布局,合理确定市域重大设施配置标准、规模和系统布局要求。按照能源供需平衡方案、碳排放减量任务和能源消耗总量等指标,提出清洁能源空间安排,鼓励分布式、网络化能源布局,建设低碳城市。预留市级以上水利、能源等区域性市政基础设施廊道,明确控制要求,提出交通廊道、能源通道、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具体要求;协调安排市级邻避设施等的布局;确定市域内重大水资源工程布局、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和重要能源通道建设项目。3.5.3 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基于灾害风险评估和重点灾害区域识别,确定综合
15、防灾减灾目标和设防标准,划示灾害风险区。明确防洪(潮)、抗震、消防、人防、防疫等各类重大防灾设施标准、布局要求与防灾减灾措施,适度提高生命线工程的冗余度。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应设定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针对气候变化影响,结合城市自然地理特征,优化防洪排涝通道和蓄滞洪区,划示洪涝风险控制线,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沿海城市应强化因气候变化造成海平面上升的灾害应对措施,重点提升港口、码头、渔港等沿海重要设施防灾水平,提升城市应对台风和海洋灾害的能力。3.6 自然资源保护与集约利用3.6.1 资源保护和利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统筹确定耕地、森林、水和湿地、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要求,明确重要资源保护底线和利用上限,提出节约集约利用要求,划定重要资源开发和保护的集中区域,按需制定资源占补平衡方案和保障措施。3.6.2 资源资产化管理提升自然资源利用管理水平,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转化等体制机制创新,提出自然费源资产化经营路径和政策,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3.7 城市更新与国土整治修复3.7.1 “三旧”改造及城市更新根据城市发展阶段与目标、用地潜力和空间布局特点,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评价,明确“三1日”改造范围、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的重点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