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太平圩镇太平水厂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蓝山县太平圩镇太平水厂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r蓝山县太平坪镇太平水厂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为按时保质完成太平珏镇太平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有效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根本,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进一步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险排查和环境问题整治,努力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着力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二、整治范围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实际供水人口在IOOO人以上
2、的水源地环境问题为专项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太平平镇太平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的问题。三、组织领导为保证太平坪镇太平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太平坪镇太平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副县长周涛任组长,太平年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各一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太坪年镇政府,负责专项整治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等日常工作,由太坪坪镇镇长黄民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四、整改内容和责任分工“太平镇太平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的问题。整治措施:参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
3、技术要求(HJ/T433-2008),一级保护区设置界标1块、宣传牌1块二级保护区设置界标2块、道路警示牌2块。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责任人:张立军配合部门:太坪坪镇政府配合责任人:黄民正五、验收销号根据省里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具体整治、验收和销号工作。整治完成后,县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现场验收,形成核查报告和结论性意见,符合销号标准的,报市州人民政府销号备案。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作
4、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到位,不留死角。(二)对标国家要求,严格整治标准。严格按照指导意见,对标对表国家相关整治规范要求,强化督查督办机制,及时调度辖区内整治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加大督办力度,对疑难问题应组织研究,指导开展整治,县财政保障整治资金,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三)强化信息公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县人民政府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四)及时报送信息,确保内容真实有效。5月25前各乡镇和相关单位上报一名环境问题整治联络负责人,对上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开展每月调度,每月18日前将整治情况上报县生环委办。蓝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