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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院后勤服务公司琴房管理制度第一章琴房消防安全制度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一、加强琴房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人人都有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二、琴房管理员会使用简单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三、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四、保障设备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五、保持楼梯、过道畅通,不准在过道堆放杂物。六、琴房内严禁私接电线,禁止使用“热得快”,电取暖器等违禁电器。七、琴房内严禁放置于练琴无关的私人物品、食物等。八、经常检查用电线路,防止电器因短路
2、造成事故。九、值班员每天下班前检查琴房安全情况,切断所有电源后,方可离开。第二章琴房安全管理制度一、学院琴房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琴房管理员负责安全工作。二、参加练琴同学必须凭校园卡在琴房管理室领取琴房钥匙,练完琴后锁好门窗,将钥匙交还管理是,取回校园卡。三、琴房管理人员必须校对核准校园卡持有者为领取钥匙学生本人。四、学生练琴不得相互串门,影响练琴效果。五、练琴的同学请注意保管好随身所带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暂离琴房时,请锁好门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六、琴房管理员不定期的巡逻检查各楼层的安全情况,琴房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总务处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排查报修。七、爱护公
3、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损坏公物。八、楼道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保持楼道通畅。九、琴房定时开放,结束后管理员例行安全检查,锁好门窗。十、发现形迹可疑者,管理员要及时上前询问或报告保卫处处理。第三章琴房管理规定为保证琴房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文明的学习环境,实现琴房的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讲究文明礼貌,自觉服从琴房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二、学生应主动出示校园卡,凭校园卡借钥匙练琴。三、所有学生必须凭校牌或其它有效证件,经上课教师查验后方可进入琴房,在使用琴房设备前,请先查验钢琴(风琴)的状况,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登记。四、练琴者由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的琴房练习,练
4、琴期间不准进入其他琴房,以免相互影响练习效果(合唱、合奏例外)。五、不准在琴房内、走廊里大声喧闹,做与练琴无关的事情。六、保持琴房整洁,不准在琴房内用餐、吃零食;严禁琴房内抽烟;不准在房门、窗口和墙面乱贴、乱挂;严禁琴房门玻璃上用物品遮挡。七、严禁在琴房内使用违禁电器,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八、流动琴房钥匙不准外带,离开琴房超过15分钟,应将钥匙退还琴房管理室,严禁私自配置琴房钥匙,一经查处,严肃处理。九、爱护乐器,不准在乐器上堆放重物杂物,放置水杯等;不准随便挪动和拆卸钢琴及琴凳搬出琴房;离开琴房,请盖好琴盖。十、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离开琴房必须管好所有门窗和电器。十一、民乐专业琴房由专人使用,不准转借他人使用。十二、外来人员未经琴房工作人员准许,一律不准进入琴房。十三、学生在琴房内如有违反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生文明规范和行为,由管理人员报系里,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十四学生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琴房工作人员有权没收该学生的琴卡,上报系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