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出国(境)交流责任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生出国(境)交流责任书.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学生出国(境)交流责任书姓名学号学院专业本科/硕士/博土年级参加项目名称所赴国家/地区所赴机构出国(境)事由国(境)外居留地址交流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本人联系方式研究生导师姓名及联系方式学院/学工办/研管处负责老师姓名及联系方式经本人申请,所在院系推荐,学校批准,本人将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本人特向学校做出如下承诺:一、本次申请是在对本项目详细了解(包括风险)的基础上,经过慎重考虑并由家长/配偶同意的。二、本人已认真阅读和学习学校发布的项目选派通知,国家或市级公派管理规定(如获国家/市级资助),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办法(修订)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
2、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新锐人才培育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已完全了解项目费用的构成、资助额度、资助的领取条件、领取方式,也完全了解学生派出、境外管理、归后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完善相关手续、按要求完成项目学习;未按要求执行者责任自行承担。三、本人及家长/配偶将按照外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办理签证、防疫或其他出境手续,并了解是否能获得签证完全由外国驻华使领馆决定。在获得签证后,本人将认真学习交流对象国(地区)国(区)情、出入境法律法规、中国驻外使领馆信息、交流机构情况等,并按时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四、本人将对自己出国(境)交流学习期间的安全(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一切行为负责。不酗
3、酒闹事、聚众斗殴和涉足娱乐场所,不进行攀岩、探险等危险活动。为应对在国(境)外交流学习期间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主动采取措施保隙人身财产安全,本人承诺购买出国(境)交流期间的医疗、财产、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如发生的任何损伤或意外,不论部分或全部,责任均由本人承担。五、出国(境)交流学习期间,本人将按照既定的在外学习计划完成交流任务,达成既定的学习目标,不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六、出国(境)交流学习期间,本人将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学校的管理规定,尊重当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做有损国家、学校尊严的事。遵守政治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维护国家利益、学校利益,遵守国家安全法、保密法,
4、不谈论敏感性话题,遇到关系国家和学校利益及声誉的大事及时向学校报告。如触犯当地法律法规等,后果自行承担。七、出国(境)交流学习期间,密切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按要求定期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如遇紧急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回国(境),将提前报告学校,获允准后方可返校,但产生的相应损失或费用自行承担。如因违反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所在学校规章制度或其他个人原因退出项目或中断交流学习,将自行承担后果并支付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八、交流学习完成后将按期返回重庆医科大学,如未按期返回,后果由本人承担。回国(境)后按要求向学校报到,提交学习总结、参加项目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完善归后手续。九、本
5、人及本人家长/配偶在此确认学校在本项目项下己尽到合理的管理及注意义务,在出国(境)交流学习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交流责任书提及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学生签字:家长/配偶签字:与学生的关系:日期:年月日家长/配偶联系方式:请在以下空白处附上签字家长/配偶的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家长/配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姓名:亲属关系:联系电话:在国(境)外交流学习期间如更换紧急联系人,须提前告知学校,并提供新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特别说明: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学生本人及家长/配偶签署后应同时报送外事处/港澳台办(所有交流生)、学生处(所有本科生)或研究生院(所有研究生)、所在各院系(所有交流生)备案,并本人存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