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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共14篇)目录篇一、医院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3篇二、2024年深入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9篇三、2024年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方案19篇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29篇五、2024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全面集中整治工作实篇六、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41 篇七、医院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46 篇八、深入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5篇九、医院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5篇十、2024年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篇十
2、一、2024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77篇十二、2024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篇十三、2024年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95篇十四、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100篇一、医院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蚊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精神,落实省卫健委党 组书记、主任在省级视频会上对我省纠风工作进行的部署安 排,以及区卫健局对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纠风工作统一要求, 认真做好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各项工 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院党委决定利用一个月的时 间,在全院集中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结合 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
3、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确 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 位,立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起点,坚持以党建促纠风, 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规范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学术会 议审办,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卫生 健康环境,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二、组织机构成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 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医药领域腐 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加强 监管。组长:X副组长:X、X、X成员:X、X、X医院纠
4、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检办,负责医药领域 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三、整治内容1 .违规私自采购和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卫生材料 等医疗产品等行为。2 .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 厂家、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 或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 动等行为。3 .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 科室有关药品、医用卫生材料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 员统计提供便利等行为。4 .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 或通过介绍患者到其它单位住院、检查、购买医药产品等收 取提成等行为。5 .参与医药产品
5、、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私自 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等行为。6 .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 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高档礼品 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等行为。7 .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无指征诊疗、高套病种、对临 床药物试验项目纳入医保重复报销、虚假结算、人证不符、 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行为。8 .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 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重复收费,违反医保基金 管理要求、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9 .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 利益输送等不当行为。10 .违反依法依规执业和医疗技术临
6、床应用相关管理制 度,夸大宣传或发布虚假信息等行为。四、整治措施(一)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坚持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加强医务人员思 想政治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要充分履行党领导下的纠风工 作职责,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 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情况的监督检查;院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 承担行风问题查处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职责。要加强宣传和 舆论引导,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 爱无疆”的新时期崇高职业精神,传承“悬壶济世”的社会 责任感、“大医精诚”的职业操守,大力宣传医务人员先进 事迹,营造尊医重卫的社
7、会氛围。(二)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要积极组织开展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自交自纠专项整改 活动,对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无指征诊疗、高套病种、对 临床药物试验项目纳入医保重复报销、虚假结算、人证不符、 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以及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重复收费等违反医保基金管理要求、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要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内控措施,积极整改到位。对自查 自纠后仍出现问题的科室和个人要严肃追责。对涉嫌违规违 纪的人员,在严肃依规依纪追究直接人员党纪政纪责任基础 上,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相关 线索。(S)严肃查处
8、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保供稳价工作,以药 品“4+7”带量采购扩围试点工作的开展为契机,完善医保 支付与招标采购价格联动机制。要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查处和 打击力度,重点检查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 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 回扣的行为。对查实的医务人员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对涉案的医药产品经营者给予回扣的违法线索依法移交并 将其列入合作企业“黑名单”。严厉打击假借学术会议、科 研协作、学术支持、揖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要 规范医商合作交往途径,在合规、合法前提下开展医商交往 行为,要建立健全双方交往合作的事前公示
9、、事中监管、事 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四)坚决惩处患者身边“微腐败”。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多种途径,对医务人员利 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及“开单提成“、参与 商品推销活动、私自泄露患者信息等违规违法行为,视情节 轻重程度给予严厉处置。要及时将处理的案例通报公布,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五)规范医疗宣传行为。要全面排查目前在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落实、重点科室运行等情况,尤其是对“特色”、“自创”等 技术的相关管理规范要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执行依法依规执 业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严禁夸大宣传或发布 虚假
10、信息。(六)完善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衔接机制。各相关部门在落实专项治理行动过程中,要重视及时向 纪检办汇报工作,形成“一案多查”机制,将发现的违规违 纪线索及时向纪检办移交,对充当违规违法行为“保护伞” 或漠视群众利益受损的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五、活动步骤(-)动员部署、学习教育阶段:2024年8月1日至8 月 10 0,院党委制定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 之风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 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形成 共识、明确要求、落实任务。要求各科室将实施方案要求落 实到每一位医务人员,实现人人知晓、人人重视、人人参与 的目标。科
11、室负责人是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 之风专项治理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与院党委签订责任书,对 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行动负总责。责任书一式两份, 院党委书记、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由科室负责人、院纪委各 执一份。(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8月11日至 8月20日。各科室和全院医务人员要逐条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 工作,认真自查近年来科室或个人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自查出来的违规违纪收入,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如数上 交到院纪委。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科室在抓好自查自纠的 同时,要认真受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投诉和 举报。凡8月31日前能主动自查上交违纪违规所得并积
12、极 整改问题的,可依法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凡存 在违纪违规问题又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科室要针对自查发现的 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三)建章立制、强化责任阶段:2024年8月21日8 月 31 0,各科室要针对专项治理行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根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纠正 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按照“一 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的纠正医 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负总责。各监管科室 要根据责任分工,加强对全院各科室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 疗服务
13、中不正之风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 行风”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管措施, 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篇二、2024年深入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和县纪委有关部署,根据县纪 委2024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 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 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届 *次全会、*届省纪委*次全会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 “两个确
14、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 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略阳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 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 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 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 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二、整治内容(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1 .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 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 械、药品、试剂、耗材
15、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 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 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 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 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 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 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2 .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 式,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教育与约束,筑牢 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大线索收集、问题移交、部门 联动、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 示、曝光等行政措施,持续保持对“回扣”行为的高压
16、打击 态势。三是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医 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采购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督监 管,落实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进一步 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大对“指定”购药、“指定”检测等 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警示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增强自觉抵制 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 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二)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 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1 .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 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 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 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