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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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上海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条款不予处罚情形1肥料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肥料包装上标签残缺不清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丽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二)标明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三)标明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四)产品名称和推荐适用作物、区域应与登记批准的一致。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着下列隔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

2、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肥料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肥料包装上标签残缺不清,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而:L肥料产品合法;2 .能够提供该肥料产品对应的合法合规肥料标签以及使用说明书;3 .及时改正;4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农药经营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经营人员信息报送义务种子生产经营者受委托生产3农作物种子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上海市农药管理规定第二十冬第二款一装药近曾者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经营人员姓名、照片及相关证书等

3、信息,并与办理农药经营许可时申报的经营人员信息一致。经营人员发生变更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10个工作日在向作出农药经营许可的农业农村部门报送人员变更信息。上海市农药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农药经营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经营人员信息报送义务的,市或者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给予警告,并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违反上海市农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农药经营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经营人员信息报送义务,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1.违法行为被发现前已履行信息报送义务,或者违法行为被发现后在限期内改TF3.初次违法;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干八案第一款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4、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五)项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

5、八条第一款,种子生产经营者受委托生产农作物种子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1 .委托方是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2 .委托具有合法有效的书面委托协议;3 .初次违法;4 .及时改正完成备案;5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4兽药使用单位使用劣兽药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

6、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兽药使用单位使用劣兽药,下列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情形:涉案劣兽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通过外包装、药品性状等无法辨别为劣兽药,且如实提供涉案劣兽药产品有效购买凭证等相关材料Q注:当事人应当及时改正,采取有效补救措施。5用建记记整使未药着完药位用或不实兽举立录录其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兽药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7、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兽药使用单位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1 .初次违法;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采购的

8、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的名称、产地、数量、保质期、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质量检验信息、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Q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

9、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规定,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二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未依照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1 .初次违法;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7饲剂业定样度、加企规留制件滋产指行察饲料生未实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

10、产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H冬八违反本条规差,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未依照条例规定实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1 .已建立留样观察制度并实施留样观察,仅留样观察记录不规范;2 .初次违法;3 .及

11、时改正;4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8饲剂未实购制、加者定品账料添营规产台饲料经按行销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款,饲料、饲料添

12、加剂经营者未依照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1 .已建立台账,仅记录不规范或者没有保存2年;2 .初次违法;3 .及时改正;4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9疗按处废诊未定疗物构规诊物动机照置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四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动版诊疗机构违反本去规定,未按照规定实施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处置诊疗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

13、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动物诊疗许可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四条,动物诊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处置诊疗废弃物,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1 .已对诊疗废弃物分类但未达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分类要求;2 .对诊疗废弃物相对合理存放并有处置记录;3 .已委托专业诊疗废弃物收集单位收集处理;4 .初次违法;5 .及时改正。10疗动科将品食用诊、构药非利物构园机用于性物宠机物研人用用动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八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

14、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1 .宠物诊疗机构将人用药品用于伴侣动物,或者科研机构、动物园将人用药品用于科研、展示、演出、比赛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2 .因动物疾病治疗需要,在没有合法兽药的情况下使用对症治疗的人用药品;3 .动物所有者对使用人用药品知情并同意;7芯品使用记录真实、完整;5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6 .及时改正。11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

15、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无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1 .繁育不以营利、食用或制作动物制品为目的;2 .用于繁育的动物属于国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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