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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税做账会计实操文库财税实操-茶叶种植、加工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1、汇总表顼目茶园初制加工厂精制加工厂产品茶青毛茶精制茶增值税自种自产,免征增值税1.以自产茶青,进行初加工,生产毛茶,免征增值税。2、外购茶青,进行初加工,生产毛茶,征收11%增值税。无论自产原料,还是外购原料,精制茶销售征收17%增值税。所得税减半征收所得税自产或外购茶青,进行初加工,生产毛茶,免征所得税。无论自产原料,还是外购原料,全额征收所得税2、定义(熠值税云南):一、毛茶是指从事茶叶种植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产品。包括茶叶鲜叶和以鲜叶杀青、发酵、简单揉捻、干燥几个工序生产加工的干茶。二、以下标准生产加工的茶叶产品按精
2、制茶征税:(一)通过再加工的毛茶。如将毛茶经筛分、风选、拣剔、分级、碎块、发酵、提香、压制、干燥、匀堆、拼配、包装、装箱等工序之一生产的茶叶。(二)专门挑选特级嫩芽经杀青、发酵、简单揉捻、干燥等工序生产或冠以具体产品名称制作的干茶。(三)应用CTC红碎茶生产线等现代生产工艺生产的茶叶。三、普洱茶、紧压茶、速溶茶、袋泡茶、花茶、乌龙茶不论其生产工艺如何,均按精制茶征税。3、定义(所得税):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是指茶叶的采集和简单加工,如农场或农户对茶叶的炒制和晾晒等活动。免征所得税的茶叶初加工是指通过对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萎凋、摇青)、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
3、理,制成的初制毛茶。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毛茶定义,并不完全一致,所得税上分级和包装工序出来初制毛茶,在增值税口径上已经是精制茶了。4、增值税4.1税率的变化期间销售税率抵扣税率2017年7月1日起毛茶的销售增值税税率由13%降为11%农行品抵扣税率由13%调21%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1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才抵扣进项。2018年5月1日起毛茶的销售增值税税率由Il%降为10%精制茶的销售增值税税率由17%税率降为16%购进农产品,原适用H%J的,扣除率调整为10%。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力I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4.2 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云南)自2018年2月1
4、日(税款申报期,税款申报期为2018年1月)起,将云南省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橡胶、茶叶、魔芋、松香等制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从事茶叶、魔芋、松香制品的试点纳税人按照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茶叶制品农产品核定扣除标准农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单耗鲜叶干毛茶4.6054干毛茶普洱熟茶1.3000干毛茶精制茶(除普洱熟茶以外的其他或品茶)1.18854.3 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以下要求设置会计账薄,认真核算其生产经营情况(云南):(一)按数量、金额式设置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明细账,明晰核算各种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的库存变化情况。(二)按财务会计
5、核算口径设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科目,明晰核算资金往来情况。(三)凡不符合以上要求或账目设置不健全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核实其生产经营情况的,以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即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4.4 向个人收购毛茶单笔收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固定的金融机构以现金支票支付。现金支票存根联所附身份证复印件号码必须与收购凭证上注明的身份证号码一致,否则不予计算抵扣进项税。企业应将所选择的固定的金融机构事先向主菅税务机关备案。对干毛茶进入到普
6、洱茶生产加工环节,生茶产品损耗高于5%、熟茶产品损耗高于20%或外购熟茶原料生产加工产品损耗高于5%的,必须进行纳税评估。4.5 对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专供少数民族饮用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5、所得税5.1 自种自产茶叶自己初加工的,企业应合理划分种植和初加工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分别核算种植和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并各按适用的政策享受所得税的税收优惠。5.2 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单独计算优惠项目的计税依据及优惠数额;分别核算不清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定。5.3 企业根据委
7、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5.4 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受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类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华
8、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5.5 企业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6、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茶叶种植、加工应考虑去争取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种植可以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版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的项目,比如:2、农产品基地建设、11、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加工可以参考32、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企业既符合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条件,又符合企业所得
9、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不能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叠加享受。7、备案7.1 (所得税)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免税的,需要在汇算清缴时候进行年度备案。7.2 (云南增值税)对茶叶生产加工企业所产毛茶产品实行免税备案确认制(指从事茶叶种植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毛茶),未经确认的产品一律按精制茶征税。企业进行备案确认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该产品的生产工艺、原料要求、产品标识和样品照片,不能按要求提供的,一律按精制茶征税。相关税收政策:一、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
10、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熠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
11、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二、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四)茶叶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二、所得税中
12、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第一百零二条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八十六条二、享受减半征税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具体
13、范围2.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的种植。包括茶、可可、咖啡等饮料作物的种植;茶叶、可可和咖啡等的采集和简单加工,如农场或农户对茶叶的炒制和晾晒等活动。不包括:茶叶的精加工、可可和咖啡的精加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六)茶叶初加工通过对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萎凋、摇青)、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毛茶。*精制茶、边销茶、紧压茶和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及茶饮料不属于初加工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五、农产品初加工
14、相关事项的税务处理(一)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三)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二)项适用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的种植、养殖项目,并直接进行初加工且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目录范围的,企业应合理划分不同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分别核算种植、养殖项目和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并各按适用的政策享受税收优惠。(四)企业对外购茶
15、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八、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单独计算优惠项目的计税依据及优惠数额;分别核算不清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定。九、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受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十、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第三条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留存备查资料参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1)。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2),并按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