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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20112511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标去、蜗留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献(国务院令第485号Xg快递市场管理办去(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4号l快递峥经营许可部办法3(交通运城部令2009年第12号)以及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制订,供当事人签约使用或参考。2 .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填写,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选择和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被选择的条款和补充约定的内容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3 .双方关于快递服务麋作规程有具体约定的,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合
2、同编号:特许人(加盟授权方):邮政编码J营业执照注册号J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J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二被特许人(加盟方):的碰J邮政编码:营业执源注册号J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J法定代表人J联系电话J电子邮箱J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1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1.l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危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1.2特许人拥有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1.名称及权属证书号1企业标志C名称、图形Y专利1.专利号专有技术1.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
3、经营资源.13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百营店.2 .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谢员务业务的员工名.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注册资金。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
4、服务的机动车部(车牌号附后).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谶及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3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3.1 在1.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注册商标权;企业标记权;专利权;其他权利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3.3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4 .合同期限4.1 本特许
5、经营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一月日.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日内,按以下第一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赛:(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元;(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元。(3)其他方式6 .履约保证金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7 .特许人的义务7.1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
6、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3)充足、连续、保证质JR的物料供应;(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智采购;(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7)其他1.2 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斛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1.3 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或次/年的统一培训.1.4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至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
7、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更大影响的信息.1.5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8 .被特许人的义务8.1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到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搔自提高或降低收赛标准.8.2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1.B/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3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8.4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至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Si,应
8、当及时告知特许人。8.5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1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8.6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凰艮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8.8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最进行的检百,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8.9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
9、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9 .广告宣传9.1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J9.2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0l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10 .湘特许人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的请求.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
10、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105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合同.o.皮特许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n.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亘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n.2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
11、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宜管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11.3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11.4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n.5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11.6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n.7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日内仍未履行的
12、,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11.8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极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n9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12 .争议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3 .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被特许人J法定代表人J期代三人J签约日期J特许人J法定代表人J期代三人J签约日期J签约地点:附件1:1 .被特许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元2 .破特许人应当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账户号J)存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3 .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方式(程序):4 .双方对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有争议时:5 .保证金少于时,被特许人应当在收到特许人书面通知后日内补足.6 .履约保证金的归还方式:7 .履约保证金未能足额按时归还的:&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