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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 田长制工作沟通协调机制(试行)第一条为加强“田长制”工作联系沟通,协调解决“田长 制工作过程中的跨部门、跨村(社区)等相关问题,形成“情 况互通、信息共享、协调一致、各负其责”的联动机制,决定 建立XX镇“田长制”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第二条适用范围为涉及主要公路沿线、乡村振兴示范点、 相关地区“田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第三条沟通协调联动成员单位包括镇镇党政人大办、镇基 层党建办、镇纪委、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乡村建设综合服 务中心、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林业工作站、镇乡村振兴工 作站和各村(社区);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具体议题参与。第四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涉及镇、村级田长组织召集
2、, 具体参会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根据会议议题确定。根据工作需要, 如遇重大问题可提请镇政府召集。第五条沟通协调主要内容(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讨论研究流域内“田 长制”工作的重要政策、重大措施、重要制度等。(二)研究、分析重点区块内“田长制”工作态势,部署 安排阶段性重点工作。(三)协调解决主要公路沿线、乡村振兴示范点、相关地 区“田长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研究沟通重大事项。(四)总结交流“田长制”工作成功经验,推动“田长制” 开展、落实。(五)各级田长和成员单位需要提请要求召开联席会议协 调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第六条其他事项(一)会前准备。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提议单位 应事先报镇镇田长办,并提交相关材料,涉及其他单位的,应 事先进行沟通协商。涉及重大事项的,由镇田长办报镇政府组 织召集。(二)会议纪要。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 会议纪要由议题涉及的单位联合签发,涉及重大事项的呈请镇 政府分管领导签发。(三)确定事项的落实。各沟通协调联动成员单位按照联 席会议纪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所议定的事项。镇纪 委、镇田长办要加强对各部门室、各村(社区)执行情况的检 查督办,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镇政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