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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1月31日,广西河池市一民营沙发生产作坊发生火灾,损失惨重; 2月11日,北京市昌平区一居民自建公寓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5 人死亡;2月21日,我县大屯镇何小楼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受 伤;2月22日,安徽亳州一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死亡 人员均为3岁以下儿童)4人受伤。近年来,居民自建房亡人火灾事故 频发,暴露出农村地区消防工作薄弱、基层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基 础设施滞后、群众火灾风险意识不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安全 素质不高、消防宣传针对性不强、基层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市、县领导同志
2、指示要求和消防救 援局“2 78”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自建房较大火灾 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全 面筑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根据安徽省消防总队统一方案部署要求, 结合我镇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摸清我镇生产、经营、租住自 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 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 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 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 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
3、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 形势平稳。二、整治时间即日起至5月31日。三、整治范围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四、整治重点治理重点为下列八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能继续作为生 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 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 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 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 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 于逃生和救援
4、)(三)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 “前店后宅” “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居住 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 防火门等完全分隔)(四)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 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 燃易爆危险品)(五)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 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老 旧宾馆或老旧房屋拆改为小公寓、群租房场所的“擦边球”行为。(整 改要求: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应为不燃材料制
5、 作)(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 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 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 路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线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 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八)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临时查封、挂牌 督改)五、工作措施(一)认真研判形势。3月4日前,各行政村(居),镇直各单位 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本地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存在问题进行 分析、研判,形成有数据、有内涵、有结论的形势分析材料,精准施 策,组织开展针对
6、性治理。镇政府将建立定期考评、督导、调度三项 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行业部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教育、民政、城建、 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对所属行业的风险排查,制订排查方 案,落实“一场所一对策”精准治理。消防救援机构主动接受其他行 业主管部门咨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对相关工作人员、公 安派出所民警开展业务培训;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结合消防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 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管控。(二)摸清底数实情。3月15日前,发动各行政村(居)、公安派 出所等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和劳动密集型企业 员工宿舍开展摸底排查,掌握
7、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 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逐单位、逐场所填报生产、经 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建立生产、经营、租住 自建房工作台账,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地见效。(三)分级分类整治。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住宿人数3到9人 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同步设置火灾报警器和迅响器:住宿与非住 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 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如:室外金 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窗等)。住宿人数10人以上的, 采用实体墙和
8、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分散设置2部 逃生楼梯。自建房改为生产、经营和群租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 必须拆改为符合规范要求的场所方可继续使用,已改建且存在重大消 防安全风险的,责令关停、挂牌督改。(四)防范突出风险。镇政府统筹推动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 家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线路连接不符合标准、用 申负荷超过初装容量、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隐患问题。针对电动 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 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以及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 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各行政村(居) 等基层组织要加强常态化
9、巡查检查,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 车同屋”。(五)落实“八条一律”刚性措施。一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 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 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 除。二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 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 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 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 “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 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 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五是生产、经营、
10、租住自建 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六是在生产、 经营、租住自建房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 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 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 罚,并督促整改到位。七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 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 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八是对存在重 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对擅 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六)精准宣传教育。组织各行政村的网格
11、员、公安派出所民警、 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 “上门提醒”,采取逐户发放消 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等形式,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 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分批次组织各行政村(居) 消防工作负责人、网格员管理人等开展消防培训,提高防火巡查检查 和宣传能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 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将其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阶段 的重要内容,专项行动期间,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定期调 度工作情况,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确保整治成效, 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
12、责任。(二)加强综合治理。充分发挥镇安委会平台作用,建立健全会商 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会同行业部门、发动 基层组织,实施隐患综合治理,形成整治工作合力。镇政府将此次专 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督导检查、年终考核评比重要内 容,强化跟踪问效、压实责任,切实形成隐患治理合力。(三)建立长效机制。各行政村(居),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十四 五”规划实施、乡村振兴等工作,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 灾风险综合治理纳入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提升本质安全。及时固化提 炼综合治理中实践经验做法,抓住规划审批、施工改造、人员管控、 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共享
13、、联合整 治、预防反弹、宣传警示、举报投诉”等全链条管控制度机制。(四)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 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 镇安委会将通过诚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今后凡此类场 所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 查。此次行动将压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等手段,督促责 任主体将消防安全职责落到实处。七、材料要求此次专项行动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派遣专人对全镇 15个行政村(居)进行分片联系,具体分工负责见附表2。针对久拖 不治、屡教不改的单位或个人、存在较大整改难度的场所、无法拆除 的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务必要根治跟踪到底。各行政村(居),镇直各单位3月18日前上报生产、经营、 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附表1) , 5月25日前上报 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