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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利润表编制规则要求利润表是反映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利润(亏损)的实现情况。通过利润表反映的收入、成本、费用等情况,能够反映公司生产经营的收益和成本耗费情况,表明公司生产经营成果;同时,通过利润表提供的不同时期的比较数字(本年数、上年数),可以分析公司今后利润发展的趋势及获利能力,了解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完整性。一、利润表的格式与内容利润表会企02表编制单位:年单位:元项目行次本年金额上年金额一、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收益以“一”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净损失以“一”号填列)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一”号填列)二、营业利润(亏损以“一”号填列)
2、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净收益以“一”号填列)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一”号填列)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五、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二)稀释每股收益二、利润表编制说明(一)编制方法1 .本表“上年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度利润表“本年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润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金额”栏内。2 .本表“本年金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应当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发生数。3 .本表各项目主要根据各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
3、析填列。(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1 .“营业收入”项目,反映公司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合计填列。2 .“营业成本”项目,反映公司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合计填列。3 .“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公司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填列。4 .“销售费用”项目,反映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
4、等经营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列。5.“管理费用”项目,反映公司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列。6“财务费用”项目,反映公司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列。7尸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公司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填列。8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项目,反映公司按照相关准则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额。如为净损失,以“一”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9
5、 .“投资净收益”“项目,反映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如为净损失,以“一”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10 .“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列O11 .“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其中,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应当单独列示。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填列12 .“利润总额”项目,反映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一”号填列。13 .”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公司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
6、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列。14 .“净利润”反映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如为亏损,以号填列15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应当根据每股收益准则的规定计算的金额填列。三、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是指本年净利润与普通股股份总数的比值,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最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其基本的计算公式为:每股收益=净利润+普通股股份总额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公司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应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发行
7、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X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一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X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其中:1、己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简化的计算方法,按月进行计算02、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通常包括下列情况:(1)为收取现金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应收现金之日起计算。(2)因债务转资本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停计债务利息之日或结算日起计算。(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购买日起计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8、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应当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4)为收购非现金资产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确认收购之日起计算。(二)稀释每股收益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稀释每股收益=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9、时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i十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1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2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应当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一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或“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一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调整的所得税。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
10、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其中:1.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3 .认股权证和股票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一行权价格X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4 .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回购价格X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一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三)对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按照规定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整的,应当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