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24.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359030 上传时间:2024-06-22 格式:DOCX 页数:39 大小:83.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24.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24.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24.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24.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24.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24.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9页
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24.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9页
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24.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9页
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24.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9页
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24.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9页
亲,该文档总共3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2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24.docx(3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5月前言为适应城市地下道路建设的快速发展,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在调研多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行业及我省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及杭州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杭州市城市地下道路工程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运营管理中心、地下人行通道。本导则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开。主编单位: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

2、单位:杭州市城建消防中心浙江数宇交通科技公司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刘晓东马文澄王小红杨燕刘长宝王晓春邵敏施云琼杨书林叶倩温迪凡翟雨森李超群叶韶华沈碧辉金樟其徐灵华姜锡敏罗丹陈楠王紫娟吴火军吴世明高伟周银峰张西厢林志军解翠翠王燕平胡贤国主要审查人:吴珂王健赖庆林刘松涛张迪吕鑫何江孙伯春沈瑞田批准单位: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2024年6月1日1总则1224 建筑防火54.1 一般规定54.2 耐火极限与构造措施54.3 安全疏散与救援65 消防设施95.1 一般规定95.2 消防给排水与灭火设施95.3 防烟与排烟系统115.4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135.5 消防

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155.6 消防电气165.7 紧急通信176 运营管理中心186.1 一般规定186.2 运营管理中心186.3 综合监控平台187 地下人行通道207.1 一般规定207.2 建筑防火207.3 消防设施21本标准用词说明22引用标准名录23条文说明241总贝!l1.0.1为预防城市地下道路和地下人行通道火灾,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城市地下道路和地下人行通道工程的防火设计。城市.地下道路和地下人行通道改扩建工程的防火设计可参照本导则执行。本导则不适用有商业功能的地下人行通道。1.0.3城市地下道路和地下人行通道的防火

4、设计除应执行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2术语2.0.1城市地卜道路Urbanundergroundroad地表以下供机动车或兼有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城市道路。2.0.2地下车库联络道undergroundgarageconnectingpassage用于连接各地块地下车库并直接与城市道路相衔接的地下车行道路,简称地库联络道。2.0.3人行横通道pedestrianwalkway连接2孔及以上隧道,在紧急情况下供人员疏散或救援人员出入的通道。2.0.4车行横通道VehiCIePaSSage连接上、下行隧道,在紧急情况下供救援车辆或救援人员出入或供车辆交通疏解的通道

5、。2.0.5疏散辅助通道evacuationauxiliarypassage用于单孔隧道、地库联络道或地下人行通道等工程发生火灾时供人员疏散至相邻地块/区域的通道。2.0.6地下人行通道undergroundpedestrianpassage地表以下仅限于人员通行,以连接不同地块地下空间的人行通道。不含带有商业等功能如地下街、地下纳凉点(人防)等的人员通行通道。2.0.7人行地道pedestrianunderpass下穿道路或穿越轨道交通线供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城市交通附属设施。2.0.8综合监控平台IntegratedmOnitoringPIatfOrm对城市地下道路监控与报警系统各组成系统

6、进行集成,满足对内管理、对外通信、与相关管理部门协调等需求,具有综合处理能力的系统平台,简称综合监控平台。3基本规定3.0.1城市地下道路的防火要求应根据其建设位置、封闭段的长度、交通流量、通行车辆的类型、环境条件、火灾规模及附近消防站设置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制定相应的防火设计方案和应急救援策略。3.0.2城市地下道路防火灾应按一座隧道同一时间发生一处火灾设防。3.0.3城市地下道路应按隧道封闭段长度和交通情况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3.0.3的规定。表3.0.3隧道火灾危险性分类用途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可通行危险化学品等机动车150015005002W500一仅限通行非危险化学品等机动车30003

7、00015001500500Z500仅限人行或通行非机动车Z1500Z1500注:1)2为隧道封闭段长度。2)本表对通行危化品车隧道提高了一个防火等级。实际营运中,危化品车尚应在监管和保护状态下通过隧道。3.0.4城市地下道路防火设计宜根据其交通功能、预测交通量、交通组成状况等因素,参考表3.0.4合理确定火灾热释放率,并应据此进行火灾通风排烟、人员疏散设计。表3.0.4燃油车辆的火灾热释放率(MW)车辆类型小轿车货车集装箱车、长途汽车、公共汽车重型车火灾热释放率3510-15203030-1003.0.5城市地下道路不宜在同一通行孔内布置双向交通。当断面布置有困难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8、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221的相关规定。3.0.6人行地道通行非机动车时只能推行,不得骑行。3.0.7城市地下道路内应设置交通安全标志,与消防相关的交通安全标志应采用电光标志,所用电光标志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D70/2-2014第4.2.54.2.9条和第4.2.16条的规定,其中疏散指示标志尚应符合本导则第5.5.3条的规定。3.0.8城市地下道路应根据规模和管理需求设置运营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除应具备交通监控、环境与设备监控功能外,还应具备相应的防灾报警、联动控制、应急通信和指挥调度等功能。4建筑

9、防火4.1 一般规定4.1.1 特长城市地下道路应作消防专项设计。4.1.2 城市地下道路内不应敷设易燃、易爆、危险品管道。4.1.3 城市地下道路建筑限界应与可通行的消防车要求相匹配。4.1.4 地库联络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城市道路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和设施,应满足各种管线、检修设备等的布置空间。4.1.5 地库联络道宜按单孔单向通行设计。4.1.6 长距离地库联络道单向单车道布置时应设置连续式紧急停车带。4.1.7 地库联络道内不得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人行横道线。4.1.8 一、二、三类隧道应采用阻燃沥青路面。阻燃沥青混凝土路面指标应符合根据现行标准道路用阻

10、燃沥青混凝土GB/T29051的规定。4.1.9 各类管线、管道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密实。4.1.10 除嵌缝材料外,城市地下道路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4.2 耐火极限与构造措施4.2.1 地下道路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第12.1.3条的规定。4.2.2 隧道顶部应设置抗热冲击、耐高温的防火内衬,其设置与保护范围应满足以下要求:1圆隧道拱顶,且与侧墙装饰板搭接不小于0.5m。2矩形隧道顶板及顶板下不小于1.Onl范围内侧墙部分,且与侧墙装饰板搭接不小于0.5mo3隧道顶部安装风机、灯具等设备的预埋件

11、。4.2.3 城市地下道路内排烟道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Oh,且应采用与地下道路承重结构体相同的升温曲线进行测定。4.2.4 城市地下道路内的地下设备用房、风井和消防救援出入口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地面的重要设备用房、运营管理中心及其他地面附属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2.5 城市地下道路的每孔行车空间可视为一个防火分区。4.2.6 人行横通道的两端应设置钢制A类甲级隔热防火门。4.2.7 车行横通道应设置钢制防火、防烟卷帘。防火卷帘耐火极限不应小于3.Oh,并应具备现场和远程控制开闭的功能,其各项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GB14102的规定。4.2.8 地库联络道不应与人员密集

12、场所相连通。在地库连通口处应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规定:1应设置2橙间距不小于26m,耐火极限不低于3.Oh的钢制防火、防烟卷帘。2防火卷帘应由两侧相关方分别控制;3防火卷帘旁边应设置疏散辅助通道,并符合本导则第4.3.10条之规定。4.3安全疏散与救援4.3.1 城市.地下道路出入口、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可以作为消防救援出入口。水平疏散救援通道、垂直疏散救援通道或二者的组合可作为疏散救援通道。疏散通道应保持连续性。4.3.2 城市地下道路内的人行横通道口部、人行疏散通道连通口、疏散辅助通道口部等均可作为安全出口。4.3.3 双洞单向城市地下道路应设置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人

13、行横通道的间距或人行疏散通道入口间距宜为25Onl300m。4.3.4 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m,净高不应小于2.1m,与隧道之间应采用甲级防火门作为防火分隔。4.3.5 人行疏散通道设置在车道层下方时,可通过辅助疏散设施下滑逃生口或楼梯踏步进入,疏散通道各部位的最大通过能力可按表4.3.8进行测算。下滑逃生口、楼梯踏步等设置应满足隧道内人员疏散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条件时宜采用楼梯形式,其设置间距不宜大于250m、楼梯坡度不应大于6(.2下滑逃生滑口的设置间距不宜大于120m,滑道净高不应小于1.5m。3下滑逃生口及出入口采用盖板形式,其盖板应能承受行车荷载并便

14、于开启。4楼梯、滑梯净宽均不宜小于0.811u4.3.6 单洞双层地下道路在上、下层车道之间宜设置封闭楼梯间,楼梯间入口间距不应大于100nb楼梯净宽不应小于0.8m,楼梯坡度不应大于60。4.3.7 单洞城市地下道路,宜设置直通室外的人员疏散出口,疏散出口间距不宜大于250300m。4.3.8 火灾时城市地下道路的人员安全疏散时间不宜大于15min疏散通道各部位的最大通过能力可按表4.3.8进行测算。当设有重点排烟系统和泡沫喷雾系统时,安全疏散时间可放宽至20mio表4.3.8隧道疏散通道的各部位最大通过能力部位人/s宽度人行横通道3.0门宽度不小于12m下滑逃生口0.3滑梯宽度不小于0.8m上下车道孔疏散楼梯1.0楼梯宽度不小于0.8m4.3.9 城市地下道路埋深大于IOm的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疏散楼梯可采用封闭楼梯间。4.3.10 疏散辅助通道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1疏散辅助通道的墙应为实体防火隔墙,门应为甲级防火门;2疏散辅助通道面积不应小于6m,,且短边净宽不应小于1.2m:3疏散辅助通道的疏散门间距不应小于4m,净宽不应小于0.8m;4.3.11 水底双孔隧道的车行横通道间距、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距宜为100Onr1500m,非水底双孔隧道的车行横通道间距不宜大于100Omo当地下道路内设置重点排烟设施、自动灭火设施时,车行横通道间距、车行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规范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