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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连锁服务企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贯彻落实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提升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草拟了珠海市连锁服务企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工作方案的必要性2021年4月,我局印发了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试行),开启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经过3年的试行,我市已有百胜餐饮(广东)、广东星巴克咖啡、百胜餐饮(深圳)、金濠汉堡食品、汉堡
2、王食品(深圳)、瑞幸咖啡(珠海)等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通过了评审,上述连锁餐饮餐饮服务单位旗下多家门店均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当日获批食品经营许可证,助力我市连锁餐饮业态快速、有序、健康发展。该政策试行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后续监管中未发现获得许可的门店实际经营情况与申报材料及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上述通过评审的连锁餐饮服务单位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申请评审及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鉴于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试行)即将过期,为延续餐饮连锁服务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同时优化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直营门店办理药
3、品经营许可(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经营许可办理流程,我市亟需制定连锁服务企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珠海市连锁服务企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对餐饮连锁服务企业在珠海市所有门店的食品经营许可核发以及变更、延续均适用告知承诺制;以及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无需进行资质评审,珠海市内所有直营门店办理药品经营许可(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经营许可核发以及变更、延续适用告知承诺制,作出具体规定。二、制定工作方案的相关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食品经营
4、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五)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六)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七)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三、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实施原则、服务规范、工作保障等四个方面对珠海市连锁服务企业适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作了制度安排。(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提升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二)实施原则。以创新高效、激发活力、信用约束和加强监管为原则。(三)服务规范。规范了告知承诺制对象范围、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资质评审办理流程、告知承诺制许可事项办理流程、虚假承诺的处理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四)工作保障。规定了加大宣传指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息报送和加强工作指导等工作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