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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5篇)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调配功能。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为小伙伴们带来了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够对您的写作有一些启发。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一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生安全和健康,特订立一下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制度。第二条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
2、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需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的合法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者生产加工者索要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及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需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3、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食品及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知名商标或省级以上食品安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呼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呼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议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品退市制度1、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赶忙停止销售,采取下架单独存放,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赶忙通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消
4、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食品批发企业对已售出的危害人身健康的食品,应当在经营场合显著位子公示,通知购货人员赶忙停止销售,负责将该食品召回,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3、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食品包含(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消费反映已经造成危害后果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着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乾净
5、,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4、食品加工依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当保管二年。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材料子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识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依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生、熟
6、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篇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阔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订立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一、食物中毒防备和报告制度1、食堂必需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实在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防备工作。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合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4、建立
7、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材料子存放间。食品原材料子存放间必需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店铺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6、学校要订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含发生单位、住址、时
8、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二、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1、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子子安全,依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订立本制度。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点,易发食源
9、性疾患的食品。3、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需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4、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蛭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5、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6、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格的批判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
10、律责任。三、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1、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实在工作3、学校食堂每月检查两次,及时排查相关安全隐患。检查内容包含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购食品的卫生等。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应及时向本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4、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11、,严格执行食堂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四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材料子,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TC。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需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4、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出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C热藏或低于10。C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
12、藏)。5、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材料子或者半产品分开存放,半产品应当与食品原材料子分开存放;不行混放和交叉叠放。6、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需加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五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的检查验收。第二条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生产者货其他供货者之间的合同商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和商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第三条检查验收的目的是
13、为了对本企业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本企业所销售食品的质量。第四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第五条本企业查验内容:(一)营业执照;(二)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三)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四)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五)销售凭证(六)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内容。第六条本企业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明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第七条本企业员工必需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
14、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进货检查。第二条本企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第三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第四条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第五条本企业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六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有企业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
15、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一、销售食品,应向购货者出示相关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向购货者的供应销售票据,对销售票据做认真记录二,如实记录所销售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售货日期等内容,或者采用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台帐;或者保管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三、食品销售记录和销售票据应当真实,全部相关销售数据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四、每周对销售记录进行检查、归类、整理,最好汇总保管。五、相关责任人对销售记录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定期检查工作。六、每季度对销售记录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证留岗位。第一条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安全,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制度。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国境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第三条本方法所称不合格食品是指经检测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下列食品属于不合格食品:(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不安全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包含:农药残留超出国家规定容许量的,用非食品原材料子加工的,加入未经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