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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从定价理论角度,分析今年以来资金市场利率“V”型反转对1.PR定价带来的困扰,并试图回答1.PR形成机制与实际运行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三个问题。核心观点1.PR运行一周年的现状与反思。1.PR运行的表观规律:(1)除第一次1.PR报价外,其余时间M1.F利率调整与1.PR调整节奏与幅度完全同步;(2)降准操作并不必然导致1.PR报价下调;(3)在央行没有明确货币政策放松信号的月份里,1.PR始终保持不变。通过分析今年以来“两个阶段的1.PR与资金利率、一般存款利率和综合负债成本的变化趋势,可以推导出一个“悖论”,即:如果1.PR定价跟踪边际资金价格,那么为何第二阶段利率不上升?反之,如果1.P
2、R跟踪综合负债成本(或一般存款成本),那么为何第一阶段利率要下行?并由此引出三个问题:问题一:M1.F利率下调是否必然带来1.PR的下调?问题二:未来1.PR是否只能降不能升?问题三:1.PR改革是否有效改善利率“二元结构”市场分割的问题?1.PR改革的“初心”与理论定价模型。(1)央行推出1.PR改革的初心表现为:一是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动贷款利率和市场利率并轨;二是推动降低贷款利率,由此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2)1.PR报价机制的理论模型应为:1Y-1.PR=资金成本(含M1.F)+管理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市场调整项。基于1.PR定价原理与实际运行对上述三个问题的回答。(I)1
3、.PR报价对综合负债成本变动的敏感性并不高,也没有反映负债成本的边际变化,银行对1.PR的调整更多地较为依赖政策利率M1.F的变化;(2)目前,M1.F利率引导1.PR已从“降”到“稳”,结构性流动性短缺也导致负债成本“易上难下”,在此情况下,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行需要1.PR与MPA考核共同发挥效力。未来一个时期,1.PR定价都会维持平稳或略降,而实际贷款利率下行可以通过压降1.PR加点来实现;(3)今年1-8月份资金利率与存贷款利率持续背离,出现逆向走势,1.PR的推出并未有效解决二元利率结构问题,打通二元利率体系仍需要较长时间。对1.PR的运行现状理解与下一步建议。(1)做好银行体系负债成
4、本管控,1.PR定价机制应合理反映银行自身经营情况,避免形成M1.F与1.PR点差固定不变的错觉;(2)1.PR收益率曲线形态不宜包含过多产业调控政策,理论上,5Y与IY期定价的合理溢价,应该由较为发达的衍生品市场进行定价,产业融资政策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政策指引予以实现。(3)可行情况下适度放松部分监管要求,提高资金市场和存款市场联通性。例如,优化流动性监管指标,让更多中小银行可以通过较低利率的同业市场融资;适度扩大M1.F一级交易对手范围,将部分资质较好的中小银行纳入M1.F覆盖范围,以增强中小银行的1.PR报价精准度。风险提示:全球经济重启后疫情复杂度提升,中美摩擦进一步升温。在1.PR改革
5、一周年之际,央行于9月15日发布了“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增刊一有序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系统性阐述了我国利率市场化过程中,以1.PR改革来推动市场利率与存贷款利率“两轨并一轨”具体做法、取得的成绩以及重要经验。从实践看,今年1.PR除了在2月和4月下调外,其余月份均维持不变。9月份,1年期和5年期品种1.PR报价分别为3.85%和4.65,连续5个月持平。在本篇报告中,我们从定价理论角度,分析今年以来资金市场利率“V”型反转对1.PR定价带来的困扰,并试图问答以下3个问题:第一,从1.PR形成机制看,未来M1.F与1.PR点差是否应该一成不变?第二,从目标导向看,1.PR利率是否只降不升
6、?第三,在联通机制上,1.PR改革对于破解我国长期以来的二元利率体系是否效果明显?一、1.PR运行一周年的现状与反思1.1.PR运行的表观规律2019年8月17日,央行宣布改革1.PR形成机制,将1.PR与M1.F利率相挂钩,在M1.F利率基础上加点报出1.PR。一年多以来,IY-1.PR由4.31%下调至3.85%(改革之前,IY-1.PR为4.31%,2019年8月20日第一期报价为4.25%),累计下调幅度为46bp,新设的5Y-1.PR由4.85%下调至4.65%,累计下调幅度为20bp我们大致梳理了这一期间货币政策与M1.F政策利率变化和1.PR报价变化的关系,得出如下规律:(1)除
7、第一次1.PR报价外,其余时间M1.F利率调整与1.PR调整节奏与幅度完全同步。2019年8月至今,M1.F利率下调分别出现在2019年11月、2020年2月、2020年4月,下调幅度分别为5bp、IObP和20bp.与之相对应的是,IY-1.PR在这三个月份中均出现了下调,下调幅度与M1.F完全一致。5Y-1.PR同样出现了下调,下调幅度分别为5bp、5bp和IObp,低于IY-1.PR。同时,1Y-1.PR与M1.F利差自2019年9月以来,持续保持在90bp不变。(2)降准操作并不必然导致1.PR报价下调。可以看到,2018年8月份至今,央行降准分别出现在2019年9月、2020年1月、
8、2020年3-5月,而上述月份中1.PR出现下调的则为2019年9月和2020年4月。其中,2020年4月央行同时下调了M1.F利率20bp。(3)在央行没有明确的货币政策放松信号的月份里,1.PR始终保持不变。2019年8月至今(除2019年8月份央行第一次发布改革后的1.PR报价,1Y-1.PR为4.25%,较前期下调6bp),央行未降准或下调M1.F利率的月份为2019年10月、2019年12月以及2020年6-9月。在此期间,即便央行加大OMo和M1.F净投放规模(如2020年7-9月),1.PR依然保持不变。从1.PR调整过程的表象观测,1.PR与M1.F深度“锚定”,M1.F起到了
9、“基准利率的基准”的作用,1.PR报价较好的与M1.F实现了联动。2.1.PR运行的一个悖论”与三个响题”2.1、 “两个阶段”产生“一个悖论”鉴于过去一年来1.PR下行与M1.F调整几乎完全同步且幅度相同,需要我们进一步确认M1.F利率是否准确发挥了利率走廊的作用。若M1.F对于中段利率引导效果较好且具持续性,则1.PR市场化程度较高。今年18月份,资金市场利率的“V”型反转提供了很好的观测机会,我们根据疫情影响、货币政策、资金利率等变化,大致可以将今年以来1.PR等利率的运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4月份,在此期间,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大,市场流动性充裕,资金利率累计下行幅度超过1
10、00bp,央行分别于2月份和4月份累计下调M1.F利率30bp,IY-1.PR也在相同的月份出现等幅度的下调。然而,1-4月份,银行体系核心负债成本压力突出,以结构性存款为代表的高成本负债增势迅猛,4月末结构性存款规模已达12.14万亿,较2019年年末增加2.53万亿。同时,结构性存款定价维持高位,明显高于银行计息负债付息率水平。因此,尽管同业负债成本趋于下行,但高成本一般存款的大幅增长,依然使得银行综合负债成本居高不下。第二阶段:5-8月份,时间也为4个月。在此期间,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化,资金利率中枢明显上行,回归至疫情发生前水平。受市场利率变化影响,6M票据转贴现、IYAAANCD、IOY
11、国债不同期限结构的产品平均利率均呈现上扬,上涨幅度分别为4bp、IObP和13bp()而随着5月份以来结构性存款的监管趋严,“压量控价”,银行主动高成本一般负债增量和利率趋于下行。国股银行结构性存款利率下行趋势明显,已降至3%附近。根据上市银行半年报披露的数据显示,二季度尽管资金利率整体上行,但银行综合负债成本率较一季度小幅下行。认真分析疫情前后“两个阶段”三种利率的变化趋势:1)DR与M1.F政策利率先降后升,但第二阶段平均利率更低;2)资金市场利率也是先降后升,但第二阶段利率更高;3)受监管政策影响,一般存款利率与综合负债成本利率先升后降。以上三种利率,尤其是市场利率与存款利率的背离走势,
12、会形成“一个悖论”,即:假设1.PR由市场力量决定,那么如果1.PR定价跟踪边际资金价格,那么为何第二阶段1.PR不上升?反之,如果1.PR跟踪综合负债成本(或一般存款成本),那么为何第一阶段1.PR要下行?对1.PR形成,使用跟踪IYM1.F作为基准而不使用DR,既避免了期限利差确定的困难,也避免了资金市场价格变动剧烈而造成的扰动。相对稳定的M1.F对应期限较长的贷款利率。但是,即便考虑到这一因素,这个“悖论”也依然存在。2.2、 由此引出的“三个问题”鉴于以上悖论的存在,可以继续引出以下三组问题:问题一:决定1.PR调整的因素究竟是什么?M1.F利率下调是否必然带来1.PR的下调?M1.F
13、利率与1.PR利率点差是否一成不变?问题二:1.PR改革以来,一直保持下行态势,未来看1.PR是否只能降不能升?问题三:作为联通资金市场和存贷款市场的定价机制,1.PR改革是否有效改善利率”二元结构”市场分割的问题?二、1.PR改革的“初心”与理论定价模型在回答以上问题前,我们本部分对1.PR改革目标与1.PR利率定价模型进行探讨。1 .央行的“初心”:推动“两轨并一轨”带动贷款利率下行央行试图通过建立资金市场政策利率M1.F与贷款利率1.PR的联系,推进存贷款利率与金融市场利率“两轨并一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而对1.PR形成机制的改革,是央行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并在此基
14、础上,带动实际贷款利率下行。1.1 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动贷款利率和市场利率并轨正常的货币政策传导,是央行能够通过调整政策利率,实现资金市场价格向存贷款市场价格的传导,进而通过控制短端利率来舞动整条收益率曲线。1.PR改革的推出,一个重要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传导机制不畅问题,即逐步取消原来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模式,让银行在参考M1.F利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明确加点幅度。这样一来,可以将资金市场的价格变动反映在1.PR的报价因子中,进而实现资金市场与存贷款市场的联通。建立边际资金价格与贷款利率的联系。M1.F作为央行的中期政策利率,代表了银行体系从央行获取中期
15、基础货币的边际成本。央行通过让1.PR与M1.F挂钩,旨在实现M1.F利率对1.PR的引导,这样一来,M1.F利率的调整即可驱动1.PR报价的调整,并最终体现为贷款利率的调整。1.2 、推动降低贷款利率,由此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1)实体经济所能够承受的利率水平在下降。根据央行表述,从宏观经济看,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经济发展进一步承压,通过1.PR改革引导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有助于经济尽快恢复。2)需要打破银行协同定价的隐性下限。央行对此表述为:理论上,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的实际信用风险较低,然而,信贷定价在参照贷款基准利率时期,部分银行往往会通过协同行为以贷
16、款基准利率的一定倍数(如0.9倍)设定隐性下限,进而形成了对大型企业的超额利率。这也减少了对于小微普惠金融的资金支持力度。推动1.PR改革,将促进大型企业贷款利率显著下行,引导直接融资市场发展,腾挪更多信贷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2 .1.PR的定价理论模型和形成机制无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国内实践看,现行的银行贷款定价模型中,较为常见的是成本加成法,即银行贷款利率本质上是各成本项的加总,包括资金成本、管理成本、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等。贷款利率=负债成本+管理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市场调整项1 .资金成本在实际定价模型的运用中,负债成本可以是资金成本、一般存款成本以及综合负债成本。国内实践中有所差异。2 .管理成本该项对不同的贷款、存款和净非利息收入分别计算管理费用率。3 .风险成本以预期损失率(E1.)计算风险成本,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