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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更好地将“绿 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拓 展公益林经管保护主体的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推进农 村金融改革,绿色金融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XX省公益 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指导意见(X林发(2021) 21号) 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关 于支持XX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 2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 是金山银山的发
2、展理念,发挥我县林业产业的比较优势,进 一步创新林权融资方式,有效盘活农村林业资源,放大公益 林补偿资金融资作用,保护公益林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推进 我县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工作内容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是指国有、集体、个人公益林按国家 或地方规定列入保护后,在较长的时期内能通过中央林业改 革发展资金和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获取的财政补助资金。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是指林权权利人申请,以 个人合法、可持续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作为直接质押或以集 体合法、可持续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为担保(不包括国有公 益林补偿收益权),由贷款银行发放的贷款。在贷款期内,公益林的管护职责不变,公益林补偿资金 仍由权利人领
3、取,权利人通过个人收入进行还款,对于借款 人无法偿还到期质押贷款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 部门协助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划转公益林补偿金,金融机构也 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实现权力,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具体 为,遵循依法合规、市场配置的原则,可采取直接质押贷款 和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担保贷款等 多种融资方式,扩大融资渠道。L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直接质押贷款。指公益林补偿收益 权为个人的借款人将自有或取得他人授权的他人所有的公 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给金融机构,贷款额度为上年度公益林 补偿金收入的15倍以内,具体额度由贷款金融机构与借款 人协商确定。2 .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
4、质押担保贷 款。指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林补偿金收入作为担保基金,为 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提供担保的贷款,借款人以持有合法 农村产权(包括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作为反担保。贷款额度为 上年度反担保的公益林补偿金收入的15倍以内,具体额度 由贷款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担保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表决同意,形成书面决议。 补偿收益权已按股份到户,但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 的公益林,申请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必须经全体股 权人签字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村经济合作社(或村股份 经济合作社)的,还须依章程规定的程序投票表决同意
5、。3 .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个人公益林 补偿收益权(合作社+农户)质押贷款。指借款人(合作社 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林补偿金收益 权和个人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进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益林补偿金收益权 质押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 定表决同意,形成书面决议;个人公益林补偿金收益权质押 需取得个人书面授权同意。贷款额度为上年度本集体经济组 织公益林补偿金收入+授权使用的农户个人公益林补偿金收 入的15倍以内,具体额度由贷款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协商确 定。三、工作原则(一)公平自愿,公正公开。贷款由公益林权属清晰
6、的权 利人主动申请,在保证各项工作程序合法合规、手续齐备的 前提下,为权利人提供贷款服务,保证公益林经济效益最大 化。(二)健全机制,风险可控。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政策性支 持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健全质押贷 款机制。在积极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创新的同时, 落实合力分散风险的措施,科学防范金融风险。(三)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加强林业、财政、金融机构 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用足用好财政、信贷、金融相关政策, 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盘活农村林业资源资产。(四)创新引领,示范先行。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 押贷款制度,充分发挥试点示
7、范作用,形成制度创新良好氛 围。四、职责分工(一)县林业局:会同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承贷 银行签订xx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合作协议;协 助承贷银行查询借款人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权利担保情况并 制作统一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核查信息书,配合承贷银 行机构完成贷前调查工作;为承贷银行提供上一年公益林补 偿金发放情况;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后依法依规协助划转 公益林补偿金到承贷银行;会同银保监对承贷银行的公益林 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进行监督。(二)承贷银行:会同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林 业局签订XX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合作协议。根 据工作方案向符合条件的权利人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来源可 以是人
8、民银行再贷款,也可以是自有资金,以再贷款资金发 放的利率不得高于最新公布的一年期LPR+65BP;以自有资金 发放的,利率不得高于承贷行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承贷 银行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信贷产 品管理办法,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 系统办理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转让)登记,及时书面告 知县级林业部门,并做好对质押贷款的贷后管理。(S)县财政局:按时将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省级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获取的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同时配合 林业局将公益林补偿金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时依法依规划转 承贷银行,协调综合运用财政相关政策。(四)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畅通政银
9、企之间的沟 通和协调,协调各镇、街道根据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协 调综合运用地方金融相关政策。(五)银保监局XX监管组:做好对公益林补偿收益权 质押贷款合规性监管,加强对承贷银行业务指导。会同人民 银行共同指导承贷银行制定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信 贷产品管理办法。(六)人民银行XX县支行:向符合条件的承贷银行提 供再贷款资金支持。指导承贷银行运用再贷款发放公益林收 益权质押贷款,加强对用途和利率的监管。同林业局共同牵头组织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相关工作,指导承贷银行制定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信贷产品管理办法。(七)各乡镇、街道:配合好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核查, 做好公益林质押贷款宣传及初
10、审等相关工作。五、贷后处置机制(一)贷款不良的处置。积极创新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流 转机制,对于借款人无法偿还到期质押贷款的,根据收益权 人的履约承诺,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协助金融 机构依法依规划转公益林补偿金。(二)公益林性质转变的处置。林业部门应确保公益林 补偿收益权的长期稳定性,对于确需征占用质押担保的公益 林或由于国家政策调整为非公益林的,发现后林业主管部门 和借款人应及时告知金融机构,借款人与承贷银行及时协商 办理补充还款来源和追加担保资产或及时清偿协议。(S)质押期间收益权处置。在质押期间,未经金融机 构同意,收益权人不得变更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开户账户。如 在质押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林业主管部门需要变更公益林 补偿收益权开户账户的,承贷银行可以申请查阅开户账户。(四)承贷银行权利救济。金融机构同时可以通过司法 程序实现权力,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贷款偿还责任不得 转嫁给政府承担。六、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要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将公益 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作为乡村振兴的有力补充,着力解决 农村产业发展融资抵押不足问题,解决农村经济组织融资难 和融资贵问题。附件: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流程图完毕-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