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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实验室建设立项论证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实验室建设立项论证工作,根据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实验室建设实行立项申请制度。学校及各学院(部、中心,下同)新建、改变实验室,应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形成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报告书。凡申请学校经费(含国家、省级专项经费)进行实验室条件建设的项目,必须以立项方式申报。未经论证的项目,学校不予立项。第三条实验室建设立项论证程序,分为学院、学校两个层面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两种方式进行。各学院每年六月和十一月底前,将已完成论证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经初审排序后,由实验室建设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论证,并反馈意见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就学校层面相关实验室建设项目组织专家论证。第四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专家论证评审意见,编制立项建设计划并排序、公示,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按规范文本编入实验室建设项目资源库,并抄送财务处纳入学校总项目库备案。学校每年根据经费情况和实验室建设项目库排序,按轻重缓急,进行建设或改变。学校确定建设或获上级专项资金批复的项目自动出库,未批复项目进入下一轮次遴选。第五条实验室建设立项两级专家论证,一是看评审项目是否必要、可行;二是提出完善建设方案的建议。学院论证内容包括:(一)立项依据是否充分1.建设目标与学校、学院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是否相符,是否符合“
3、按平台(公共基础、大类学科和专业实践平台)、分层次(基本要求、提高要求和研究创新要求)、分步骤”的建设思路。2 .建设内容是否在规划之内,是否为实践课程建设和创新能力培养提供支撑。3 .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促进资源共享与开放,促进知识的交叉融合,促进创新教育,促进学科资源和科研资源对本科教学的支持,促进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二)实施条件是否具备(人员、自筹配套经费、场地)。(三)项目预期效益如何。1.本科人才培养中预期发挥的作用(受益覆盖面、承担的实验实践教学、创新训练任务等)。4 ,预期产生的成效及示范辐射作用(学生能力的提升、师生获奖、获教学示范中心等)。(四)仪器设备配置是否
4、合理1.必要性。仪器设备更新改变、扩建、新建的必要性是否充分。2.先进性。所提出的仪器设备从技术性能方面能否满足教学要求。仪器设备型号、规格、档次是否合理,在当前的同类产品中,在技术结构、性能、质量上,是否先进或比较先进;先进性能持续的时间预测。3,可靠性。厂家的技术力量和厂商的信誉,仪器设备本身的安全性、准确性,使用效果评价和供货单位的售后服务质量,市场供需情况报价等信息的可靠度。4 .经济性。性价比如何,预计使用效益是否理想;实验设备利用率、功能开发率和设备运行费用如何。5 .安全性。仪器设备操作和运行安全,及其噪声、排放物质对操作人员和周围人们的生活、工作、健康的影响;现有实验室能否满足
5、该仪器运转所需的安全环保要求。6 .配套性。该仪器设备是否有独立的工作的能力;是否有利于配套装备;是否需要配套辅机、附件和必要的工具才能开展工作;该仪器设备是否要求恒温、恒湿、恒流、稳压、防磁、防震、防尘、屏蔽、隔音、供水、供电等特殊设施;必要的配套设施能否得到满足。7 ,可修性。该仪器如发生故障,维修途径是否通畅;本单位或本地区有否这方面的维修技术力量;进口仪器设备国内是否有维修站。8 .持续性。仪器设备易损坏的零配件或专一性的消耗材料,后续供应是否有保证;能否及时、充足地得到补充。9 .时效性。所需仪器设备目前或近期是否有采购的货源。第六条学院和相关部门对项目初审、调研的任务有:项目是否必
6、要、可行,初定建设项目及经费;对完善项目方案提出建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按要求填报,材料是否规范完整。(二)对项目是否必要、可行与否提出建议,提交学校专家组论证。1 审核调研项目现有基础和实施条件(人员、自筹配套经费、场地);2 项目是否必要,需要紧迫性如何(急需更新、改变、扩建及新建的理由是否充分);3 经费预算是否可行,仪器设备是否确实必要,是否可通过共享或调剂现有相关设备得以解决。仪器设备利用率如何(台套数是否能减少)。第七条学校专家组论证内容包括:(一)立项依据是否充分,各学院原立项项目的建设成效作为新项目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二)建设内容是否必要。(三)项目预期效益是否明显。(四)仪器设备配置及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第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九条本细则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