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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厂内车辆管理制度厂内车辆管理制度1一、安全技术要求1 .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2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3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4 .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5 .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6 .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
2、路不磨碰。7 .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8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9 .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10 .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11 .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12 .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13 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
3、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14 .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15 .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16 .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荤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17 .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18 .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19 .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
4、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20 .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21 .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22 .车辆同T由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23 .车辆在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24 .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娜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25 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26 .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海参、轻便,自锁、互锁
5、可靠变速杆无变形。27 .传动轴方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28 .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29 .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30 .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31 .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用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32 .进入
6、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33 .全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34 .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二、安全管理1 .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2 .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3.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车辆事故记录。4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5 .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
7、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6 .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劳动部统一设计、监制。7 .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8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三、安全技术检验1.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杳。2 .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由劳动行政部门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检。3 .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4 .受检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劳
8、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5 .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必须经省级或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检验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工作。厂内车辆管理制度2一、工怖:1.开车前,应检查发动机水位、油位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连接处和各接头是否渗油、漏油。2 .检直燃油油量、液压油油量及各油管接头有无漏油情况。3 .检查蓄电池电极柱导线是否拧紧,其它导线有无松脱。4 .检查轮胎气压、方向盘、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合适。5 .电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6 .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在出车前进行排除。7 .发动机发动后,检查各项仪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熄火,进行检查排除,正常后方可运行。
9、8 .叉车作业前先松开制动手柄,然后起步行使,并检查脚踏制动效果是否良好;检查门架的起升、倾斜动作是否正常,转向是否轻便、灵活;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作业。9 .注意叉车四周安全状况,起动叉车前,确认叉车附近无人。二、工作中:1 .叉车行使作业时,应注意倾听有否异常声响。2 .叉车在厂区、车间干道上行驶,其速度应控制在10公里/小时速度范围内,并注意来往行人随时鸣喇叭。3 .叉车只能在完全停车后才能换向;严禁提升、倾斜同时操作及超载运行。4 .出现异常现象,应停车检查,及时除。5 .严禁将货物置于货叉尖端进行推行或用叉端提升货物。严禁在货叉或托盘上搭乘人员。6 .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入门架机构,
10、门架与叉车之间。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操作台外。7 .当装卸货物时,应慢慢的操作液压控制操纵杆。在升降操作时,禁止突然降落或停止。三、工作后:1 .发动机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2 .2-3分钟后熄火,发动机熄火停车后,应拉紧制动手柄。3 .低温季节(在零度以下),应放尽冷却水。4 .当气温低于5-15度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转动机油滤清器手柄1-2转,检查螺栓、螺母有无松脱现象,并及时排除不正常情况。5 .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厂内车辆管理制度31、目的和要求市管机动车辆和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保障机械公司机动车辆的
11、交通运输安全、防止和减少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细则。2、管理部门职责2.1 综合管理部:2.1.1 是公司市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2.1.2 负责市管机动车驾驶员的定期复训、日常班组学习以及车辆年检审证、车况、车貌、安全驾驶的监督检查工作;2.1.3 负责公司市管机动车辆的2.2 技术质安部:2.2.1 负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行驶安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定岗培训取证复证工作;2.2.2 负责计划和组织每年度的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工作,各部门按计划进行实施;23生产运行部:23.1负责车辆的购置、变更、报废及厂内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台帐,保持机动车辆完好行驶;
12、2.4各部门按公司规定负责本部门车辆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3、对机动车辆的安全要求3.1 厂内机动车辆(限在厂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如铲车、电瓶车等)必须取得车辆号牌、方可行使;3.2 车辆号牌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3.3 厂内机动车辆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定期检验;季度检查由技术质安部进行;月度和日常检查由使用部门进行;3.4 各类机动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才能继续行驶;3.5 机动车辆所在部门要建立车辆保养制度,实行三级保养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大修;3.6 严禁非防爆车辆进入防爆区域;4、车辆装载的安全要求4.1
13、 车辆装载不得超过核定的载重量;4.2 车辆装载物件的高度、长度和宽度限制,交通管理的规定执行;4.3 装载不可解体的物体、滚动货物超过规定时或在恶劣环境、气候条件下进行特殊装卸作业的,必须经所在区域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行驶,并制订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4.4 装载的物件应均衡堆放、捆扎牢固,车辆侧板和后栏板应关好、栓牢。物体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4.5 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或滴漏在车外,防止散落飞扬及损坏路面;4.6 铲车、电瓶车等在铲运物件时,铲件升高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三分之二,在铲运时铲件离地面高度不得
14、超过0.5m;5、机动车辆行驶的安全要求5.1 车辆进入厂区应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在厂区大门、路口、转弯处的限速为5公里/小时,厂内道路直行限速为20公里/小时;5.2 车辆在下速地点、路段时执行下列限速规定:限速地点、路段及环境情况最高行驶速度(公里/小时)装卸作业区、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或转弯、调头时、货运车辆载运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时15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恶劣天气10进入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55.3 同向行驶的机动车辆,前、后车之间应根据车辆行驶速度、路面和气候情况,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停车的距离;5.4 机动车倒
15、车时,驾驶员须先察看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倒车。在装卸区、货物堆场、厂房、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的同侧进行指挥;5.5 厂区内不得随意停车、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面积以外不防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5.6 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带走车钥匙、锁好车门。6、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要求6.1 厂内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管理部门核发的厂内驾驶证方可驾驶车辆;6.2 厂内车辆除了在岗专、兼职驾驶员之外,其他人员严禁驾驶,不得擅自将驾驶证、行驶证或操作证借给他人使用;违反规定而发生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追查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6.3 不得驾驶与执照(操作证)不相符的车辆;6.4 厂内车辆进出厂门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6.5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出车前应对车况作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完好或机件失灵的车辆;6.6 驾驶室内不得超载座人,无驾驶室的各类厂内机动车不得随车带人;6.7 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不得在行驶时吸烟、饮食、攀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6.8 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得驾驶车辆;6.9 厂内车驾驶员应参加车辆交通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不得无故缺席;7、违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