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城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防城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有效应对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新变化,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根据自治区防城港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加强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防联防指(2022)21号)和自治区住建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八项参考措施要求,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防疫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的疫情防控。二、总体要求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点多、面广、频发、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的趋势变化,突出重点、
2、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全面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和防护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三、领导小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网格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许辅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苏兴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欧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黄海如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汪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人廖文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肖玉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莫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与消防管理科负责人卢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改与
3、住房保障科负责人闫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审批科科长曾安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办负责人刘俊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变更办主任兼造价站站长刘良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站站长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领导网格化疫情防控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作为网格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人,监督指导分组责任人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领导小组成员作为网格化行业主管部门网格分组责任人,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地做好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每周全覆盖督导责任网格内在建工地不少于二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市场监管科,汪阳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其余成员作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4、设施工程在建工地网格化疫情防控分组第一责任人,每次要将排查出的情况及风险隐患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建立每日一报的联动机制。三、网格化防控要求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纳入县乡村屯四级网格联防联控体系和“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的工作网格。县(市、区)为一级网格,乡镇(街道)为二级网格,村(社区)为三级网格。村(社区)再按照“全面覆盖、边界清晰、组织高效、防控到位”的原则,合理划分为若干个四级网格,做到不漏一个企业、一个工地、一个从业人员。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企业给予指导完善疫情防控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好监管责任
5、,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四、防控措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各参建企业要坚决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疫情个人防护、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返桂(港)来桂(港)人员健康管理“十严格”措施,全面加强本企业生产、生活场所及人员管控工作并做好以下行业防控措施:(一)成立项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并建立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6、(二)制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在建项目要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防控要求和各项措施,设置项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并明确检查频率,方案需经公司审核、监理审批盖章后实施。各项防控工作措施均需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都能按要求落实到位,坚决阻击疫情的蔓延。(三)严格执行项目“封闭式”管理L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建筑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落实一看、一测、一亮码、一登记“四个一”管理要求(即“看
7、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亮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和同行密切接触人员自查信息)、登记个人详细实名信息”,所有人员每次进出施工现场均要详细登记),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即日起本市所有房建和市政工程不具备封闭施工条件的工程原则上暂停施工。2 .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上一条体温测量和疫情防控“三码联查”制度,并按照要求做好7天的健康监测,分别在第1、4、7天做核酸检测。3 .加强人员管理。对居住在工地内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要做好人员集中管理,严禁私自外出,对外出人员实施登记报备;对居住在工地外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要督促强化个人行程管理,采取工地、宿舍“两点一线”工
8、作制,减少暴露接触风险。4 .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体温测量和疫情防控“三码联查”制度。(四)加强建筑工地作业区管理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项目管理会议、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安全教育时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交叉,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各房建和市政工程要进一步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
9、聚集;要进一步优化施工工艺,做好清洁消毒。(五)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每天分时段至少两次对办公区、宿舍、食堂、浴室、厕所、休息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消毒和通风处理,生活区、办公区要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及时清扫卫生死角,施工现场做好除“四害”工作,开展经常性消杀。生活污水化粪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食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
10、间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杀、处置家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应采取分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六)加强日常防疫管理1 .各房建和市政工程应严格落实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现场所有人员出入登记(建立外出人员登记备案表)和全员每日健康监测(每天早晚一次体温监测)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做好防疫物资和隔离观察点准备,疫苗接种要做到应接尽接,并切实做好全过程疫情防控。2 .非必要不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工作会议原则上通过线上方式进行。3 .宿舍、食堂、办公区域要加强通风换气,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4,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
11、5 .建筑工地从事生产、生活过程中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少聚集、不聚集的防疫要求,减小交叉感染风险。(七)强化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开工复工之日起,实行“零报送”制度,每天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并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加强工地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地有关情况,出现疫情按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五、应急处置(一)各项目根据需要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确保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同时做好过程防护,避免疫情传播风险。(二)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新冠疫情异常情况应立即启
12、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社区、属地疾控部门和建设监督机构报告,按疾控部门要求对相关项目人员采取紧急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开展防疫消杀,除必须连续施工的特殊工艺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听从疾控部门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六、其他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落实。网格分组责任人要落实好监管责任,加强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企业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好本企业、本项目疫情防控管理,并按本方案和当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二)加大宣传力度。广大企业须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方式对全体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开展相关宣
13、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三)加强物资保障。各项目要做好各类应急和防护物资的储备,主要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量需要满足项目正常生产的需求,确保项目正常生产员工的各项生活保障。(四)强化运输保障。各项目在稳定生产中遇到运输等问题可向所在辖区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运输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以保障项目原材料和产品运输畅通。(五)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对项目疫情防控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疫情防控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从严责任追究。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地,应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建筑工地出现确诊病例的单位、企业及个人,要从严追责问责,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减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诚信分6-10分,项目一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依法暂停该项目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