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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它包括毕业论文、毕业汇报演出、毕业作品展览等形式。关于毕业汇报演出和毕业作品展览的管理规定教务处另行规定。笫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设计思想,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一般教学、管理和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形成初步的科研能力。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
2、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教务处、系(部)、教研室三级管理。第五条教务处职责1 .教务处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2 .制订和修订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3 .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4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检查、评估和总结。5 .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汇编成册,开展经验交流和推广等活动。第六条系(部)职责各系(部)成立以系(部)负责人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结合本系(部)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订实施细则。1 .审查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资格,并将审查结果及
3、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2 .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计划,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3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审题、选题并报教务处备案。4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检查与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工作。5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审定。6 .负责评选、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7 .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部)认真写出“*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报告”,报送教务处。8 .总结的内容包括: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和不毕业人数、指导教师人数及职称结构、各课题性质及
4、比例、各课题类型及比例、各等级成绩学生人数的比例等)统计、执行本条例的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系(部)特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或改革措施、意见和建议等。第七条教研室职责1 .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贯彻执行学院和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并组织具体实施。2 .组织指导教师(特别是初次参与指导的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文件。3 .组织命题,经审查后向系(部)申报,填写课题汇总表及上报指导教师名单。4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选题。5 .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6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阅,并将结果上
5、报系(部)。7 .向系(部)推荐本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8 .组织自评,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9 .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及有关资料、数据、报表等,按规定汇总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资料,分级归档。第八条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要求1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实际设计(科研)工作背景和有指导经验的中级职称以上相关专业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和未从事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但可安排参加协助指导工作。2 .校外指导教师应是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第九条对指导教师工作要求:1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
6、般不得超过8人。2 .对在院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可聘请符合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和指定院内教师共同承担教学指导工作,院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毕业论文进度及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并协调有关问题。系(部)需将聘任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报教务处审核,所需设计(论文)指导费用在系(部)毕业论文(设计)计划经费中列支。3 .指导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课题,指导学生选题。4 .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部)审批后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详细布置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5 .审定学生撰写的开题
7、报告。6 .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提出问题,纠正错误。指导时间平均每周不能少于2次。指导教师因事或病请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7 .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8 .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指导学生提高与完善毕业论文(设计),把好质量关。9 .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了解学生的困难和要求。做到教书育人。10 .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照任务书布置的要求和长沙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见附件1)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
8、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11 .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能力水平、论文(设计)质量和应用价值等写出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评语及评分的初步意见。12 .负责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发表与应用推广,论文发表时须为学生署名。第十条对学生资格要求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没有完成培养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第十一条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具体要求如下:2 .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教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3 .工科类学生应在
9、指定的场所进行毕业设计工作,以便教师检查和指导;其它科类学生可视具体情况灵活确定,但必须每周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1次以上。4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按照长沙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行考勤。5 .按时、独立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所规定的全部任务,不弄虚作假,不请他人代做,不抄袭他人成果,文章的复制比例不超过30%。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按作弊处理。6 .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经指导老师批阅后,学生对错误或应修改之处应予以改正。8 .整理好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第三章毕业论文工作管理第十二条总体进程安排1 .各系(部)应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第6周结
10、束前组织指导教师或学生提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经教研室研究审查,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教务处备案。2 .各系(部)应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第8周前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和动员,公布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完成选题工作。安排结果报教务处备案。3 .各系(部)应在毕业学年年初进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查工作。4 .开题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的四分之一。开题报告期间应完成资料收集、文献综述等工作。5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应预留两周的时间用于文档整理和毕业答辩、成绩评定工作。6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部)应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自评和
11、工作总结,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和总结及时报教务处。学校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评估。第十三条选题原则(1)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现代文化、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以利于增强学生面对实际的意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也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2)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3)课题的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达到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综合
12、训练要求,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a.师范类专业以教育教学类课题为主,目的在于强化教育教学意识,培养教学能力。师范类专业学生结合教育、教学与教育管理类课题的比例应250%;b.工科专业以设计类课题为主,目的在于强化工程意识,培养工程实践能力。工科专业学生结合工程、科研与生产实践类课题的比例应250%;c.理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要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让学生走向学科前沿。结合科研和生产实际的课题应250%。d.经济、管理、文科、艺术类专业以论文或创作为主,学生完成的论文要有新颖性,要多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论文或创作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13、。结合科研或社会实际与社会热点的课题应250%。(5)坚持一人一题。对于工作量大的课题,可组织数名学生协同攻关、分工设计,但须明确每人一个子课题,用副标题区别。子课题立足于大题,分别展开。明确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且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训练的工作任务。(6)学生除了在导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外,也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来自学生在科学活动和工作实践中的自选课题,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按审题程序申报。(7)近2年课题或内容重复率小于20%。若选择老题,必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第十四条选题与审题工作程序(1)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由指导教师申报,填写长沙师范
14、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命题审核表(见附件10),并陈述课题来源、内容、要求、完成该课题的条件、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教研室讨论审定。(2)教研室根据选题原则集体讨论审定后,将长沙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命题审核表、指导教师名单(含职称)一同交系(部)审核。(3)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题原则,组织论证、评审。对不符合要求且不具备实施条件的课题,要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并给予修改。课题数量必须大于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人数(最好大于10%)o(4)课题确定后,一般不得更改,并于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第9周前向学生公布。更换课题须经相应审批程序方为有效。(5)课题的分配实行双向选择,
15、学生自愿选题、选教师,指导教师依条件选择学生,最终由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与指导教师,要鼓励和挑选优秀学生到校外做课题。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选题工作,并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不含寒假)以长沙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1)的形式报教务处。第十五条填写任务书学生选定课题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任务书,任务书包括任务目标、内容、进度安排、相关参考文献(不少于5篇)及基本要求。任务书须经教研室审查,主管教学副主任批准签字后,下达给学生。第十六条开题1 .学生一般应根据自己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或选题意向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调研。要深入
16、社会,深入生产实践、深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了解现实问题,积累第一手资料,理论联系实际,完成调研报告。2 .学生应结合课题进行文献资料的查阅,了解课题的研究背景、已有成果、理论研究达到的水平以及当前动态等;学生应具备熟练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文献资料的查阅不得少于10篇。3 .学生经过调研和文献查阅后,应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见附件4。第十七条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展、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各专业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系(部)汇报。第十八条论文撰写指导撰写毕业论文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提高阶段,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