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分析研究 行政管理专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分析研究 行政管理专业.docx(1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目录摘要1一、绪论2(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的提出背景2(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2(三)研究的方法和主要内容2(四)研究目标3(五)创新点3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理论3(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概述3(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基础3三、国内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变及现状4(一)国内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历史发展过程和现状4(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5四、广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存在问题6(一)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于土地价值款项6(一)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差6(三)农民养老保险改革没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7(四)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安全性不够7(五)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8(六)农村农
2、民养老保险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8五、完善广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策建议9(一)加快广东养老保险法制建设9(一)大力宣传养老保险知识9(三)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9(四)拓宽农保基金运营渠道9(五)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监督和给付机制10(六)强化农保管理队伍10六、对广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展望U(一)“多元经营,社会监管”的资金运营模式11(一)法律规范操作流程11(三)开展省一级的统筹工作11七、结论11参考文献12致谢错误!未定义书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家庭结构的变迁以及青年人思想观念的改变,传统家庭养老的功能日渐衰退,农民养老问题成为当前农村发展中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广东
3、省是我国经济较发达的省份,其农村人口面临严峻的老龄化挑战。广东在农村有无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及构建了何种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其他地区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试图对广东省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完善广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建议并为全国其他地区制度构建提供经验借鉴。关键词:广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广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下,在传统保障功能日益弱化的背景下,广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又是农村养老保障的核心部分,理所当然成为问题的焦点。在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下,广东省的养老保险制度就显
4、得势单力薄了,假若不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不从广东省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就很难找到符合省情的农村养老保险之路。因此,本文基于城乡的分割,基于联系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以广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与经济发展之间的适应关系为切入点,对广东省当前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分析,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广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因素,从而探索出具有广东省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绪论(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的提出背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任何一种制度的产生即意味着其改革的开始。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无不是在改革中前进,在前进中又不断地进行再改革的一个过
5、程,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也是如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随着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成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近25年的历史。(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作为国家向农民提供的一项公共产品,应该尽快完善起来,以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本设计结合广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通过对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最终提出完善广东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对策思路,希望可以为养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一些自己的看法。(三)研究
6、的方法和主要内容本文以广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查找资料,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认为目前广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制度不稳定、基金规模及保值增值幅度小、宣传力度不够,保障覆盖面不够,保障水平过低等诸多问题。就此提出相关措施,及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未来发展的趋势。(四)研究目标希望实现的目标主要有:本设计通过对养老保险在广东农村的发展状况进行调查,希望进一步了解养老保险在广东农村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而进行深入剖析提出解决措施,希望可以为养老保险在我国农村的发展提供一些自己的看法。(五)创新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正在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对于新农保问题的研究不多。本文对老农保制度进行
7、了比较系统的回顾分析、总结了国外成功经验和国内新农保试点模式的创新点及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见解。其中对新农保试点模式的总结分析为提出构建新农保制度的对策研究提供了实践依据。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理论(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概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由国家、各类农村集体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企业、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和农民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农民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养1.老金,获得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老农保制度
8、),经历了试点阶段、推广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因为存在多种问题最后还是陷入了衰退停滞阶段。(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基础政府、集体和农民在制度建立和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过程中,政府、集体和农民三者应如何分工?有学者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但是有些学者认为这种筹资模式下,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降低保障水平,这样会影响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此外,如何体现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的责任,如何纠正长期存在的重城市、轻农村的做法,也需进一步探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选择。关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目前有
9、很多种观点,有学者认为应该继续按照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模式,做到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序发展;还有学者建议要发挥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另外,有些学者在借鉴欧洲及东南亚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实物换保障”的理论;还有学者提出“土地换保障”、“住房换保障”等理论,这些理论在实践中应如何运用,孰优孰劣,尚无定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管理方式。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上一直是由一个部门(1998年前是民政部,后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独立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基金安全难以保障,所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必须进行改革。但是如何改革,怎样体现权力的监督与制衡,
10、这些是目前已有的研究中涉及较少的问题。另外,通过哪些渠道筹集基金?怎样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回报率?对于这些问题,也需进一步研究。失地农民与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问题。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失地农民问题和农民工问题正引起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包括他们的养老问题。失地农民和农民工在市场经济中面临着更大的市场风险,他们对社会保障制度的需求更为强烈。对于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是根据其现实存在的特殊性,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养老社会保险体系,还是直接融入城镇的养老社会保险体系之中,享有城镇职工的养老社会保险基本权利?这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三、国内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1、制度的历史演变及现状(一)国内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历史发展过程和现状日本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初的医疗保险,到1944年几乎全国所有的市盯村都实施了国民健康保险。但二战前,日本的农村社会保障仅限于以公共医疗保险为主的国民健康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尚未实施。二战之后,随着产业化进程的加快,日本经济开始复兴,农村劳动力急剧涌入城市,家庭结构和观念都发生很大的变化,使得原来潜藏在家族内部的养老问题日益显现。日本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正是从这个时期开始逐渐建立和完善的。“国民养老金基金”制度该制度于1991年开始实行,目的是为不满足于第一层次基础养老金的人提供更高层次的养老保
12、险。基础养老金的第一类被保险人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加入者每月交纳“附加保险费”,年满65岁后,除可获得基础养老金之外,还可获得“附加养老金”,但被豁免国民养老金保险费及申请加入农民养老金基金者,不得再申请加入国民养老基金,已加入的中途不得退出。标准金额可自行选择,同时享受税制优惠。1886年5月关于农业企业中被雇佣人员工伤事故保险帝国法的公布与生效,一是德国农村保障体制的开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57年开始建立的,主要满足农场主及其配偶和在农场工作的家庭成员的养老保障需求,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随着农业结构问题的解决,以农场转移为获得养老金条件的条款,遭到了广泛的批评。农民养老保险所需要的
13、资金主要通过保险费和政府补贴来筹措,其中后者占三分之一。农民的养老保险实行统一保险费率的原则,所有缴纳保险费的人的保险费标准是一样的。共同劳动的家庭成员的保险费率是统一保险费的一半,并由农业企业主承担。农村养老保险最低投保年限一般为巧年,获取丧失劳动能力养老金的最低投保年限为5年。我国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生产力得到了发展,农民生活得到了改善,这些都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1980年全国农村有七八个省市的20多万人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83年发展到13个省市的50多万人,1984年迅速发展到2
14、2个省市的80多万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进行试点探索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指出:“在农村采取积极引导的方针,逐步建立不同形式的老年保障制度。”国务院1990年第IH次总理办公会议和国发199133号文件确定农村的养老保险由民政部负责,1998年移交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但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当全国城镇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后,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出现了徘徊的局面,进入整顿规范阶段,发展步伐放慢比。(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1)以农民自我保障为基础,不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资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
15、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1.在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关系中,个人缴费一般占缴费总额的50%以上。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参保人员所在的村集体或企业给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比例一般不超过50%。国家的政策扶持,主要体现在乡镇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税一前列支,以及基金运营过程中免征增值税等。(2)实行完全个人账户的管理模式,资金的所有权关系明确,使农民懂得参加养老保险是为了自己的未来作准备,避免思想上的顾虑。“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储备积累,按积累总额确定发放标准”。采取个人账户的办法,将个人缴费和集体补贴都一记在个人名下,参保人员未来领取养老金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以及增值的金额。(3)在缴费标准和时间
16、上,根据个人情况自由选择,灵活掌握,适应农民收入不稳定的特点。月交费标准确定为220元不同档次,时间上可以按月,也可以按年交,也可以中间停交。(4)实行务工、务农、经商等各类人员养老保险一体化,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编号,统一管理,有利于农业劳动者在不同劳动岗位之间进行自由流动。四、广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存在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城乡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得到很大改善,但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依然严重滞后,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为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于土地价值款项现在,广东大多数地区的农民的养老保险支出基金主要采取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来进行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