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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国铁建“营改增”实施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庄尚标(2016年4月1日)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在“营改增”政策即将全面实施、应对准备工作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要求,对全系统“营改增”实施与应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确保企业“营改增”平稳过渡。刚才,财政部税政司高晟处长对“营改增”政策进行了权威解读,秀明总会计师就“营改增”在全系统的实施落地进行了安排部署。稍后,安永事务所的咨询专家还将就“营改增”实施过程中的应对操作等问题进行讲解。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营改增”的实施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中的一件大事,将对企业
2、的组织架构、市场经营以及合同、分包、采购、成本、资产、资金管理等方方面面带来广泛深刻的影响,将倒逼企业进行一场重大的管理变革。近两年来,全系统各级、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财务系统的同志们,对“营改增”应对准备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营改增”全面实施已经进入倒计时,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5月1日起全面推行,今天是4月1日,满打满算只有1个月的时间。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应对准备工作的紧迫性与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贯彻落实股份公司3月11日印发的“营改增”工作指导意见以及会议下发的文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打赢“营改增”应对攻坚战。下
3、面,在秀明总会计师讲话的基础上,我再强调7点意见:一、要进一步明确总体目标总的讲,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减少和避免“营改增”政策给企业管理和运行带来的冲击,确保中国铁建在“营改增”过程中平稳过渡。一是税务负担要平稳,李克强总理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都明确表态要保障“营改增”过程中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此次财政部颁布的“营改增”实施方案也对建筑行业给予了相应的过渡性政策安排,各单位要在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上下足功夫,实现企业的整体税负保持平稳,不出现大幅增长。二是经济运行要平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资委对企业“稳增长”及“提质增效”的要求,尽量减少“营改增”对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现金流
4、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影响,确保企业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三是企业管理要平稳,“营改增”涉及到全系统各产业、各层级,涉及到每一个工程项目,这就要求在准备和应对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各方面、更层级的因素,细化方案、细化措施,全面覆盖、全面落实,要把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预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各项工作预案做得更完备一些,把解决问题的办法考虑得更周密细致一些,确保“营改增”工作忙而不乱,每个环节都不出继漏,实现企业管理平稳有序。二、要落实各单位领导责任各单位主管领导作为本单位“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是“营改增”工作的总负责人,必须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的“营改增”应对准备工作,亲自审定“营改增”总体方案和
5、有关体制机制建设方案,亲自督促和指导有关领导和部门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亲自协调解决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本单位“营改增”应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各单位总会计师是“营改增”工作的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强化内外沟通,吃透政策内涵,实时掌握情况,全力以赴抓好“营改增”各项具体工作的督促与落实。其他经理层领导也要根据各自分工,高度重视“营改增”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准备和应对工作。总之,各单位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最近这段关键时期都要紧绷“营改增”这根弦,加强对“营改增”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并切实把各项准备和应对举措落到实处。三、要落实各级与各部门责任一方面,要落实各级责任,各级办好各
6、级的事。股份公司要着力从中国铁建全局的高度开展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强化组织保障,制定“营改增”总体工作方案,研究拟定组织架构、资质管理、经营模式、财务共享、集采模式、甲供工程等重点课题的解决方案,加强政策指导,及时收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企业的困难与诉求,最大限度争取政策支持。各集团公司和工程公司要抓紧研究政策变化对企业投标报价、定额管理、合同管理、物资采购、设备管理、成本管理、劳务分包、会计核算及资金管理等造成的影响,修订完善各项制度,优化和再造各项管理流程。各指挥部和项目部要认真测算成本及税负在“营改增”后发生的具体变化,根据增值税制下各环节所受到的影响,
7、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同时要加强与业主、当地税务部门的沟通与汇报,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要落实各部门责任,强化协同合作。各级机关业务部门都要按照工作职责,细化分工,抓好“营改增”相关工作的落实。其中的重点是:财务部门作为“营改增”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业务培训、流程再造和具体操作手册的编制,要按照“营改增”的要求做好相关税务筹划与业务优化工作;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工程管理等部门要研究做好资质共享问题的调整应对方案;办公室要优化公务用车管理和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经营计划部门要会同财务部门密切跟踪相关部委和铁路总公司概算调整、计价规则调整方案,谋划甲
8、供材剥离导致企业收入锐减的解决方案;经济管理部门要做好增值税下成本预算调整、劳务管控模式的调整方案;设备物资部门要筹划集中采购模式适应增值税“三流一致”的措施,努力通过二三类料集中采购提升获票率;资本运营部门要研究解决投资项目与税制改革匹配的问题;法律合规部门要完善各类合同范本,以适应增值税管理的要求。总之,各相关部门都要通力合作、加强联动、强化指导协调、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营改增”工作有序推进。四、要狠抓当前重点工作一是要做好新项目投标、报价、合同签订等方面的管控和应对。“营改增”实施后,业主招投标的规则将发生相应变化,企业的经营思维、经营模式需要同步跟进。要充分考虑企业资质、投标模式等标前
9、筹划工作,合理使用企业资质,采取最优的投标模式,优化投标组合;要尽量规避甲供工程项目模式,防止企业劳务化;要跟踪研究住建部即将出台的计价调整办法,拟定企业的工程造价、市场报价体系和策略,积极适应含税价模式的调整变化,与市场规则紧密对接。二是要做好营业税清理应对工作。目前,各地税务局已相继开展营业税清理,从部分项目反馈的信息来看,税收集中清缴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并且存在重复纳税的风险。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情况,统筹协调,做好与地税局的业务沟通和税务稽查准备工作。三是要重视合同条款梳理,重点把控与业主、供应商和劳务队伍的谈判。要加强力量、指派专人进一步强化与业主的沟通谈判,确认“营改增”后提供
10、的发票类型,及时跟进验工计价结算事项,工程已完工的要尽快办理计价验工手续;新增工程的,要通过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的方式锁定风险。对供应商和劳务队伍的谈判要掌握主动权,及时办理完工结算手续,存在税务风险的要及时修订合同或终止合同执行,同时要严防供应商、劳务队伍借机抬价等现象的发生。属于资质共享情况的,要重点进行清理,既要防止增值税进销项链条不匹配,又要防止因发票不合规而引发的企业所得税风险。四是要做好老项目认定工作。按照财税36号文精神,对于老项目认定的依据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的开工时间,要防止已开工项目尤其是完工未决算项目不能被认定为老项目,从而出现销项、进项不匹配的问题
11、。五是要做好物资设备采购环节的筹划与控制。要重视供应商信息梳理,对纳税人身份进行判定,针对不同身份的纳税人定好比价机制与招标模式,力争最大限度地取得进项税额,最大限度地减少我们自身的税负。五、要切实加强沟通衔接适应“营改增”的新要求、实现企业平稳过渡,高效顺畅的沟通衔接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加强对外沟通。各级、各单位都要根据“营改增”应对准备工作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税务机关、业务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汇报,实时掌握政策与具体规则的变化,反映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外部分包商、供应商等方面的沟通与衔接,尽可能地争取有利于我方的条件,有效转移负担、化解风险,顺利
12、过关。另一方面,要加强上下沟通。各级“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都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沟通机制和例行的工作会议制度,要实时掌握本单位“营改增”应对准备与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及时传达新要求、布置新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好的做法要迅速推广、典型引路、提高效率,反面的教训要及时提醒、举一反三、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要加强舆情控制,严守新闻报道与信息披露等工作纪律,始终确保与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领导机关保持高度一致。六、要全面提升税务筹划水平按照国家“营改增”方案设计,营业税下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平移到增值税,这一方面给我们提出了更好的要求,同时也为我们开展税务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营
13、改增”既是一次严峻考验,也是提升企业税务筹划水平的难得机遇。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营改增”实施后经营指标、财务指标等的变化情况,找准企业经济运行与税制改革不相符的关键点,分清是外部市场的问题还是企业内部的问题,是企业管理理念与税务管理要求的差距问题,还是管理模式与税务管理要求的冲突问题,要找准问题的症结,采取有效的办法,拿出时间表与路线图,切实加以解决;同时要以此次“营改增”应对准备工作为契机,深入研究国家的免税、减税和税收抵扣与优惠政策,建立与税务部门的长效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税务筹划力量,提升税务筹划能力和水平。系统内勘察设计咨询、房地产、工业制造、物流贸易、资本运营以及金融保险等非工
14、程承包产业单位和外经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和“营改增”实施带来的影响与变化,及时了解政策走向,有效开展税务筹划,趋利避害,扬长避短,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七、要健全考评奖惩机制一方面,要立足当前,建立“营改增”应对工作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对“营改增”应对准备过程中工作得力、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在全系统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无所作为、应付了事导致税负恶性增加、经济指标受到严重影响以及税务筹划管理混乱、增值税发票出现违规违法等现象的单位与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根据“营改增”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体系。“营改增”后,一些财务指标的内涵将发生相应变化,要主动适应这一变化,根据法人单位与项目的不同情况和各行业的实际,研究增设企业税负、税务风险管控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及时修订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以净额为基础的考核指标体系,改进绩效考核的实际效果。同志们,“营改增”准备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单位要按照股份公司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政策实施前的窗口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坚决打赢“营改增”应对攻坚战,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