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抚松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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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松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管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抚松县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景区开发建设秩序、旅游资源规划及爱护的质量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文件的应用是必不行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全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766旅游业基础术语GB/T17775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1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2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3 术语与定义GBT6766GB/T17775.GBT1897UGB/T18972中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 基本要求5 .1景区开发4.1.1景区开发

2、原则景区开发,须围绕建设“白山之巅,松水之源,人参之乡”的定位,以爱护为前提,维护全县整体旅游形象。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效爱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以生太、人文景观为主,与必要的交通条件相应,成熟一处,开发一处。4.1.2景区开发审批程序4.1.2.1旅游开发建设总体规划投资者必需按规定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拟开发景区编制旅游开发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内容要符合抚松县旅游发展规划要求。总体规划必需报县旅游部门前置审批并依据相关政策和法规,按法规律程序报相关主管部门论证评审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4.1.2.2旅游开发公司投资旅游开发的公司必需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拟投资公司凭景区开发总体规

3、划批准文件,向县旅游主管部门交验如下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符合标准规定的旅游开发建设资金验资证明。4.1.2.3景区开发具体规划旅游开发公司成立后,应马上聘请具备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景区开发修建性具体规划,并按总规论证审批的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批准文件后,按建设程序报批、获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已获批准建设的景区必需在三个月内完成具体规划的编制、论证、审批。4.1.2.4景区对外开放投资开发者完成景区项目建设工程后,持建设部门的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向县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对外开放。旅游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考察,对已具备接待游客条件的,批准对外开放;对不具备接待游客条件

4、的,提出限时整改要求。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开放者,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惩罚。4.1.3旅游开发项目监管4.1.3.1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实行全程监管。4.1.3.2旅游开发项目,应当与省、市旅游发展规划相互连接,相互协调,并遵循下级听从上级,局部听从全局的原则。旅游建设项目,必需符合旅游产业政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严格依据国家规定的项目审批程序办理。在办理项目立项审批前,必需征得旅游、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各级发改、林业、建设、土地、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手续。4.1.3.3对影响和破坏旅游资源、生态环境、文物古建的旅游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实施开发。4.1.3

5、.4项目建设内容如有变更的,开发经营者应刚好向有关部门申请,经论证许可后方可变更。对不按旅游规划进行开发,擅自增减、变更建设项目或不按工程进度建设的,旅游主管部门要刚好制止,责令改正;对变更土地用途、违反施工规程的,国土、建设部门要刚好制止,责令改正。4.1.3.5已批准开放的景区和未开发、开放的旅游资源所在单位,以出租、发包、出卖等方式转让景区开发经营权和引资开发旅游资源的,均应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未履行手续,擅自出租、发包、出让旅游资源和景区开发经营权的,追究有关乡镇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4.2旅游环境管理4. 2.1管理范围以县内主要马路干线和通往景区的旅游马路沿线两侧第

6、一重山脊以内区域,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村及抚松县旅游发展规划所列景区(点)巡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区域。4.2.2 区域内禁止新建坟墓。4.2.3 区域内禁止开山采石,禁止新建石灰厂、电石厂、活性炭厂、水泥厂等带有灰尘污染、光色污染、噪音污染、水源污染的厂矿和烟囱。4.2.4 区域内河道禁止乱采滥挖沙石,禁止在河道内毒鱼、电鱼、炸鱼和向河道内倾倒废弃物等。4.2.5区域内新建房屋必需实行统一规划,整齐有致,统一建设风格。4.2.6区域内要保持整齐的村容镇貌和良好的卫生状态,禁止在区域内马路沿线呆视范围内或景区村口、街道及巷弄内搭建或存放有碍观瞻的猪圈、牛棚、茅厕、粪缸、便桶、杂物等。4.2.7

7、区域内主要交通线路沿线严禁乱搭乱建等。在主要交通沿线,现有的自然村(镇)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拆旧建新),建筑物两侧限制红线严格按吉林省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的间距执行。禁止在马路及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建材、摊晒杂物、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及路肩种菜。4.2.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本区域内公共设施的正常运用,爱护文物古迹、古建筑、古村落、名木古树和风景名胜。4.2.10区域内的村庄应有安排进行绿化、美化。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林地、专用绿等,不得占用或改作他用。4.2.11区域内的村庄应建设垃圾集中堆放场、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创建条件对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村内道路、河

8、流应组织人员清扫保洁。4.3旅游资源爱护4.3.1旅游资源调查4. 3.1.1全县境内全部旅游资源的开发管理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计审批。4.3. 1.2县旅游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县区域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和论证,建立旅游资源档案。4.3.1.3对下列资源暂不进行旅游开发调查:明显品位较低,不具有旅游开发利用价值的;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反的;开发后可能造成环境问题的;有损社会形象或影响国计民生的;某些位于特定区域内不便于旅游开发的。4.3.2县内旅游资源分类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人文活动。4.3.3旅游资源规划县旅

9、游主管部门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旅游资源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发展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对列为旅游项目开发的各类资源,由县旅游主管部门依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旅游业发展须要,提出近期、中期、远期开发安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按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实行合作开发或对外公开竞招出让经营权。规划与编制应符合GB/T18971的规定,规划中应有明确的资源爱护规定和措施。4.3.4旅游资源爱护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实行严格的爱护措施,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利用历史人文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爱护其特有的历史风貌,不得擅自重建、改建、迁移、拆除。利用各类资源进行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应当进

10、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四周环境相协调,符合适用、美观、平安的要求。开发建设生态旅游景区,应留意物种的多样性爱护。在野生动物栖息地,应设立隔离区、缓冲区,旅游景区内不得捕杀动物。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应当维护好四周的景物、植被、水体和地貌,工程竣工后,应刚好清理现场,复原植被,严禁在景区内倾倒建筑余土和废料。开发建设新景区,应依据巡游区、服务区分别的结构进行,并按规定设置配套的环卫设施和其服务设施。旅游开发建设应对当地的节庆、民俗活动等历史文化资源实施有效爱护,利于传统历史文化的传承。4.3.4.2旅游活动中的爱护应科学管理游客容量,避开造成对旅游资源的破坏。依据环境承载实力、游客

11、心理承受实力,测算并确定敏感区域的合理游客容量。建立景区游客容量限制体系。尤其对敏感区域采纳动态限制技术,建立有效防止容量超载的预案。景区内,特殊是重点爱护景区,应禁止吸烟,并落实好防为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景区内销售的旅游商品、土特产、纪念品应以不破坏生态平衡为原则。应加强对游客的公德教化和严格景区管理,防止在山崖、树木和古迹上刻画涂鸦的行为发生。采纳景观、树林造型轮廓灯不应影响植物栖息成长。景区旅游收益中应不少于10%的比例资金用于旅游资源爱护。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务时,县旅游局应指导、帮助旅行社主动实行救援措施,留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等状况,并

12、向县政府和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2、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务时,由活动主办和承办部门依据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供应救援。县旅游局主动协作,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刚好上报事务有关状况。七、信息报告(一)突发公共事务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马上向本单位、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旅游局报告。(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旅游局在接到一般(In级)以上突发公共事务报告后,要马上向县政府报告,县旅游局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三)县旅游局接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后,除按规定上报外,应帮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

13、团队餐饮场所的检查,以避开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八、应急保障和打算(一)思想保障。各部门、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切实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平安第一”的观念,高度重视平安生产工作。(二)队伍保障。建立旅游平安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分队,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平安生产应急救援学问的培训教化,要组织开展紧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旅游平安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实力和水平。(三)预案保障。督促旅游企业,依据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场所)有关应急预案。(四)物资保障。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督促相关部门和旅游企业按要求储备适量救灾物资、器材,要联系驾驭能供应应急救援机械和有关特种设备的单位,确保应急需用。(五)资金保障

14、。救灾安置组要做好救灾应急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保证救灾工作顺当进行。九、善后处理与复原重建应急结束后,做好如下工作:(一)救灾安置组要接着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工作,负责物资设备保障的部门做好有关物资设备的清退、补偿工作。(二)事故调查、善后工作组要对事故灾难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阅历教训和复原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安委办写出报告,重大事故由应急协调小组帮助上级部门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三)各有关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尽快组织力气制定事故损毁的建筑、设施、设备及其它方面修复(缮)的方案,待有关部门同意后,组织修复(缮)或重建。十、预案修订与培训、演练(一)本预案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必要时刚好进行修订;(二)旅游企业要制定预案演练安排,组织进行有关设备器材和应急救援业务学问的培训教化;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实力。十一、责任与奖惩抚松县旅游平安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表现好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嘉奖;对在应急工作中拒不执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和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状况,应予以通报指责,并追究当事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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