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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实习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推进产学研一体化的重要载体。为充分发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建设原则(一)质量优先。紧密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保证实习质量。(二)互惠互利。发挥学校和实践教学基地所在单位的优势,互补所需,共同发展,构建实践教学基地长效运行机制。(三)产学研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新实习教学途径,探索联合培养的新模式。(四)动态发展。稳定
2、核心基地,发展松散型基地,加大开放共享力度,开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新途径。二、基本条件(一)实践教学基地所在单位须在科学研究、生产经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具有较为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二)实践教学基地所在单位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实践工作,能够配备实习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S)实践教学基地应能够承担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为学生提供动手实践的条件。(四)实践教学基地具有接纳一定数量学生实习的能力,能提供相应的场所与设施,具有完善的劳动保护条件,能满足实践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要求。三、建设程序(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二)各学院应根据不同专业和
3、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践教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实践教学基地应该向学校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法人证书、单位实习指导教师信息,实习学生专业培训方案等相关材料。对拟建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考察论证,与实践教学基地所在单位协商并达成共识后,共同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S)在符合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共建双方商定,可由学校主管部门或委托有关学院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一式四份),由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基地、学院各执一份。(四)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协议期满,可根据双方合作成效及意向续签协议。(五)协议书应包括
4、以下内容: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师生人数和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6.单位信息(单位名称、法人、地址、电话)。(六)学校与实践教学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后,实践教学基地挂设“XX学院实践教学基地”铭牌。四、权利义务(一)学校L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对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给予优先考虑。2 .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学校可优先向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3 .学校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在实习实践前将实习计划、实习实践大纲和实习实践指导书送达基地,并与有关人
5、员协商实习实践实施方案。4 .参加实习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二)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1 .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按学校提供的实习实践指导书和实习实践计划要求,委派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参与指导。2 .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对我校实习实践学生有关收费给予优惠。3 .实践教育基地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实习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4 .实践教学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制定实习实践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5 .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
6、应妥善安排实习实践师生的食宿、交通、劳动保护和卫生等事宜。五、基地管理(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协调、检查和评估。二级学院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要求设专人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管理与协调联系,保证实习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二)二级学院要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的资料档案,包括基地概况、承担实习或实训内容、规模容量、基本设施设备、基地负责人及现场指导教师等情况。(S)二级学院应加强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共建单位解决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践教学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和培训等工作。(四)二级学院定期召开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总结会,认真分析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作用与效果,共同研究新基地的建立与原有基地的存续。(五)协议到期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六)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情况,将作为各二级学院教学评估的重要条件。六、检查评估为促进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应会同有关二级学院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评估实习实践教学情况,根据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评选优秀实践教学基地,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满足教学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效或连续3年未使用的,予以撤销。七、附则本办法自XXXX年X月起执行,本管理办法相关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