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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的公告(北证公告(2022)54号)为配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机制调整,规范股票限售、解除限售业务办理流程,本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2月13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北京证券交易所2022年12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票限售、解除限售业务办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2、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1 .一般规定1.1 上市公司股票限售、解除限售应当符合上市规则等规定,并向本所提出申请。申请股票限售、解除限售时,应考虑股东是否符合多重限售或解除限售条件:如股东符合多重限售条件的,应分别计算限售股数,以最大值为本次限售股数;如股东符合多重解除限售条件的,应分别计算解除限售股数,以最小值为本次解除限售股数。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不足一千股时,当年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被质押/冻结股票如需办理限售或解除限售的,还应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1.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3、理人员办理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解除限售,原则上在每年2月底前向本所提出申请,计算基数为上一年末股东的持股数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本公司股份的,按新增股份的75%及时办理限售。2 .申请材料2.1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所持股票达到限售或解除限售条件后,及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一)公司向中国结算申领的上市公司股东名册、限售股份数据表;(二)公司股份限售/解限售申请书;(三)公司董事会出具的申请表,包括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限售申请表(附件1)/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附件2);(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2.2 2上市公司股份限售/解限售申请书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4、一)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及办理依据说明;(二)本次申请限售、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份总数,各股东限售、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三)是否违背相关股东作出的全部承诺。2.3 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票达到限售条件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办理限售登记。在办理限售登记期间,股东应严格遵守限售规定,不得违规进行股份转让。3 .办理流程3.1 上市公司在提交申请材料前,应当对材料进行检查核验,确认申请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提交业务申请,填报股票限售/解除限售明细信息,并将申请材料作为附件。3.2 本所对限售、解除限售申请进行确认后,向中国结算发送明细数据。3
5、.3 上市公司应当密切关注业务办理进度,在业务流转至中国结算时,及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股票限售或解除限售登记。3.4 办理股票解除限售业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中国结算审核通过后,按照本所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编制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并根据北交所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规定,最晚于解除限售生效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业务系统新建信息披露申请,添加股票解除限售公告类别,上传对应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备查文件。4 .自愿限售4.1 上市公司章程、相关协议或股东承诺等对公司股票约定更长限售期或更高限售比例的
6、(以下简称自愿限售股票),相关股东应当在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披露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并于同日向本所申请办理股票限售,申请材料应包括:(一)本指南2.1条规定的相关文件;(二)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三)公司和自愿限售股东共同签字盖章的申请书(附件3)。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已限售,需延长限售期的,无需向本所申请办理股票限售。4.2 自愿限售股票达到约定或承诺的解除限售条件后,上市公司应当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应严格遵守自愿限售相关约定或承诺,在达到约定或承诺的解除限售条件前,原则上不得提前解除限售。5 .其他事项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票因司法裁决、继承等
7、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且过入方不存在其他限售情形的,过入方可申请解除限售。自愿限售股票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过入方应当继续遵守自愿限售相关约定或承诺。5.2 上市公司不得无故拖延申请股票限售或解除限售。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应当保证其向本所和中国结算申报材料和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附件:1 .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限售申请表;2 .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3 .XXX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股东关于提请协助出具限售股份登记函的申请书。附件1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限售申请表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单位:股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任职(原任职)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
8、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身份证号或注册号上市刖持股数量上市后权益分派新增股份数量上市后通过其他方式新增股份数量本次新增股份数量质押股份数量司法冻结股份数量B解除转让限制股份数JL里截止202X年X月X日持股数量截止202X年X月X日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本次申请转让限制登记股份数量限售类别1备注-限售类别为: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增股票限售B.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限售C,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限售D.自愿限售E.因收购等事项限售F.其他(具体说明)注:若选择限售类别为A,则带“*”项为必填项。申请人:XX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附件2XXX股份有
9、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单位:股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任职(原任职)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身份证号或注册号上市刖持股数量上市后权益分派新增股份数上市后通过其他方式新增股份质押股份数量司法冻结股份数JL里己解除转让限制股份数量截止202X年X月X日持股数量截止202X年X月X日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本次申请解除转让限制登记股解除限售是否违反其承诺解除限售类别数量份数量12备注-解除限售类别为: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G.其他(具体说明)申请人:XX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附件3XXX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股东关于提请协助出具限售股份登记函的申请书北京证券交易所: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XXXX;证券代码:XXXX)XX等XX名股东自愿锁定其持有XXX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具体锁定股份数量和锁定时间详见附表),经与XXX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现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协助办理限售股票登记,以便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上述限售股份登记手续。申请人:XXX股份有限公司(盖章)股东:XX(签字)申请日期: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