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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一、起重机械1简易升降机电气联锁装置不全或失灵,致使层门未关闭而升降机启动伤人的情况。每个层门应设电气联锁装置,当任何一扇门开启时货厢不能启动或继续运行。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28755-2012)第7.1.5.1条起重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
2、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下行超速保护装置应采用机械的动作方式,并能使货厢可靠制动而彳亭止。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28755-2012)第9.3.2条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运行阻碍保护、限位开关、极限开关、缓冲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且灵敏、可靠。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
3、B28755-2012)第9.4、9.5、9.6和9.7条。二、锅炉与锅炉房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锅炉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导致锅炉内超压或缺水而引起爆炸的情况。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位测量与示控装置、温度测量装置,以及其他保护装置的设置、技术参数、运行和检验应符合相关规定;锅炉及附件应定期检验。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11-2020)第5章锅炉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
4、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吨/小时及以上蒸汽锅炉应设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室燃锅炉应装设跳闸时切断燃料供应的联锁装置;其他类型的锅炉应按照TSG11-2020第5.6
5、条的规定装设安全保护装置。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11-2020)第5.6条锅炉爆炸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锅炉房特殊安全要求锅炉房通风系统未独立设置或设备不防爆,使可燃气体或蒸气遇点火源点燃发生火灾或爆炸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应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其通风装置应防爆,通风量必须符合GB50041第15.3.7条的要求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15.3.7条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
6、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易燃可燃液体或蒸气泄漏遇点火源点燃发生火灾或爆炸室内油箱应采用闭式油箱;油箱上应装设直通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上应
7、设置阻火器和防雨设施,油箱上示应采用玻璃管式油位表。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6.1.9条其他爆炸3蒸汽管道的地下敷设地下敷设管道的易燃易爆气体泄漏,遇蒸汽管道的高温产生爆炸的情况。热力管道严禁与输送易挥发、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和输送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惰性气体的管道敷设在同一地沟内。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18.3.9条其他爆炸三、压力容器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附件失效,导致容器内压力增加而引起爆炸的情况。泄压装置、显示装置、自动报警装置、联锁装置应完好
8、,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7.2.2条容器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9、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性高液防和力或口质。毒、的有装燃压阀放介点或度质装护易的全排的地燃极介应保装质安的放全易为害上的盛介,片排安于度危计漏.,性器破将至用程度位泄置毒容爆应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7.2.3.2.1和7.2.3.5.1条压力容器及其附件应注册,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7.1.2和7.1.6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工业气瓶的使用瓶体腐蚀或
10、混装,导致瓶内高压气体爆炸,或使用不当导致瓶内气体急剧膨胀而产生爆炸的情况。瓶体漆色、字样应符合气瓶颜色标志(GB7144)的相关规定。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5.2条容器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
11、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不得用超过40七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5.4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
12、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气瓶内气体应留有余压。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5.4条气体气瓶不允许卧放使用。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5.4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工业气瓶的使用瓶体腐蚀或混装,导致瓶内高压气体爆炸,或使用不当导致瓶内气体急剧膨胀而产生爆炸的情况。气瓶瓶口不容许沾有油污。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5.3条容器爆炸上海市安全生
13、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瓶阀与气瓶的连接螺纹与瓶口螺纹匹配,保证密封可靠。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第7.2.1.3条四、工业管道1管道的安全防护的质或火情动介用致知流爆作导炸内易电,爆道燃压和。管易因超灾况可能产生超
14、压的管道应当设置安全泄放装置,并确保其灵敏、可靠。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TSGDOOOl-2009)第127和128条火灾其他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第三十二条第二十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
15、,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贲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TSGDOOOl-2009第130条和第131条规定的易燃易爆物料管道应分别设置放空阻火器和管道阻火器,并符合相关规定。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TSGDOOOl-2009)第130和131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管道的敷设和支架管道敷设位置不合适或支架不牢固,导致管道泄漏时不易发现而发生爆炸的情况。架空管道穿过道路、铁路及人行道等的净空高度,以及管柒边缘与其他设施的水平距离均应符合相关规定。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版)第8.1.5和8.1.6条容器爆炸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