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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淄博市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部署,落实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中小学教师负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锚定“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取得实质性进
2、展”任务目标,聚焦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问题,坚持协同治理、标本兼治,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有效遏制社会事务随意进入校园和开展过程中存在“重留痕、轻实效”形式主义等加重教师负担问题,建立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二、整治范围主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鲁厅字(2020)27号)、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通知(淄办字(2021)2号)和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办发电(2024)11号)
3、相关要求确定整治范围。重点整治:组织学校和教师参与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专项工作以及城市创优评先活动中,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相关工作或布置硬性任务的问题;社会事务未经过审批报备随意进入校园、频繁进入校园的问题;学校现有教育教学已有相关内容安排、仍重复部署安排进校园活动的问题;不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特点的社会事务进入校园的问题;社会事务进校园过程中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形式主义问题;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摊派给中小学校,教师额外负担较重问题等。三、重点任务(一)开展梳理
4、排查。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系统排查近年来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梳理其政策依据、进校园的形式、与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师主责主业的关系等,通过面向教师发放调查问卷、开展访谈等方式摸清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教师负担的基本情况,理清下一步专项整治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范围。(二)建立审批机制。坚持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归口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年度计划和审核报备制度。每年1月,各部门(单位)应将拟开展的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包括活动开展依据、活动内容、开展形式、实施范围、时间和场地、验收方式等信息,统一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经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年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并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5、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标准中明确准入条件、审批流程、过程管理等事项,为各区县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三)严格控制数量。各区县履行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阵地管理,根据所确定的白名单统筹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直接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安排布置任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总量控制。原则上市县每年组织的社会事务以专项方式进校园的事项不超过2项,内容相近的合并进行,并严控活动开展频次。未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一律不得进校园。重大事项确需增加的,应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备。(四)改革进校方式。鼓励和吸引各部门利用各类有益资源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实施全环
6、境立德树人。社会事务进校园具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党委、政府政策文件依据的,全部纳入白名单管理。社会事务进校园的方式应以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融入为主,现有课程已有相关内容的,一般不再单独开课或者举办活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不能有效覆盖的,可由事项开展部门提供活动资源或素材,由学校根据实际自主开展。确需以专项方式安排部署的,应尽量控制活动时间、缩小参与规模。一般不对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组织开展评先评优。(五)健全监督机制。各区县确定的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应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公开教师减负举报邮箱或电话。将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列入学校责任督学日常监督的任务,学校责任督学每年至少到校排查1次社
7、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情况,并形成工作反馈报告。四、工作安排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4年5月至7月,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市级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公告、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和邮箱,确定市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并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二)梳理排查。5月至6月,区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重点任务要求开展对照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全面部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区县实施方案及白名单于6月1日前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省
8、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集中整治。7月,根据整改台账,坚持分类施治、精准施策,逐项整改销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调度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对存在社会事务加重教师负担的突出问题,实行即时提醒交办;省厅和市教育局适时组织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四)工作总结。7月25日前,各区县在全面梳理总结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抽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的基础上,以区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按程序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五)巩固提升。严格实行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
9、制度,完善监测、举报、核查、通报、约谈、曝光等机制,纳入相关专项督查内容,跟踪督查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群众反映较好的地区,强化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解决教师负担过重问题作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点任务,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组织实施,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地。(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区县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教师减负相关要求,切实减少进校园事项,不组织开展未列入白名单的活动,不得将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完成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三)强化督导评价。各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将社会事务进校园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的要严肃问责,对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的区县、学校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