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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案例题解析汇编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一)*监理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考核点二1)1、主要参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四条至第三十条,以及“合同管理教材第四章其次节(双方权利)、第三节(双方义务、责任)。这部分合同条款较多(27条)。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监理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托付人的义务、权利、责任通过工程实施中出现的状况,推断是否符合合同对双方义务、权利、责任的规定,参看案例26、27、29为便于学习驾驭,可将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及教材有关内容归纳如下。监理方(1)义务:山派驻足够人员,报告组织机构、监理规划:完成合同约定(专用条约)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
2、业务,按约定期报告;仔细、勤奋工作,供应相应询问看法,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保密;运用托付人供应的设施、物品,用毕移交;负责合同协调;不参与与托付人利益冲突的活动;不接受合同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酬劳。(2)权利: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对质量、工期、费用的监督限制权(组织设计、材料及施工质量检验权,工程款审核确认权);与有关单位组织协调主持权,重要事项报告托付人;施工合同双方对对方的看法要求通过监理,探讨、协商确定,以及调解争议(19);指令权(开工、督停、复工要变更)(征得托付人同意);选择总承包人建议权,对分包人的认可权:审核索赔:获得酬金;终止合同对监理合同的权利(为对业务的权利)
3、O(3)责任: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履行责任期内约定的义务,因过失使托付人受到损失应赔偿,累计总额才监理酬劳总额(税金之外);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质量及完工时限不担当责任,对不行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履行不担当责任,对违反第5条(即上述义务)应担当赔偿责任;向托付人索赔不成立时,由此引起托付人的费用,应赐予补偿。托付方(1)义务:支付监理预付款;协调外部关系,如托付监理方则应付酬;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对监理书面要求做出书面确定:供应-信息(工程资料)物质(用房、通讯、其他)人员(如有须要,合同中约定)。(2)权利:授予监理权限,对总监认可权;选定工程承包人及订立合同;对工程设计的要求认定权,设计
4、变更审批权;监督限制监理方履行合同-人员监控(更换、职责履行、不法行为损失赔偿)履行合同监控:审查监理工作月报及专项报告。(3)责任:履行监理托付合同,违约担当责任;非监理方缘由使监理方因业务工作受损失,可予补偿;托付人索赔不成立时,应补偿因之引起的监理方有关费用支出。对以上内容,主要要求领悟实质,能清晰划清责任、权利、义务的归属。(一)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和招标程序(考核点二2)E】忏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三章第一节,招投标法其次章,案例30、31。本考核点在历年考题中曾先后出现3次(占43%)。出现的考核内容分别为:招标方式和招标文件内容(1999年);招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实际与招标程序
5、亲密相关)(2001年);招标管理(资格审查)(2003年),故也属本章重点。2杆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1)招标方式的类型、特点及其选择一要能结合工程状况选择相宜的招标方式。(2)招标程序一要求熟识招标程序的内容及实施依次,这部分可以和“招标管理”结合起来。监理工程师的招标管理工作大致可分为:招标前的打算工作(编制招标文件、标底、招标广告);招标、投标阶段工作;评标、决标工作。要清晰有关各项工作的内容及目的、要求(例如,组织现场察勘的目的要求;标前会(澄清会)的目的、要求等)。在招标程序中,依据招投标法,有几个问题应留意:我国招标方法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的被邀请者应不少于3个具
6、备担当项目实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组织。如选择代理机构托付招标时,该机构应具备三个条件,即具有从事该业务的营业场所及资金;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评标的专业力气;具有符合条件的评标委员会人选专家库(从事相同领域工作满8年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水平者)。招标人要修改、澄清招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15天以前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自招标文件起先发出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少于20日。(3)招标文件的组成,各文件的目的、用途以及它们的说明权的优先依次。(三)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与评标(考核点二3)1、这部分内容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三章第四节和招投标法第三章、第四章有关内容。在历年考试中这部分内容出现过2次(
7、占29%),其内容分别为:无标底(综合评分法)评标(2000年考题六);招标管理(资格审查)(2003年,只考了一个资审标准应当统一与否的概念,专考实质性内容)。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1)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YD法人资格及组织机构;财务报表;人员报表;施工机械设备状况;分包安排;近5年完成同类工程状况(工程阅历);在建项目调查;近2年涉及诉讼案件(资信);其他。(2)资格预审方法一应满意的必要条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对于联合体投标应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财务状况(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流淌资金、分包安排、履约状况。附加条件:视工程须要而定。M加权打重量化审查(案例35,实际
8、考题会简化):给出评价项目,评分标准(标准应统一,2003年题涉及),各项权重。综合评分=E各项得分X各项权重(案例35)(3)开标的组织。(4)评标的组织。(5)评标方法:综合(加标)评分法有标底评标(案例37)无标底评标(案例38,2000年考题六)评标价方法(案例39):留意评标价”只用于评标比较,报价优劣,不作为合同价的基础。(四)施工合同的订立(考核点二4)1”本考核点内容主要参考合同法其次章、第三章以及合同管理教材其次章其次节、第三节和第三章有关内容。2杆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1)合同的形式原则,形式欠缺的法律后果一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要求是不要式”原则,但建设工程合同通常规定
9、采纳书面形式。(2)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法。(3)合同的成立,要约与承诺。(4)缔约过失责任。(5)合同的生效(生效的条件、时间)一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附条件和期限的合同生效(2003年考题二)。(6)无效合同及其确认(案例42)。合同无效的状况:以欺诈手段订立;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7)合同的终止及争议解决(“合同管理”教材其次章第七节;2003年考题二)O留意仲裁和诉讼在合同中只能选择其中之一。H(五)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考核点二5)1、本考核点
10、涉及内容极为广泛,也是本章难点。它既涉及施工中质量、进度、投资监督限制的合同管理(检验、支付、工程延期),也涉及工程变更、索赔,还会涉及到合同各方的义务、权利、责任以及风险的分担等问题。对这种部分主要应驾驭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311各条),并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六章第四节,以及监理规范第5条、第6条(515,5杆6,6杆2,6杆4)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1)对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的限制与监督管理(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四及七有关条款)。(2)隐藏工程检验与重新检验的处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四、第17、18章: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2003年考题)。(
11、3)施工进度的限制、暂停施工、工期延长的处理与确认、提前峻工的要求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三、11-13)O(4)工程计量及工程款的支付管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六、第2326条),竣工结算(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九、第3233条)。(5)工程变更的管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八、第2931条;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6)索赔管理(在本章单列为考核点二7)(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十、第36条)。(7)施工环境的管理(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8)不行抗力事务影响的管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39条;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9)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教材其次章第七节)。(10)分包的管理(
12、合同教材第六章第三节)。3、以上各项涉及的内容与其他相关教材(质量限制、投资限制、进度限制等教材)均有肯定联系,在其他相关教材中也有体现。但也互有区分。合同管理教材有关这些方面的内容,主要是从合同管理角度进行介绍。主要涉及到上述各项业务的管理操作程序、责权划分、时限要求等。而三限制”教材则进一步解决处理上的具体化、数量化的问题,也就是说在合同管理方面主要应驾驭:操作程序化一处理各项业务(如工程延期、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等)都要按肯定的规定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违反,也就是体现在操作上、处理上的”程序有效性”,按规定程序操作才有效。时限有效性一在执行任何程序中,都有肯定的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范围
13、内执行有效,超过规定的时限就无效,或得到相反的结果。书面的有效性一监理工程师一切指令、要求以及承包人的要求、申请等都必需以书面的形式表达才有效,如紧急状况来不及,也可以口头的方式提出,但必需在肯定时限内进行书面确认。4、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时限。(1)的时限为7天的工作程序。申请延期开工的程序:当承包方拟提示延期开工的要求时一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书面提出,工程师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书面答复,过时限不答复即为承认其要求。若因发包人缘由要求延期开工一工程师书面通知。造成的承包方损失,发包人赔偿。支付预付款的时限及程序: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限一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超过时限不
14、付,承包方在规定预付款时间7天后要求支付。发包方如仍不支付一承包方在7天后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担当责任。工程量计量程序: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收到后7天内核实计量一超过7天不核实计量,自第8天起以承包方计量为准。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一如不通知,工程师核实计量无效承包方收到通知后参与工程师的核实计量一如不参与,则以工程量的核实计量结果为准。(2)时限为14天的工作程序。非承包方缘由的工期延误要求工期延长的程序:事务发生后14天内向工程师书面提出报告。工程师收到后M天内确认。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合同价调整的程序:可以调价的缘由一法律法规要求、政策改变影响合同价、造价
15、管理部门公布。一周内停水、电、气累计超过8小时。事务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予以确定并提出修改看法。14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该项调整。工程款支付的程序(按工程计量程序):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收到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逾期未支付,承包方可发出通知要求付款。发包方仍未支付,应协商延付。协商不胜利一从开具支付证书后第15天起计入贷款利息。如导致无法施工,承包方可停止施工一发包方担当违约责任。停止施工56天后仍不支付,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工程变更程序:发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前14天内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的价款报告。(如逾期未提出变更价款报告,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如无正值理由不确定一自收到变更价款日14天后即认为变更价款已被确认)。(3)时限为28天的工作程序。索赔工作程序:引起索赔的事务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意向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