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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工作经费)湘阴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一、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2014年10月经湘阴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现改名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成立了收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文星镇瓦窑湾原南郊学校旧址。收治中心系司法局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事收治工作的干警38人,医护人员6人,聘用人员5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主要是对艾滋病、心脏病、传染病和吞食异物自伤自残的吸毒成瘾严重人员集中收治看管看守;对收治学员进行管理教育、病残学员特别护理、负责收治学员的日常医疗救治及生活和卫生;有序组织重病学员
2、住院诊断治疗。2、收治工作实施依据。关于省禁毒办20191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办法,省禁毒办通201587号关于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意见、岳司发202114号岳阳市司法行政机关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湘阴县关于县涉毒重症病人收治中心建设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阴府阅【2014】38号)和关于县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阴府阅【2015】61号)。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2021年度县财政预算资金安排215.2万元,实际下达预算资金215.2万yc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1年,收治中心工作经费实际支出199
3、.73万元。其中伙食费38.77万元,水电费15.08万元,特殊岗位津贴及加班工资85.73万元,政法保障经费13.99万元,消毒用品及日常用品工作经费17.77万元,特殊护理费7.5万元,教育转化费6.93万元,临聘人员工资13.96万元。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工作经费到位后,我中心按规定设立管理专账,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情况,财政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湘阴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作为收治工作的执行主体之一,具体负责和公安机关的对接,由各办案单位将抓捕的对象送入收治中心,我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收治,收治程序完成后,对收治对象进行严格的管理教育
4、和医疗救治,加强与禁毒委、民政、财政、卫健、劳动资源社会保障等职能部门的衔接,确保收治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了收治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形成收治工作的有效运行机制。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湘阴县收治工作机构健全,分工到位,责任明确。2021年接受收治对象52人,在册人员目前服从管教,秩序良好。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2021年湘阴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全面实施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对象的收治,基本达到应收尽收的目标,加强收治对象的日常管教、诊断治疗等,及时掌握收治对象的思想状态,加强在册收治对象的严格管控,实现“收得下、管得住、矫治好”的目标,确保中心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
5、神以及该项工作的实际需要县财政共安排工作经费215.2万元,实际支出199.73万元。其中主要用途、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包括宣传工作、消毒防护,收治对象的日常看管、教育矫治、医疗救助,特殊护理、收治对象的相关工作材料、交通通讯支出等。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一是加强完善收治人员的衔接工作。收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我中心作为收治工作的执行主体,定期建议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不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的沟通和联系,确保收治对象及时纳入管控范围,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二是收治对象特殊,收治管理难度大。收治的对象大多身患重症,集中收治死亡风险高,处置难度大
6、。由于这些对象身体残疾心理畸形,为逃避收治,一些患有严重疾病、传染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学员往往利用自身生理特殊性威胁恐吓干警,特别是患有肺结核、性病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他们惯用刺破皮肤的方式扬言传播疾病,一旦被抓伤、咬伤、针头刺伤等,都会有染上疾病的风险,这不但增加收治干警的职业风险,也严重影响收治工作的开展。三是收治场所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收治学员大多身患重症和传染病,对象与对象,对象与收治干警之间因工作需要,清监、巡监、住院押送、提审询问、家属会见、医疗医治等情况难免不发生肢体接触,因此极易出现群体性传染和感染的风险,应加大职业暴露的防护力度,适度增加财政预算资金。四是收治学员的收治决定、重病请假住院、提前解除、到期解除的批准权限体制不顺。目前采取的收和放、学员的重病请假住院、提前解除由司法收治中心提出初步意见,由公安审批,是否合规合法、部门权责不明确,应当收和放以及请假、提前解除等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办法及参照强戒所的相关规定决定,以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