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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为确保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情况市区辖6镇3乡1街道,181个行政村,农户6.93万户,农业人口29万人,家庭承包地面积272975亩。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5.48万亩左右,其中玉米24.7万亩,小米0.58万亩,小麦0.2万亩,粮食总产量11万吨。截至2022年底,全区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7家,各类农机具保有量达到742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48台,
2、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3.03%o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作业中所占份额逐年增加,开展了土地流转、生产托管等多样化服务,但规模不大、管理不规范、作业连片面积小、能源浪费严重、经营效益差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意义重大,十分必要。二、目标原则(-)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服务小农户。以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二是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三是坚持服务本区域主要农作物。要把提升玉米、谷子、高粱、杂粮等主要
3、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四是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二)目标任务。2022年度我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面积L18万亩,主要实施玉米机收、秸秆还田、秸秆打捆、深翻、悬耕、玉米(谷子)机播、玉米(谷子)绿防等环节。三、实施内容(-)实施范围。围绕我区玉米、谷子、高粱、杂粮等主要粮食生产作物,聚焦影响全产业链生产薄弱环节,为小农户统一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二)实施规模。2
4、022-2022年全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91万元,在全区范围内按实际需求全部环节的一个、几个或全环节均可实施,重在探索和培养每一个环节的托管模式。()补助对象。参与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主体,且与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签订服务合同的、在市区范围内的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托管服务主体。(四)补助标准。从两个方面进行补助:一方面用于托管服务组织补助,另一方面用于作业补助。1 .托管服务组织补助。2022年度预算补助资金总额9.1万元(由区级奖补资金支付),主要用于壮大服务组织、宣传、资料收集归档等服务补助,按照实施规模和完成环节情况进行奖补。2 .作业
5、补助。预算补助资金总额91万元。20222022年主要对玉米机收、秸秆还田、秸秆打捆、深翻、悬耕、玉米(谷子)机播、玉米(谷子)绿防予以补助,具体以实际作业情况进行补助。原则上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服务价格的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托管服务组织向农户收取补助后的差价,不得干扰农机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四、实施流程(-)优选服务组织通过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对全区农业生产托管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组织专家召开评估会议,在公平、公正、规范的基础上,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
6、体(优先支持农机安装监测传感器的服务组织),对于经营异常或服务能力达不到项目要求的服务主体不予考虑。确定后的托管服务组织要填写2022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填写服务组织参加作业的农机户及作业机械花名表。(二)确定服务指导价格单位:(元/亩)服务环节市场价格补助标准收取农户标准备注玉米机收1203684包括送到农户秸秆还田401228包括粉碎、还田、旋耕深翻501535深度25厘米以上秸秆打捆5516.538.5旋耕257.517.5深度20厘米以上机播玉米3510.524.5谷子501535玉米(谷子)绿防401228含药剂及作业(三)签订服务合同L确定的项目实施服务组织要与区托管
7、办签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书,明确服务内容和补助环节、标准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2.项目实施服务组织要与农户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明确作业地块、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内容,托管服务组织留存并报区托管办存档备查。(四)提供作业服务托管服务组织按照托管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认真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五)监督项目实施区托管办要监督服务组织的作业开展情况,及时掌握作业动态,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推进工作或完成不规范的服务组织要及时做出调整。(六)检查验收区托管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验收办法,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验收。验收主要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核对农户作业项目、作业面积
8、以及农户对作业服务满意情况,抽查农户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每个环节作业完成后,由服务组织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区托管办分别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兑付结算表。(七)拨付补助资金本次农业生产托管主要采取先作业后补贴的方式进行补助。待验收结束后,区托管办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的基础上,据实对服务组织进行资金拨付。(八)进行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区托管办要对实施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资料存档等情况进行自查,开展绩效评估,并接受省市项目绩效评价。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
9、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领导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项目落实、政策宣传等工作,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召开乡、村干部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做好具体指导、支持、协调工作,保障托管项目的有效实施。(二)强化部门职责。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作为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及绩效评价;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及托管区域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局负责资金的预算、安排及拨付;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农机作业、协调农机具
10、,开展农机服务;市场监管局负责服务实施主体的经营状况审核把关。(三)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要将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实施方案的,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和备案程序进行报批。(四)强化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不得统筹整合。(五)强化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