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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指纹机考勤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考勤制度,提高街道全体机关干部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考勤工作更加科学公正、准确公平、惩罚分明,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使用指纹机考勤,具体办法如下:一、指纹机考勤范围街道全体机关干部。二、指纹考勤程序指纹机的考勤时间,严格按国家有关作息时间的规定。工作日期间实行上午和下午2次打卡制度,即上班时间为签到,下班时间为签退。如遇公休日,正式上班第一天为考勤日,特殊情况除外,其他时间视情况随时进行考勤。指纹机考勤时间以上、下班的作息时间为准,前30分钟,超过此时间未验证指纹且无正当理由的,则视为迟到或旷工。如上午上班时间为8:30,请于8:008:30期间
2、按指纹机签到,为有效。超过上班时间打卡签到的属迟到,下班前提前打卡或下班一直未打卡的属早退,工作时间内未打卡的属旷工,节假日值班按照值班表实行指纹机考勤,考勤方式参照工作日值班制度。因公学习、出发、出席会议需提供文件或通知及领导批办材料,交由办公室汇总。三、指纹机考勤的具体管理1、街道指纹机设在党政办公室内,由纪工委监督,党政办负责考勤,组织、财所负责落实奖惩办法。2、每位工作人员在采集指纹时,需要录入至少两个手指的指纹,以确保正常的指纹考勤。禁止污损、破坏指纹机,一经发现,按照原价双倍赔偿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3、凡请病假、事假的工作人员,应将领导签批后的请假条一并交到党政办,以便考勤
3、工作的顺利进行。因事假、病假、或因公外出等党工委、办事处批准请假的工作人员未能按时进行指纹验证的,应提前一日或正常上班后,填写缺勤报告单,及时交党政办留存。每天上班指纹录入后应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工作,若要下村工作的需向党政办说明去向,由办公室值班予以记录备案。节假日期间实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公室,在上班或值班期间,被市县纪委抽查不在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的工资。4、街道党政办负责对街道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考勤结果每周公布一次并交财所,次周初公布上周考勤结果(如遇节假日顺延下周),考勤结果由组织部门纳入街道机关干部绩效考核范围。5、党工委、办事处组织的开会点名、集中行动等集中活动,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的每次扣岗位工资1日薪;请假一天扣岗位工资2日薪;无故旷工每次扣岗位工资3日薪,超过10天事(病)假,扣除当月岗位资金,由财政所直接从工资中扣除。6、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期间不予考勤,全年事病假累计超20天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带薪休假。全年全勤工作人员组织上考核优先定为最好档次。7、如遇停电或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使用指纹机考勤时,请自觉到党政办考勤签到簿签到、签退。四、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