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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今年以来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XX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论述、重要指示和批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国家、省、市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的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燃气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
2、数、强化措施,整改治理安全隐患、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惩戒失信市场主体,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厘清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健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体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和社会稳定。二、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和重大隐患。对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企业关键少数责任落实。严格建立企业
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百分百持证上岗,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测。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作业等问题。三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不完善,“三违”行为;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整治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
4、、走过场等问题。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二)全面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
5、用气环境安全整治。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安全整治。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2022年12月底前,所有餐饮用户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有关部门依法严处。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整治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供
6、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老旧小区用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燃气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一是组织户内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通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排查整治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
7、使用燃气,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按照“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相结合的思路,推动居民用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其他居民小区同步推进更换。二是组织小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调压站最小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盘管、立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安全隐患。对在老旧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要求的供应站,以及“黑气点”要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
8、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安全整治。整治燃气工程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限额以上的燃气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未办理燃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9、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整治。制定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程活动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经安全交底开展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实施前安全条件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加大对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产、销售、认证等环
10、节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对违法生产销售燃气具的违法行为安全的整治。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具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生产者或经者质量主体责任对经营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停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等行为。严格依法严格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
11、进入使用环节。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燃气具产品与3C证书不一致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该产品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获证组织是否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是否规范实施认证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Ce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12、组织对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一是开展对现有地下燃气管网进行普查。指导、监督管道燃气企业组织专业力量对地下燃气管道及调压器等附属设施进行摸排,全面掌握管道准确的走向、埋深、建设年代、材质、安全状况等信息,在2022年12月底前以本地区卫星地图或地形图为底图形成燃气管线示意图。二是组织燃气场站安全整治。对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整治燃气场站设计和建设不符合规范、与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间距不足、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等安全隐患。三是组
13、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全面摸排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
14、瓶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要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二是推行统一配送入户模式。2022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取消用户“自提气”,由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三是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以及公福机构和商业单位开通使用天然气
15、。四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在2022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集约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进度安排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2年1月)。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明确整治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要求。(二)排查摸底(2022年1月至3月)。各地组织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
16、、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三)重点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各地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攻坚,严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四)总结提升(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层层压实责任。成立XX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实施本方案,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