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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账实操会计实操文库做账实操-企业转售的电费会计处理企业转售的电费是否列入其他业务收入?是否能作为业务招待费提取基数?一、理应列入其他业务收入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其他业务成本贷:银行存款等(支付电费)二、构成业务招待费计算限额基数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oo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的规定,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因此,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限额基数(之一)的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包括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