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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工作制度(一)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项目建设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二)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及有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每月按期报送项目调度信息;(三)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按有关标准及条例执行,做到“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四)工程建设实行每月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个月工作,安排部署本月工作任务,同时定期派人参加监理月工作例会;(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并要搞好协调配合;(六)工程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搞好巡查
2、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要做好旁站监督和施工记录,同时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七)对于工程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八)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团结、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二、项目合同管理制(一)合同的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二)农田建设项目合同的签订,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审签,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
3、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三)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采用国家规定的示范文本或工程招投标规定的合同文本,且必须完备相关合同条款,完善说明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五)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六)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七)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履行好合同事项,依法依规履行合同;(八)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三、项目招投标制对项目勘测、设计
4、、施工、监理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达到公开招投标或者政府采购限额要求的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达不到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限额要求的,按照单位内控制度执行,同时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四、项目公告制项目实行公告制度。项目竣工后要在项目区设立公告牌,公告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五、工程监理制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实行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监理单位担任,监理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办法,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资金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制度监理细
5、则。六、安全生产管理(一)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农田建设安全生产宏观管理,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不安全的因素和事故隐患要有超前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四)加强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定期检查承包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
6、负责,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七、工程资料管理(一)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作出书面答复;(二)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三)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四)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五)监督管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
7、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一)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遵循计划管理,专款专用,精简节流,提高效益原则;(二)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及资金下达情况,加强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资金使用要建立健全财务审批手续,项目资金支付均由申请支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章后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审定,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组织核实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内容,督促检查建设任务(任务清单)完成情况,为财政部门的资金分配、审核拨付提供依据;(四)资金使用管理严格遵循和执行财务制度、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要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和加快预算执行,同时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五)项目资金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在资金的分配、审核、拨付工作中,严禁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申请支付条件的单位、个人(或项目)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标准分配或使用资金等,严禁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保证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和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