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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单位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管理,维护公司安全和利益,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xxxxxx保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公司及所属各二级单位的保密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三0寸间内只限定F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体制。第五条公司
2、保密工作遵循党管保密、依法治密,创新驱动、综合防范,分级管理、分类施策的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第六条公司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应当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第七条所有员工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第八条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应当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九条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保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审议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三
3、)审定公司保密工作部署;(四)协调处理公司保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第十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负责公司保密管理日常工作。公司保密办设在总经理(党委)办公室,履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能。第十一条所属二级单位应当设立保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保密管理工作,接受公司和国内属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检查指导。第十二条公司和所属二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规范保密机构设置,配齐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完善保密防范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加强保密检杳,保障保密设备配备和保密工作专项经费。第十三条公司和所属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保密
4、工作的领导干部对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干部在职责范围内对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当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员工劳动合同中应当含有保密条款,明确保密内容和范围、双方权利与义务。临时或短期聘用人员的工作内容一般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特殊情况确需涉密应作出书面保密承诺。第十四条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电的机构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空载体的专门场所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涉及较多商业秘密的机构应确定为保密重点部门,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商业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应确定为保密重点部位。保密要害
5、部门部位、保密重点部门部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第三章定密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实行统一定密制度,严格按规定确定秘电范围及密级,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秘鹿范围,不得漏定、错定或者提高、降低密级。第十六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国家秘密按照XXXX行业国家秘鹿范围的规定及相关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经国家机关授权后,公司具有国家秘密定密权,相应负责人及指定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被授权单位不得再行转授。第十七条商业秘密分为核心、普通两级。核心商
6、密是重要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经济利益遭受严重损害,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普通商密是指一般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经济利益遭受损害,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商业秘密事项按照XXXX商业秘密分级保护目录确定。公司具有核心商密、普通商密定密权,所属二级单位具有普通商密定密权,相应的负责人及其指定人员为商业秘密定密责任人。商业秘密定密权不得转授。第十八条确定、变更和解除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第十九条秘密事项一经确定,应在载体上做出秘定标志。秘密标志与载体不可分离,明显并易于识国家秘密标志的具体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密级解密条件商业秘密标志的具体形式为核
7、心(普通)商密式保密期限核心(普通)商密解密时间核心(普通)商密土解密条件。不属于秘密事项的,不得做出秘密标志。第二十条摘录、引用秘密信息的,应在派生载体上标志与原件一致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第二十一条文件资料汇编中有涉密信息的,除对各独立文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做出标志外,还应按照汇编中的最高密级和最晚到期时限,在封面做出秘密标志。第二十二条内部资料应当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勺吩开。内部资料是指在生产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一旦泄露会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影响正常行使管理职能,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和信息。第四章保密要求第二十三条根据岗位涉密程度的不同、接触知悉国
8、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数量的多少,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一脱步密人员、核心商密人员、普通商密人员五类。涉密人员按不同涉密等级,外亍任用、上岗、离岗(离职)、出国(境)全过程管理。第二十四条按照是否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网络分为国密网络、商密网络和非涉密网络。国密网络、商密网络不得采集、存储、处理和彳的高出其密级的信息。非涉密网络不得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保密办主要负责网络保密规范制订和监督检查,信息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保密管理,机关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网络使用保密管理。国密网络建设与实施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执行,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
9、部门测评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商密网络应当统一规划建设,符合XXXX信息系统商业秘密保护技术规范。第二十五条购置、报废、捐赠涉密计算机(含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等,应当由保密办按有关规定审核、登记建档、技术认证。维修工作应由内部信息技术服务单位承担,内部单位无法维修的应选择具有相应保密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签订保密协议。第二十六条制作涉密载体,优先在XXXX内部单位进行,确需在外部制作的应选择具有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制作涉密载体的网络、设备等配置应符合相关保密规定。第二十七条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在具有安全保密措施的环境中进行。国家秘密载体的阅读和使用,应
10、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室或机要阅文室进行,不得横向传递。绝密级载体应当在机要阅文室阅办。复制涉密载体应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授权后方可复制,复制件视同原件管理。绝密级载体严禁复制。第二十八条存放涉密载体应有安全的专门场所和设备。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个人不得私自留存,应及时上交单位由专人负责管理。第二十九条传递涉密信息,应当根据密级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密码传真、涉密信息系统等保密安全渠道进行。国家秘密一般不得带出国(境),确因工作需瓢带出国(境)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在我国驻外使领馆阅办。携带商业秘密出国(境),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保密办备案,在XXXX
11、驻外机构存放和保管。第三十条涉密载体应当按照制发机关和单位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退和销毁。销毁涉密载体应由使用单位登记造册,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送交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集中销毁,或者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自行销毁。第三十一条涉密会议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履行保密管理职责,制定保密方案。协办单位应当签订保密协议,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涉密会议应当在内部单位召开,涉及国家秘密和核心商业秘密的会议,不得通过普通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第三十二条对外合作、交流、交易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咨询、谈判、技术评审、成果鉴定、合作开发、项目验收、技术转让、合资入股、外部审计、尽职调查、清产核资等活动
12、,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限定信息范围和内容,单位领导审批并与相关方签订保密协议。第三十三条对外公开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部资料和个人隐私。信息公开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经解密审核、保密审查、技术处理不得公开。第三十四条外部人员到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参观或参与公务活动,接待单位应向对方明确提示保密事项,按照确定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不得允许外部人员擅自记录、拍照、录音和摄像。涉及军工用品、国防科工项目等国家秘密的场所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安排外部人员参观。第三十五条使用普通电话、手机、
13、传真机等设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不得连接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保密办依法依规对保密工作开展监督检杳。第三十七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责任追究。违反国家保密管理法规和本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情节较轻的,由本单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依据XXXX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八条发生失泄密事件或保密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分管业务工作领导的相关责任,包括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第三十九条单位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当立即采取保密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6小时内报告公司保密办,公司12小时内报告XXXX保密办,对迟报、漏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失泄密事件实行年度汇总报告制度,未发生失泄密事件的进行零报告。第四十条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人员不依纪依规处分的,保密办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对拒不纠正的,提请上级保密办或纪检监察部门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糜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保密办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22年9月1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