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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务处理会计实操文库做账实操-税会差异会计处理案例税会差异在企业日常经营业务中经常会涉及,看起来很简单,实则一不小心就掉坑,很容易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下面一起来通过案例解析来看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税会差异处理。【案例】2021年8月10日,A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2018年购买的货运汽车与B企业的货运汽车进行交换,A企业的货运汽车账面原值为20万元,累计折旧12万元,公允价值为10万元;B企业的货运汽车账面原值为22万元,累计折旧9万元,公允价值为10万元。假设该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会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在非货币性资
2、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交换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成本,无论是否支付补价,均不确认损益。收到或支付的补价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调整因素,其中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A企业的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清理80000累计折旧120000贷
3、:固定资产200000借:固定资产清理13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借:固定资产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贷:固定资产清理93000税法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A企业的税务处理在会计上A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确认收入,但是A房地产开发企业
4、的货运汽车所有权已经转移给B企业,税法规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非货市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税会差异对于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与税法的规定是相同的。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会计上,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均不确认损益;而在税法上应当视同销售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增处理。因此,税法上所说的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是特指纳税人发生非货性资产交换在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交换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时,会计中未确认收入,而税法中应确认
5、收入的情形。A企业汇算清缴表填写A企业销售收入应当以公允价值10万元计算,汽车的计税基础=20-12=8万元,转让汽车所得=Io-8=2万元。填报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如下:税收金纳税调项目额整金额12一、视同销售(营业)收入100OO100OO(2+3+4+5+6+789+10)OO100OO100OO(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收入OO二、视同销售(营业)成本(12+13+14+15+16+17+18+19+2080000-80000)1(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成本80000-800002填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如下: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18+10+11)(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2A105010)二、扣除类调整项目12(1314+.24+26+27+28+29+30)(一)视同销售成本(填写13A105010)账载税收金调增金调减金金额额额额1234* *100000* 100000100000* *80000* 80000*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