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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会计实操文库原材料成本核算(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又称之为月末加权平均法。是以上月库存价格+本月新购入原材料之和在除当月月初库存数量+新购入数量之和。以此为基础对本月领用原材料进行记账,核算本月月末的库存。其优点是,成本的核算更符合实际情况,缺点是只能期末记账,非期末不能核算成本。1、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出库平均单价=(期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2、案例:甲企业原材料出库核算甲企业采用期末加权平均法核算原材料,6月初,库存原材料成本2万元材料100O千克,6月2日新购入材料500千克,1.2万,6.10日领用原材料1300千克。6月20日,甲企业,购入原材料2000千克,价款3.8万元,25号领用1300千克。做甲公司10号、15号材料领用成本。、根据加权平均计算当期材料单价材料单价=(20000+1200038000)(1000500+2000)二20元10日领用材料二1300x20=26000元25日领用材料二1300x20=26000元、10日、25日会计分录相同如下借:生产成本一直接材料26000贷:原材料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