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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微小型项目推行自建自营自管方式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防范项目建设风险,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振兴2020)167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由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等精神,结合县情和工作实际,现就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微小型项目(以下简称微小型项目)推行自建自营自管方式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2、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探索微小型项目推行自建自营自管模式,听民意、由民建、让民管,将群众参与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助推项目高效高质廉洁落地,实现“项目提速、工程保质、就业增收、群众满意”目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二、界定实施范围推行自建自营自管方式实施的微小型项目范围主要为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资规模60万元(不含)以下;建设内容单一、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投资规模的15%o(一)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户厕所粪污集中处
3、置建设、村容村貌提升和运行维护设施建设,废弃村庄和危房拆除、生活环境治理,灾毁水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田、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或生产基地配套机耕道、生产便道、沟渠管网等附属设施建设,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片区综合开发等。(二)交通基础设施包括行政村村内主干道、通自然村组公路、巷道、入户路等路基整理、路面硬化、亮化及必要防护设施建设,国有农场、林场林区内公路改造,农村简易候车亭,农村渡口、漫水路等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三)水利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堤防维修养护,农村河湖管理、巡护和保洁,小流域综合治理
4、,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等。(四)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包括乡村文化旅游和休闲农业景区景点与通乡镇、通村主干道连接道路路基建设,景区景点内旅游道路及游步道、公共卫生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绿化工程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等。(五)林业基础设施包括在营造林、森林保护等生态保护修复及油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领域中生产作用道路、贮存设施、灌溉基础设施和管护用房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与维护,因灾损毁营造林附属配套工程复建等。三、明确实施方式推行自建自营自管方式实施的微小型项目,按照以工代赈的模式,由乡镇统筹安排项目所在地乡(镇)合作联社或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施工主体。(一)自建原则上
5、,跨村项目及投资额4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合作联社作为施工主体;投资额4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施工主体。乡(镇)合作联社或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牵头组建项目实施小组,监事会牵头组建现场监督小组。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材料采购,组织工匠、群众投工投劳实施项目建设;现场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后续管护进行监督。自营乡(镇)合作联社施工所获合理合法收益按照章程规定,遵循“总体平衡、均衡发展”的原则进行分配;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施工所获合理合法收益按照章程规定使用。(三)自管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对项目后续管护负具体监管和管护责任。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乡
6、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专人专管,管护经费从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中提取不低于20%的费用进行列支。各乡村“CEO”对资产确权、移交登记、后续管护、资产处置等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规范实施程序(一)精选工程项目根据县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确定微小型项目入库项目,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建设项目库;项目库信息共享共用。实行自建自营自管方式的微小型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择。在项目实施前履行以下审批程序:1 .村级申报。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广泛征集民意的基础上,从微小型项目库中选择计划实施的项目;拟申
7、报项目在村“三务”公开栏公示后,填写申请表(附件1),以村“两委”名义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2 .乡镇审核。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把群众需求、群众受益和群众满意作为实施自建自营自管项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人员对各村申报的项目开展现场踏勘,进行前期论证;组织召开“三重一大”会议集中审核,对民生关联度大、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社会效益好的微小型项目,优先按程序申报实施;对辐射范围小、资金使用效益低的不予实施。拟申报项目在乡镇“三务”公示栏公示后,以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作项目单位,按照不同领域,上报县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批。3 .县级审批。县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对乡镇汇总上报
8、的微小型项目先组织现场踏勘,查看施工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拆包肢解项目行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行业部门再对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效益、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集中审查,符合规定的项目统一入库并批准实施。(二)优选施工队伍1 .组建项目实施小组和现场监督小组。施工主体董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项目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根据“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组建由微小型项目所在村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村干部以及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五老”干部、群众代表等组成的项目实施小组(5-7人);施工主体监事会牵头组建由村纪检委员、“五老”干部等组成的项目现场监督小组(3人),项目实施小组、现场监督小
9、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项目实施小组应当发挥在当地情况熟、口碑好等优势,负责材料采购、项目施工验收等,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项目现场监督小组牵头负责项目实施、劳务报酬发放、后续管护的监督,切实维护集体和村民利益。2 .建立“工匠库”。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应通过自主申报、村委摸底方式初定“工匠库”人选,并进行审资质、比技能、议品德的考核,再经征求综治、公安等相关单位意见后,选取本村口碑好、技能强的工匠入库,并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乡(镇)“工匠库”(附件2),作为本乡镇微小型项目骨干施工力量,具体负责项目施工。3 .组建项目施工队。项目实施小组牵头组织“工匠”和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优先吸纳脱贫户
10、、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同时组织相关劳动力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培养本土专家、施工人员投工投劳,全程参与项目开工建设到验收结算,带动增收致富。五、强化过程监管(一)审核材料采购项目实施前,董事会根据项目建设实际,结合微小型项目要约价清单(附件3),制定微小型项目材料及雇工单价送审单(附件4),牵头组织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项目所在地驻村领导、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召开会议,对项目材料的采购单价、数量、总价和雇工的单价、人数、总价等进行初审,并报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对材料采购和雇工情况进行联合审核并签字确认后,在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和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二)组织项目施
11、工项目实施时,由项目实施小组挑选村“工匠库”成员,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脱贫户、监测对象、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项目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涉及隐蔽工程和工程变更的,须报项目所在地乡镇项目办审核。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三)联合开展验收项目竣工后,董事会向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由乡镇人民政府随机从相关业务站(所)选取3名以上工作人员,会同项目所在地驻村领导、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第三方机构、项目实施小组、现场监督小组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结算单价参照县级制定的最新要约价。(四)规范资金拨付
12、严格按照工程实施进度拨付工程款,由施工主体董事会填报进度拨付审批表,相关责任人签署意见,凭合同、发票拨付进度款。项目验收后,董事会及时收齐施工支出单据,联合监事会进行收支核算,提报项目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审批;核算及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乡镇审定结算价(须出具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报告)后由施工主体开票纳税,结算资金及时拨入施工主体监管账户;到账资金优先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一律通过银行卡发放,填好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附件5)并进行公示。六、保障工程质量(一)严把质量标准关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乡镇制定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项目施工验收等标准,明确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工艺要点等细则
13、,统一印发给各项目实施小组、现场监督小组,确保标准要求明确,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对工程质量差,建设“豆腐渣工程”、群众投诉举报多的施工主体,取消后续承建资格,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二)严把项目施工关董事会必须至少安排2名成员负责监督项目施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发生纠纷及时协调;监事会全程参与监督,对工艺、质量等问题及时纠正整改。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管,乡镇纪委负责加强对村纪检委员项目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指导,督促村纪检委员履行好监督职责。(三)严把公示公开关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应及时将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小组、现场监督小组、施工队伍等情况,分别在乡镇、村
14、“三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项目验收结算、收支财务核算情况、后续运营管护费用支出情况,分别在乡镇、村“三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七、严格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推行微小型项目自建自营自管模式是推进勤廉村居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好落实,明确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积极推行微小型项目自建自营自管方式,确保有序有力推进,取得明显成效。(二)广泛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推行微小型项目自建自营自管模式动员部署会,利用乡镇、村“三务”公开栏、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动员,争取广大
15、群众的理解支持、积极参与,不断提高知晓率、参与度,为推行微小型项目自建自营自管模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明确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履行建设勤廉村居职责,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指导项目所在地乡镇统筹推进自建自营自管项目实施,监督、监管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微小型项目自建自营自管责任主体职责清单,明确乡镇、村、施工主体等相关方在项目审批、项目建设、款项支付、事中事后监督等环节的具体责任。(四)加强统筹联动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齐抓共管、联动推进、信息共享等机制,对探索推行微小型项目自建自营自管模式
16、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调研、强化指导,完善模式、补齐短板,形成一套易操作可推广、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的模式。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督查监管,防止产生“地保”行为;对违规插手或变相插手工程项目、拆分项目、套取项目资金、收受好处费、履职不到位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律报县纪委监委严厉查处,确保项目高效廉洁运行。附件:1.XX乡(镇)微小型项目申报审批表2 .XX乡(镇)工匠库花名册3 .微小型项目要约价清单4 .XX乡(镇)XX村XX项目材料及雇工单价送审单5 .XX乡(镇)XX村XX项目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附件1XX乡(镇)微小型项目申报审批表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乡(镇)村预算金额(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