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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2024年修文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2024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X办函(2022)12号)、XX安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办函2024)XX号),结合修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24年修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
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以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
3、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政法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2 .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县、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建立人、车、路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治理时限、对账销号。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交通协管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交通安全宣传,现场提醒监督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
4、等。(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3 .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县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积极引导开通城乡校车、定制路线客运车、定制公交、增加“即时用车”等形式,满足农村地区群众赶集、参加民俗活动、学生上下学等出行用车需求。(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一)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4 .严格监管运输企业。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
5、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例检、维护保养、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5 .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百吨王”、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
6、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交通、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要联合走访摸排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并公布,明确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督促其落实监督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制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场(站)。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
7、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违法载人、超速超载、到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7 .严格监管检验机构。围绕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县内检验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等情况清楚掌握,督促机构规范、科学、有序运转,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科学公正,数据准确可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
8、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8 .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县内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事故隐患。以“多彩XX最美高速”为契机,协助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推动县内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内各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执法部门、县公安局、县住建
9、局、县应急局、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对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对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临水临河、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逐一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五必上”(发生过较大以上
10、事故的平交路口,逐一组织整改,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学校路段,优化交通组织,科学规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人行横道等设施。(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I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公路危桥改造和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四)全面深化交通
11、违法整治12 .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加强县内交通要道和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巡逻管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严厉打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在县城城区、城郊结合部、乡(镇、街道)集镇常态化整治超速
12、、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13 .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达到敬畏法规,遵守交通法规的目的。(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人民
13、政府(办事处)(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14 .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摸排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以交通、交警协作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15 .严格依法惩戒。加强对非法营运驾驶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不执行处罚决定、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
14、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隐患整治16 .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佩戴率,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17 .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15、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18 .配合高速公路管理的相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从严整治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
16、、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等“十类突出违法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县内各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执法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19 .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一生命带”专项行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一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内各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执法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20 .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县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